11月26日訊息,免費提供出境路費、吃飯住店不花錢、想玩兩把時,“不花錢”的籌碼便會送到你手上……打著所謂的“零成本”招牌,山西晉城一跨境網路特大賭博團伙幾年時間裡,源源不斷將數百名山西人送上境外賭桌,涉案賭資5億餘元,為追求暴利,此犯罪團伙甚至不惜殺人索債。目前該團伙94名主要成員已被警方逮捕,並查獲偷越國境涉賭違法犯罪人員400餘名,總涉案賭資5億餘元。同時,警方還成功從緬甸解救回被扣涉賭人員8名,破獲非法拘禁案件41起,開設賭場案件18起,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案件89起,賭博案件74起,偷越國境案件8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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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命案牽出特大犯罪團伙。
2013年10月11日晚,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縣城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案件偵破後表明,引發該案的直接原因是非法討要賭博債務所致。陽城縣公安局立即成立打擊賭博犯罪的“10·11”專案組,並發現了一個長期在晉城市利用網路賭博開設賭場的特大犯罪團伙。2014年11月6日,公安部將“10·11”開設賭場案確定為部督案件偵辦。
2015年4月8日,晉城市公安局召開全市打擊網路賭博犯罪推進會,成立打擊網路賭博犯罪的“5·11”專案組,要求利用陽城縣公安局“10·11”案件經營的線索,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打擊網路賭博犯罪活動。辦案民警經過偵查發現,從2007年開始,晉城市一些涉賭人員就開始為境外的‘藍盾’、‘陽光’、‘誠信’等賭博網站在我國境內擔任代理,透過不斷的發展下線或招募參賭人員進行賭博,而且該犯罪團伙規模在不斷壯大。
2.兩年時間,200多名晉城人被送上境外賭桌。
區別以往人們認知中“賭博”,警方介紹,由此團伙發起的“跨境賭博”,針對賭徒提供的“便利條件”可謂頗多。
“就像我們們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打擊的‘零團費’旅行團,賭徒只要想賭,此團伙就可以讓你‘零成本’賭博。”民警介紹,除了路費、吃飯、住店不花錢,只要你想賭,此團伙還提供“輸錢再付款”服務。也就是說,即便你身無分文,只要你想賭,賭局中的籌碼都可以提前預支。在種種“便利”條件下,大量的賭客被源源不斷送上賭桌。根據資料統計,2014年以來,晉城市就有200餘名涉賭人員,被組織非法出境到寮國境內的金木棉賭場、緬甸撣邦四特區曼秀賭場等境外賭場進行賭博。這些人中,絕大多數賭客因拖欠賭資無法償還,不同程度受到團伙成員的故意傷害和非法拘禁。
3.首犯落網團伙賭資達5億餘元。
2015年12月2日,專案組獲悉曾為團伙頭目陳某打工、後自己經營跨境網路賭博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在中緬邊境的藏匿地點。民警們冒雨守候一天一夜,於12月4日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及其同夥樊某某、張某、李某某,同時解救一名被非法拘禁的參賭人員。
2016年1月21日,專案組民警截獲一條線索,在逃團伙頭目陳某,可能藏匿於緬甸撣邦四特區小勐拉的一處民宅內。得知此情況後,山西警方再次啟程前往抓捕。5天的艱難抓捕,陳某最終落網。隨著首犯落網,警方並沒有放棄偵查。此後,多名團伙主要成員相繼被警方抓獲。經查,該團伙成員人數較多、分工明確,主要成員各自發展下級代理,且僱傭有會計、打手等。其中,在境外僱傭的打手主要負責看押欠下賭債的參賭人員和討要賭債;在境內的團伙成員主要負責經營賭博籌碼、組織涉賭人員出境、討要賭債等。據悉,在此犯罪團伙的運營過程中,若賭客無法償還賭債,則立即被拘禁、虐打。例如,晉城男子李某,在輸掉10萬元後,因無法償還,最終被迫害致死。
目前,晉城警方已抓獲該團伙主要成員94名,查獲偷越國境涉賭違法犯罪人員400餘名,涉案賭資5億餘元。同時還成功從緬甸解救回被扣涉賭人員8名,破獲非法拘禁案件41起,開設賭場案件18起,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案件89起,賭博案件74起,偷越國境案件8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