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就電子書壟斷案上訴至美最高法院

佚名發表於2015-09-18

北京時間9月18日早間訊息,蘋果週三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希望駁回聯邦法院認定其在電子書市場串謀定價的裁決。

蘋果在週三提交的檔案中說:“這一案件對美國經濟意義重大。動態地、顛覆性地進入增長停滯的新市場——這正是美國經濟增長的生命之源——往往需要藉助” 蘋果的這種行為模式,而美國曼哈頓地區法院法官丹尼斯·考特(Denise Cote)卻在2013年7月認定此舉違法。

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今年6月決定維持原判。蘋果當時就透露可能採取進一步行動。如果最高法院做出同樣的決定,蘋果就將支付4.5億美元的反壟斷費用。

這起官司源自蘋果進軍電子書市場的方式——該公司在第一代iPad中包含了iBook商店。當時的電子書市場由亞馬遜主導,份額高達90%,而由於亞馬遜的多數暢銷電子書價格僅為9.99美元,低於批發價,引發6大出版商的不滿。

蘋果與6大出版商簽訂了標準合同,從批發模式轉向代理商模式,允許出版商自主制定零售價,並且給予蘋果“最惠國待遇”——如果亞馬遜的價格更低,便會與之匹配。此舉的目的是為了迫使亞馬遜也轉向代理商模式。

而當iBook商店2010年4月開始運營時,這些關鍵電子書的價格上漲近20%。2012年,美國司法部和33個州的檢察長共同起訴蘋果串謀操縱電子書定價,而考特法官最終認定蘋果此舉構成價格操縱。(書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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