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網路2015年度十大典型舉報案例公佈

佚名發表於2016-02-13

  2月1日,中國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公佈全國網路2015年度十大典型舉報案例,提醒廣大網民增強網路安全意識,依法上網,安全用網,並警示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依法辦網。

  十大典型舉報案例涵蓋謠言、侵權、詐騙、色情等網上有害資訊主要型別,具有危害性大、社會影響惡劣、傳播方式新穎、處置結果公眾滿意度高等特點。十大典型案例主要有:刷單打“霸王”車致使“滴滴叫車”遭受鉅額損失的詐騙類舉報;微信公眾賬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名義發文的侵權類舉報;搶票軟體植入木馬的病毒類舉報;“溫州動車相撞”“包頭市發生恐怖襲擊”引發民眾恐慌的謠言類舉報;“西藏不產藏紅花”給西藏旅遊業帶來負面影響的虛假新聞類舉報;不法分子傳播封建迷信、邪教歪理,矇騙群眾的政治類有害資訊舉報;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紅包“猖狂下注”的賭博類舉報;網站平臺為招嫖賣淫“牽線搭橋”的色情類舉報;微信公眾賬號設定陷阱詐騙不義之財的傳銷類舉報。

  2015年,全國各地各網站高度重視並積極推動網路舉報工作,新浪、騰訊等228家影響力大、網民訪問多的網站簽署了《積極開展網路舉報工作承諾書》,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積極受理違法和不良資訊,主動接受公眾監督;網民舉報意識明顯增強,全年網民舉報量高達2800多萬件次,有問題找“舉報”諮詢、遇麻煩找“舉報”解難、需維權找“舉報”訴求成為越來越多網民的共識;執法部門根據公眾舉報,大力整治散佈謠言、宣揚暴恐、傳播黃賭毒等網路亂象,處置了一大批社會反映強烈、網民舉報集中的網路有害資訊,有效維護了網民權益,為清朗網路空間做出積極貢獻。

  治理網路亂象、營造清朗網路空間,不僅事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而且直接關係每個網民的切身利益。舉報中心歡迎廣大網民積極舉報網上違法和不良資訊。

全國網路2015年度十大典型舉報案例公佈

  全國網路2015年度十大典型舉報案例

  案例1:“滴滴叫車”被刷單遭受鉅額損失

  2015年10月,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叫車”軟體運營公司)向中國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舉報:“愛瑪”“一片雲”“搜碼”等8家網站出售不記名手機空號、死號,並代為接收簡訊驗證碼,供網民和黑色產業鏈上的不法分子註冊電商賬號,用於虛假交易,實施刷單詐騙。這些黑號給“滴滴叫車”造成“刷單騙券損失”“打‘霸王’車損失”,嚴重影響軟體正常運營。經核實,相關網站刊載“免費批次接收驗證碼”“可以接收淘寶、騰訊等各大網站賬號註冊、解封、繫結、換綁手機簡訊驗證碼”等違規推廣資訊,提供非法賬號交易等服務。根據舉報中心核查結果,國家網信辦等執法部門依法關停相關非法網站,為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挽回鉅額經濟損失。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致信舉報中心表示感謝。

  案例2:王健林“被署名”,發文“大罵淘寶”

  2015年11月,中國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接到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舉報:微信公眾賬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名義,釋出題為《王健林:淘寶不死,中國不富,活了電商,死了實體,日本孫正義坐收漁翁之利》的文章,擅用其肖像,損害其名譽。同時,一批微信公眾賬號轉載該假訊息,在網際網路上廣泛傳播,影響惡劣,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舉報中心第一時間核實舉報材料,及時轉交國家網信辦等執法部門依法處置。騰訊公司根據執法部門要求,刪除微信公眾賬號傳播的不實資訊664條,並對釋出不實資訊的634個微信公眾賬號予以警告,要求嚴格遵守《即時通訊工具公眾資訊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確保釋出內容的真實性。萬達集團致信舉報中心表示感謝,稱“依法處置不實資訊,對維護企業正當權益、規範微信等媒介傳播秩序、淨化網路風氣發揮了積極作用”。

  案例3:搶票軟體植入木馬病毒恣意竊取個人隱私

  2015年年初,北京市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接到網民大量舉報:“瘋狂搶票專家”“火車票刷票神器”“火車票搶票管家”等手機搶票APP是惡意軟體,植入木馬程式,嚴重侵犯手機使用者合法權益,擾亂網上正常購票秩序。經核查,使用者使用上述軟體搶票後,木馬病毒會在後臺向其開發者指定號碼傳送簡訊,竊取使用者簡訊記錄和手機聯絡人資訊。北京市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組織屬地移動應用商店排查搶票應用程式,對“瘋狂搶票專家”等8款惡意軟體做下架處理;要求移動應用商店主動承擔責任,強化管控,深入開展清理整治工作;號召廣大網民積極舉報違規APP,共同維護網路安全。

