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賣了Moto 還在找微軟要錢

佚名發表於2015-08-02

美國一家上訴法院週四裁決,微軟為使用谷歌旗下摩托羅拉移動的專利而支付的專利授權費盡管較低,但仍是合理的。位於舊金山的美國第9巡迴上訴法院表示,儘管低於摩托羅拉移動的期望,但下級法院確定這些專利的價值是適當的。谷歌去年已將摩托羅拉移動的手機業務出售給了聯想,但仍保留了這些專利。

法院還表示,由於摩托羅拉移動違反了公平提供專利授權的合同,因此需要向微軟賠償1450萬美元。

微軟和谷歌均拒絕對這一裁決置評。

這一案件受到了科技行業的密切關注,因為這將影響谷歌和其他公司的專利授權價格。

微軟於2010年對摩托羅拉提起訴訟,稱摩托羅拉沒有以合理的成本向微軟提供無線和影片技術授權。這些技術被用在Xbox遊戲機和Windows產品中。

在2012年的庭審後,美國西雅特地區法官詹姆斯·羅巴特(James Robart)表示,合理的專利授權費僅為180萬美元,遠低於摩托羅拉要求的最高每年40億美元。陪審團隨後認定,摩托羅拉違反了合同。關於這一判決和專利授權費的價格,谷歌隨後向第9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這一訴訟再次反映了科技行業關於與標準相關的專利授權費的價格的爭論。蘋果、英特爾和其他一些科技公司曾向法庭提交檔案,對微軟的立場表示支援,而主要專利持有人,包括高通在內,則反對羅巴特的計算方法,稱這樣的計算低估了專利的價值,並將對創新造成“難以計算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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