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將試點網際網路股權眾籌融資:促進大眾創業

佚名發表於2015-03-13

3月12日上午訊息,國務院辦公廳今日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將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降低創新創業門檻,開展網際網路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同時發揮財稅政策作用支援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發展。

  報告指出,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重點任務包括加快構建眾創空間;降低創新創業門檻;鼓勵科技人員和大學生創業;支援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加強財政資金引導;完善創業投融資機制;豐富創新創業活動;營造創新創業文化氛圍。

  報告還顯示,國務院將開展網際網路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增強眾籌對大眾創新創業的服務能力。規範和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促進科技初創企業融資,完善創業投資、天使投資退出和流轉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新設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為從事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專業或特色分(支)行,提供科技融資擔保、智慧財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務。

  最終,計劃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滿足大眾創新創業需求、具有較強專業化服務能力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培育一批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機構;孵化培育一大批創新型小微企業,並從中成長出能夠引領未來經濟發展的骨幹企業,形成新的產業業態和經濟增長點;創新創業政策體系更加健全,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陽陽)

  以下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順應網路時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激發億萬群眾創造活力,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為目標,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為主線,以構建眾創空間等創業服務平臺為載體,有效整合資源,整合落實政策,完善服務模式,培育創新文化,加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以社會力量為主構建市場化的眾創空間,以滿足個性化多樣化消費需求和使用者體驗為出發點,促進創新創意與市場需求和社會資本有效對接。

  加強政策整合。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最佳化市場競爭環境。完善創新創業政策體系,加大政策落實力度,降低創新創業成本,壯大創新創業群體。完善股權激勵和利益分配機制,保障創新創業者的合法權益。

  強化開放共享。充分運用網際網路和開源技術,構建開放創新創業平臺,促進更多創業者加入和集聚。加強跨區域、跨國技術轉移,整合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推動產學研協同創新,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創新服務模式。透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有效整合創業服務資源,提供全鏈條增值服務。強化創業輔導,培育企業家精神,發揮資本推力作用,提高創新創業效率。

  (三)發展目標。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滿足大眾創新創業需求、具有較強專業化服務能力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培育一批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機構,投融資渠道更加暢通;孵化培育一大批創新型小微企業,並從中成長出能夠引領未來經濟發展的骨幹企業,形成新的產業業態和經濟增長點;創業群體高度活躍,以創業促進就業,提供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創新創業政策體系更加健全,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全社會創新創業文化氛圍更加濃厚。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構建眾創空間。總結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利用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小企業創業基地、大學科技園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條件,發揮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主力軍作用,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發揮政策整合和協同效應,實現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為廣大創新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間、網路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

  (二)降低創新創業門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針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集中辦公等特點,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簡化住所登記手續,採取一站式視窗、網上申報、多證聯辦等措施為創業企業工商註冊提供便利。

  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房租、寬頻接入費用和用於創業服務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給予適當財政補貼,鼓勵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免費高頻寬網際網路接入服務。

  (三)鼓勵科技人員和大學生創業。加快推進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機制。推進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鼓勵高校開發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建立健全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加強大學生創業培訓,整合發展國家和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場所、公共服務和資金支援,以創業帶動就業。

  (四)支援創新創業公共服務。綜合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無償資助、業務獎勵等方式,支援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服務機構建設,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專業化優質服務,支援服務機構為初創企業提供法律、智慧財產權、財務、諮詢、檢驗檢測認證和技術轉移等服務,促進科技基礎條件平臺開放共享。加強電子商務基礎建設,為創新創業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務平臺,提高小微企業市場競爭力。完善專利審查快速通道,對小微企業亟需獲得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予以優先審查。

  (五)加強財政資金引導。透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運用階段參股、風險補助和投資保障等方式,引導創業投資機構投資於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社會資本的帶動作用,重點支援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早中期、初創期創新型企業發展。

  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綜合運用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績效獎勵等方式,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透過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援創業活動。發揮財稅政策作用支援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發展,培育發展天使投資群體,推動大眾創新創業。

  (六)完善創業投融資機制。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為創新型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開展網際網路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增強眾籌對大眾創新創業的服務能力。規範和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促進科技初創企業融資,完善創業投資、天使投資退出和流轉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新設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為從事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專業或特色分(支)行,提供科技融資擔保、智慧財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務。

  (七)豐富創新創業活動。鼓勵社會力量圍繞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組織開展各類公益活動。繼續辦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等賽事活動,積極支援參與國際創新創業大賽,為投資機構與創新創業者提供對接平臺。

  建立健全創業輔導制度,培育一批專業創業輔導師,鼓勵擁有豐富經驗和創業資源的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家學者擔任創業導師或組成輔導團隊。鼓勵大企業建立服務大眾創業的開放創新平臺,支援社會力量舉辦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創業培訓活動。

  (八)營造創新創業文化氛圍。積極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樹立崇尚創新、創業致富的價值導向,大力培育企業家精神和創客文化,將奇思妙想、創新創意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創業活動。加強各類媒體對大眾創新創業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報導一批創新創業先進事蹟,樹立一批創新創業典型人物,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工作,切實抓緊抓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積極落實促進創新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各地要加強對創新創業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部署,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援和條件保障力度。

  (二)加強示範引導。在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小企業創業基地、大學科技園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創業示範工程。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新機制、新政策,不斷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

  (三)加強協調推進。科技部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研究完善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加強對發展眾創空間的指導和支援。各地要做好大眾創新創業政策落實情況調研、發展情況統計彙總等工作,及時報告有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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