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8月5日訊息,據《中國日報》(China Daily)報導,週二一位匿名官員確認,中國稅收機構可能引入監管新規,對個人接受企業發放的電子紅包進行徵稅。
這一計劃出自一份日期為7月28日、在國家稅務局內部傳閱的檔案,但檔案週一在網上洩露。
目前還沒有正式檔案,只是被抄送各地稅務部門,上述訊息人士確認這一訊息屬實,但表示尚未確定何時將其公諸於眾。
該訊息人士表示,稅務當局發現很難“識別和區分各種電子紅包的意圖”。
電子紅包在今年春節期間非常火爆。微信、支付寶[微博]和新浪微博都可以讓使用者透過網路支付方式互贈紅包。
根據騰訊的資料,在今年2月18日到23日期間,使用者總共傳送了32.7億個紅包。
稅收專家建議,如果個人接受紅包被徵稅,應該是按照“意外收入”的名目,以前用於對彩票收入徵稅。
不過,個人之間相互傳送的電子紅包將不會被徵稅。(松風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