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華網訊北京時間7月10日訊息 針對阿里巴巴副總裁劉春寧被帶走調查一事,阿里影業釋出公告稱,劉春寧涉嫌在騰訊公司受賄,有關調查與其在阿里現有職務無關。
昨日晚間,媒體爆出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劉春寧已於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帶走。有傳聞稱劉春寧被警方帶走是由於其前東家騰訊的舉報,劉涉嫌在供職騰訊期間進行商業賄賂。昨晚騰訊方面對此予以證實。
騰訊方面透露,去年在一次例行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了前兩年的影片團隊涉及嚴重貪腐問題,隨即向警方報案,警方抓捕了多名在職、離職以及供應商人員,並在進一步偵查當中牽出了劉春寧。
騰訊方面強調,這次是貪腐事件而不是個人。貪腐事件涉及的金額還要等警方核實,目前警方逮捕了5到6名涉事人員。
劉春寧2013年8月入職阿里,之前在騰訊供職近10年,曾任騰訊戰略發展部總經理、馬化騰總裁助理、騰訊電商總經理、線上影片部總經理等職務,據傳此次貪腐事件起因就是其負責騰訊影片版權採購時期涉嫌商業賄賂。入職阿里後,劉春寧任職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數字娛樂事業部總裁。
以下為阿里影業公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會注意到,本公司執行董事劉春寧先生因涉嫌於過往在騰訊科技有限公司任職期間收受賄款而被中國大陸公安局拘留作調查,有關調查與其在阿里巴巴集團有限公司或本公司的現有職務概無關係。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劉春寧先生現階段接受調查的事項,概無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規定予以披露,且亦無其他事宜須予知會本公司股東。
本公司將會在適當的時候就上述事項的任何重大發展刊發進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