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咖行業能否在“網際網路+”時代華麗轉身?

佚名發表於2015-07-30

長期被指責、被邊緣化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俗稱“網咖”),能否藉助“網際網路+”時代華麗轉身,創造現代資訊服務的新業態?

中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行業協會會長張新建信心滿滿:網咖是網際網路虛擬空間與現實物理空間對接的資訊服務平臺,是文化產業與現代服務業相結合的新業態。透過轉型升級,網咖完全可以發展成為現代社群資訊服務平臺和多功能文化活動場所,成為具有現代管理水平的服務業。

自上個世紀第一家網咖在中國出現以後,上網服務行業經歷的20年的風風雨雨,可以說是我們透視中國資訊化程式的重要視窗,是觀察網際網路科技融入生活的最佳試點。

日前,張新建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回顧上網服務行業在中國的發展歷程,以及今天我們冀望賦予這一行業的新定位、新使命。

現實狀況:走出“問題行業”陰影,成為城鄉文化市場新亮點

記者:曾幾何時,到網咖去是很多青年人上網的第一選擇。然而,隨著個別網咖非法接納未成年人等問題演變成社會熱點,文化行政部門等對此採取了雷霆手段2003年起全國不新批單體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接納三次未成年人將吊銷許可證等。有一種說法稱,上網服務行業在嚴苛禁令下開始步入低潮。對這種說法您怎麼看?

張新建:在過去一段時期,政府各有關主管部門以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中心,以加強監管為主要手段,對上網服務行業實行嚴控嚴管、嚴打重罰和萎縮性整治。這些管理舉措在打擊違法、規範秩序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然而,由於把上網服務行業定位為“問題行業”,一定程度上會導致管理錯位。

我們認為,上網服務行業誕生於資訊化時代,在縮小城鄉資訊差距,解決流動人口和低收入群體的上網需求,豐富社會公眾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全行業有14萬多家合法營業場所,為上百萬人提供了就業崗位,為一億多消費者提供了公共上網空間。可以說,網咖被邊緣化和低社會評價,既不符合網咖行業現實狀況,也與其社會貢獻率不相稱。

目前,網咖行業順應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經濟主潮,抓住機遇,轉型升級,走出了一波社會矚目的市場行情,成為文化市場新亮點。

“黑網咖”屢禁不止:監管仍需努力

記者:據我們瞭解一些地方非法上網場所數量曾經數倍於合法場所,經過多年整頓,“黑網咖”依然屢禁不止。這是否也從一個側面說明市場對上網場所需求很大?

張新建:一方面,我們支援政府行政部門加強市場監管,整頓經營秩序,取締“黑網咖”;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重視低收入群體,特別是接近3億的外出務工人員上網的剛性需求。

“黑網咖”屢禁不止說明社會的剛性需求是不可迴避。政府行政部門一定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徹底取消對區域上網服務場所的總量、佈局、規模、配置的種種限制,具備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就應當依法審批。鼓勵社會力量開辦不同型別、不同檔次、不同規模的上網場所。政府行政部門應當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在一些合法場所安排一定空間,為低收入群體以及農村留守兒童、未成年人提供低收費或者免費上網的空間。

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獨特優勢遍佈城鄉、靠近社群、貼近居民、資訊終端配置水平高。只要引導得法,這個行業完全可以轉型成為有益於基層文化建設、有益於社群公共服務的現代服務業。

絕非“一放了之”:監管服務組合拳助力網咖健康升級

記者:2014年11月文化部等四部門發文,一方面加強執法監管,一方面放寬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市場準入,還出臺了推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的意見。對一系列行業新政如何理解?

張新建:我認為政府主管部門是打出了監管與服務並重的組合拳。我們對這次政策調整的解讀是:取消總量控制、佈局規劃和高門檻准入限制,強調支援公平競爭,促進優勝劣汰;疏導合理需求,讓合法的場所擠壓無證照場所的生存空間,同時促使無證照場所全部浮出水面,以實現有效監管;繼續依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行為,守好上網服務場所管理的紅線和底線。

2013年12月以來,北京、上海、河南、湖南等地開展了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轉型升級試點工作,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現已取得初步成效。試點場所營業環境敞亮整潔,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多元經營效益開始顯現,社會和行業形象大幅度改善,開始成為獨具特色的現代文化休閒場所和社群資訊服務平臺,呈現出新的行業氣象:第一次把明亮整潔作為對全行業的要求,制訂併發布服務環境規範;第一次在上網服務場所實現電子競技、社群便民服務、教育培訓等多元化經營;第一次出現上網服務場所與基層公共服務的有機結合,開展“網路科普夕陽紅”“免費公共閱覽服務專案”等公共文化服務。

老問題呼喚新思路:青少年合理上網需求如何滿足?

記者:據統計,截至去年底,中國青少年網民規模2.77億,佔青少年總體的79.6%。如何保證和疏導青少年對網路的正當需求,是擺在文化、教育等相關部門面前的重要課題。

張新建: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之所以被社會關注,之所以備受爭議,主要是因為未成年人沉迷網路問題。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都嚴格禁止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這一條必須堅決貫徹落實。

但是,我們也要關注青少年合理的上網需求。在網際網路日益成為人們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思維方式的背景下,不讓未成年人接觸網路是不可能的。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做到既滿足合理需求,又防範沉迷網路。

據我國駐外使領館文化處的調查,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對未成年人進入上網服務場所規定一定時間段,如韓國是9時至22時,日本是8時至20時。

目前,國內一些地方也在不斷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上網服務場所為未成年人,特別是留守兒童提供有鄉村基層組織參與監管的未成年人上網空間。比如洛陽市汝陽縣付店鎮星河超越網咖,在鄉鎮文化站指導下專門開闢一個獨立房間,讓未成年人在規定時段免費上網,類似的探索和嘗試其他地區也在進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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