  案例4:“溫州動車相撞”謠言勾起沉痛記憶引發恐慌

  2015年9月,網民向浙江省溫州市網信辦舉報:新浪某認證微博爆料“在溫州市永嘉縣橋下鎮梅岙村,兩列動車開到同一軌道,剛剛相撞”,並配發梅岙村起火冒煙照片,謊稱是動車相撞事故現場。謠言引發社會恐慌,不少網民不斷向溫州相關部門求證。溫州市網信辦緊急聯絡鐵路等部門瞭解情況,確認網傳動車相撞事故圖片是當天梅岙村雞籠嶼鞋廠起火圖片,當地未發生動車相撞事故。溫州舉報平臺迅速闢謠。隨後,多名不實資訊釋出者刪除相關微博並公開致歉,公安部門嚴厲批評教育了有關責任人。

  案例5:“包頭髮生恐怖襲擊”謠言滋擾社會秩序

  2015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網信辦舉報熱線接到網民舉報:微信、微博等網際網路平臺出現大量“包頭市發生恐怖襲擊,打砸砍傷百餘人”的資訊,引發民眾恐慌。內蒙古自治區網信辦根據舉報線索立即開展核查工作。經查,網傳訊息屬謠言,實際情況為外來務工人員宋氏兄弟醉酒後,在包頭市昆區昆北路甲爾壩農貿市場前打砸過往車輛,致使交通嚴重堵塞。包頭市公安部門刑事拘留了散佈謠言的宿某某,對轉發該謠言的劉某某等4人予以行政處罰,併發布闢謠資訊,提醒市民勿編謠、勿傳謠。

  案例6:“不產藏紅花”假新聞忽悠讀者損害西藏旅遊業

  2015年11月,網民向西藏自治區網信辦舉報中心舉報:某媒體釋出的報導《西藏不產藏紅花,九成出自崇明島》為不實資訊,該報導稱,“西藏冬天太冷,藏紅花球莖受不了如此低的溫度,西藏十多年前曾試種藏紅花但未成功,更不用說量產了”。西藏自治區網信辦第一時間聯絡西藏農科院等單位核實有關情況。經核實,西藏不僅有藏紅花種植和種球基地,且因光照時間長,西藏所產藏紅花葯效相對較好,相關報導為虛假報導。西藏自治區網信辦及時透過西藏新聞網、中國西藏之聲網等網路媒體發聲闢謠,用事實駁斥不實資訊,最大程度降低謠言給西藏旅遊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案例7:不法分子傳播封建迷信、邪教歪理,矇騙群眾

  2015年12月,上海市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接到群眾實名舉報:QQ群“華夏故土”“華夏傳統-神傳文化”長期以圖片、影片形式傳播違法資訊。經查,上述QQ群經常釋出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違法內容,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違反《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法部門根據舉報,依法關閉了相關QQ群賬號,遏制了違法內容的擴散和傳播。

  案例8:不法分子建立網站平臺為招嫖賣淫“牽線搭橋”

  2015年5月,湖南省網信辦舉報部門接到網民舉報:“長沙夜網”刊載大量淫穢色情內容和招嫖資訊。湖南省網信辦聯合公安部門根據舉報線索核查發現,“長沙夜網”由犯罪嫌疑人馬某某建立,為長沙市10餘個涉黃場所釋出招嫖廣告大肆斂財。網站註冊會員逾11萬名,其中VIP會員1323名,提供季度、年度、終身三種VIP服務,價格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經過偵查,公安部門依法逮捕馬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並清查招嫖場所,抓獲涉案人員44人。

  案例9:微信賭博,“花樣百出”

  2015年7月,騰訊公司接到大量網民舉報:有人利用微信紅包賭博。該公司調查發現,微信賭博一般以群內接龍發紅包、搶紅包的方式進行,群主抽取紅包總額的5%~10%作為“彩頭”。此外,還存在紅包接龍之特定獎勵、紅包接龍之投注大小單雙、百家樂、鬥牛等賭博形式,花樣百出。公安部門根據騰訊公司移交的舉報線索,破獲多起賭博案件,拘捕犯罪嫌疑人20餘名。同時,騰訊公司透過使用者舉報、風險管控等措施,處理涉賭賬號近10萬個,有效打擊了利用微信紅包開設賭局的違法行為。

  案例10:微信公眾賬號身披合法外衣設傳銷陷阱

  2015年7月,廣東省網信辦舉報部門接到使用者舉報:微信公眾賬號“粉絲帝國”涉嫌從事傳銷活動,致使舉報人錢財被套。經核查,使用者王某夥同朱某某、任某某等人,以山東青島某公司名義,在騰訊微信平臺註冊“粉絲帝國”等12個微信公眾賬號,在朋友圈釋出二維碼,逐級發展會員,收取入門費9.9元,分別給予每層級20%、15%、12%的返利佣金,大肆開展網路無實物傳銷。公安部門根據舉報線索,在青島一舉抓獲該團伙5名涉案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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