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29日訊息(記者丁玲娜 實習記者郝梓珺)央行昨天傍晚(28日)釋出《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堅持個人支付賬戶要實行實名制管理。這種做法,無疑給網路資金安全加了一把保險鎖,可是眾多網購達人特別想知道,今後用網路支付會不會變麻煩了?臨近新年、春節,微信發紅包會不會受影響呢?
新規一出,很多人不明白的是,央行為什麼要堅持“實名制”管理?其實,就支付賬戶的性質而言,不難理解。支付賬戶跟銀行賬戶完全不同,它只相當於你用人民幣購買的預付費卡,銀行存款有保障,支付賬戶未必如此。簡答來說,銀行破產了,有人賠償,可網路支付機構倒閉了,你的錢就打水漂了。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解釋,這是新規的監管底線。
樊爽文:一個是確立了支付賬戶的法律地位,並且特別強調支付賬戶要實行實名制的管理要求,這也是《辦法 》在支付賬戶方面的底線。
根據新規,個人賬戶分為三類,一類賬戶的餘額付款上限是自賬戶開立起累計1000元,至少需要一個外部渠道來驗證身份,比如驗證身份證,二類賬戶的上限是年累計10萬元,需要驗證的東西就多一些,比如銀行卡、電話號碼加上身份證,三類賬戶年累計上限有20萬元,需要更多渠道驗證身份。不過,樊爽文的說法消除了消費者的某些擔心,驗證的活兒交給支付機構去做,消費者只要提供資料即可。
樊爽文:客觀的講這方面的相關規定並不會過多的增加消費者的負擔,但是對支付機構的能力和要求是提高了。消費者只需要按照支付機構的要求提供必需的資訊資料,但是並不需要消費者自己去證明“我是我”,支付機構拿到這些資料以後,需要透過不同的渠道和方法去核實真實性。
說到這就有人會問了,支付上限的規定會不會影響網購或者發紅包?樊爽文回答不會。
樊爽文:既考慮到了目前網上支付的實際情況,也為未來一段比較長的時間留下了空間,有關的限額規定並不會影響到消費者購物,只會讓大家更放心的去完成支付。
拿微信紅包打個比方,如果發800塊的紅包,只要開通一類賬戶,如果要發1000到5000塊的,就開通二類或三類賬戶,發5千到1萬元的,除了開通等級高的賬戶,還要選擇實名制落實得好的平臺,則不受影響,如果要發1萬以上的紅包,額度不夠的部分,可以透過閘道器或者快捷支付方式發紅包。
此外更要讓大家放心的是,實名驗證不會影響便捷性,而是為了防範不法分子開立匿名或者假名賬戶從事欺詐、套現、洗錢等非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