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帶著大家認識一個“新名詞”——H5。認識它的同時,我們會被帶回到十幾年前的網際網路世界中。
你也許聽說過,也許看到過這種叫“H5”的東西。它在你的手機上,當你開啟新聞客戶端的時候,突然點開某條新聞,發現出現了奇怪的動畫和音樂,只有滑動手指才能向下看。微信朋友圈裡有人用這種 H5 髮結婚請帖;有人總結自己同學會上看到的老照片,一張一張飛入螢幕。這像什麼來著——對了,就是像 PPT,做課件的那個東西。
這就是 H5。這是中國人制造的一個專有名詞,指的是一種用來替代 Adobe Flash,實現與之相同或相似網頁特效的產品。換句話說,只要可以讓不支援 Flash 的 iPhone 顯示類似 Flash 的效果,我才不管你用什麼辦法實現的。
從現在開始往前倒數 15 年,那時候人們管 Flash 叫”閃客“,管做 Flash 的人也叫”閃客“。“部落格“什麼的,都是非常往後的事情了。那時候,中國網民正陶醉在 Flash 帶來的廉價視聽盛宴中。
之所以說廉價是有理由的:查詢 2002-2003 年資料,湖北黃岡的撥號上網費用曾高達 0.18 元每 3 分鐘,2003 年 3 月的 263(首都線上)網費“狂降”為 0.3 元每小時。2003 年初有 106.3 萬使用者使用窄帶 ISDN 撥號上網,速率大約是不到 200kbps,摺合下載速度是每秒 25KB。但即便如此,也比 56kbps 的小貓快多了。
這種網路條件下看影片簡直是窮奢極侈,Flash 可以將一段 4 分多鐘的 MV 壓縮到 2MB 左右,還是無極縮放的“超清”,自然大受歡迎。
所謂 H5 產品可以不要求使用 HTML5 語法(儘管這個詞源出於此),只是使用瀏覽器可以相容的 JS 特效或者一部分 CSS3 效果就可以。甚至可以在頻寬足夠的情況下直接用佔滿網頁的影片頂上。
換做幾年前的我,還會認為 H5 是國內對 HTML5 的縮略,就像 Starbucks 被日本人簡稱為“四大巴”或者國內稱呼“蘋果 6”或者“腎 6”一樣。然而現在我已經不這麼認為了。上面幾個例子的簡稱和原來全稱所指的是同一個產品,而 H5 這個概念早就不指代 HTML5 了。
推算起來,這個概念的緣起可能就是 iPhone 的出現。當時包括我們自己在內的 IT 新聞民工,概括性的說 iPhone 不支援 Flash ,打算推廣 HTML5 技術取而代之。這屬於我們自己的誤解,對讀者也造成了深深的誤導。
然而,不管喬大爺怎麼想,人們對 Flash 這種省頻寬又華麗麗的網頁特效的需求,是一種剛性需求。所以還是我上面那句話:不管困難有多少,只要效果最後一樣就行,我才不管你是怎麼實現的。
幸虧中國人做成了,否則庫克說不準會把 Flash 請回 iOS。
今年春節前,蘋果原來二當家的沃茲尼亞克和其它一些嘉賓在舊金山參加一個國內公司組織的活動。臺下是一堆國內記者,包括紙媒跑財經科技口兒的。某位女士就問到:“如今 H5 已經成為各大廠商的趨勢,你們認為它能否取代原生應用商店?”本來這位女士指的嚴格來說應該是 WebApps,翻譯不懂 WebApps 也不懂 Native Apps 也不懂 HTML5,直接給翻譯成了“H Five”。
我在傳說中的矽谷網際網路博物館三樓的會議室裡旁聽,感覺死的心都有了。
在一陣竊竊私語之後翻譯更正成了 HTML5,沃茲對這個問題依然一頭霧水,最後就只說 App Store 模式很成功。也不知他現在是不是已經明白了這個提問的真實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