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 Somers 譯者:賴信濤
效率高的明顯好處是——單位時間內,能完成更多工作。但這只是冰山一角,假如工作速度快,你就會傾向於低估做事的成本,因此樂於完成更多工作。
舉個例子,假設你每寫一篇部落格都要花六個月。當週六你宅在家裡無所事事時,可能也不會想開始寫部落格,因為覺得這件事做起來太漫長。
更糟的是,因為寫部落格的進度慢,就更不願堅持。因為學習一件事最好的方法就是一次又一次重複,而這件事情時間週期太長了。
這也就是todo list通常完成這麼慢的原因:我們會對其產生莫名的討厭感。如果一直往裡面新增拖著不做的事情,總有一天,todo list會被棄用。
我發現如果及時回覆別人的郵件,他們就樂於發給我更多郵件。傳送者總是渴望得到回覆,這種渴望驅使他們寫郵件。換句話說,是速度帶來了更多郵件,因為他們心中對這種資訊交換的成本低估了。他們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會得到回應,所以更願意去做。
現在網路發達了,公認的一件事就是網站響應速度低會流失使用者。反應遲鈍的網頁就像崩潰了一樣,它會使使用者受挫。或許就是因為,使用者的行為沒能即時得到回報。
Google速度遠近聞名。因為他們知道,如果搜尋響應快,你就會搜尋更多。原因就是,它會鼓勵你嘗試搜尋,很快得到反饋,然後你會再去嘗試。當你有了一個想法的時,搜尋不會讓你失去這個靈感,你會認為去Google一把的成本近乎於0,它就像你思維的一部分那樣。
職場中也有同樣的道理,做事快的員工會被分配更多工作。道理很簡單,人們都有懶惰心理,大家都想保護自己的卡路里。將工作分配給慢傢伙去做,光是想想就覺得厭倦。當你要分給這種人活幹,在腦子裡就會浮現出程序被耽誤好幾天的情形,會不自覺地看見這些人拖延工作的樣子。光是想想就讓人精疲力盡了。但做事快的人就不一樣,他們的時間看起來“很便宜”,你讓他們做些事情的時候,就知道他們很快會做完,馬上就可以再分給他們別的事情做。所以你就會更傾向於分給他們更多工。很諷刺不是嗎?公司裡最有價值的員工,卻因為做事比較快,要幹最多的活。
總結一下,規則就是:速度快的系統因為吃得快,所以被喂的就更多。速度慢的系統會餓死。
再舉兩個例子。適用於個人的這些道理,同樣也適用於組織。如果顧客發現,某家裱畫框的店每次需要兩個月完成一幅,那麼他們就去別的店。如果貢獻者發現某個組織merge PR很慢,他們就不再樂意貢獻程式碼。反應慢的系統很糟糕,就像長滿了青苔的建築物,死氣沉沉。人們都喜歡有生機的東西,喜歡反饋及時的系統。
就拿現在來說,我打字用的編輯器,不知道為什麼“撤銷”操作非常慢,這太讓人抓狂了。這讓人越來越不願意用到“撤銷”操作。從某種意義上,我的工作方式也被改變了。它讓你不能再依賴這個操作,刪除之前必須三思,或者先暫時將要刪除的內容複製到檔案末尾,就像80年代那樣。如果“撤銷”反應很快,就沒這些事了——那是一項美妙的特性,可以讓人輕鬆地回到之前的版本。但反應慢的話,簡直就是災難。
開始做一件事的動力,一部分來自於對工作畫面的想象。一般真正做的時候,不會像想象得那麼難。但如果想象中成本很高,做起來是個苦差事,就需要下更大的決心才能開始。
“慢”就是這幅圖片中重要的成本之一,時間無價。所以當我們認為某項工作很慢時,就會潛移默化地為其新增額外成本。每次想到這種工作,就會情不自禁地想去拖延。
這就是速度為什麼重要的原因。
因此,對於要重複做很多次,而且必須做好的事情(例如寫作、修復Bug),就應該儘量做快一些。
我並非建議馬虎行事。督促自己比平常做快一些是好事,因為在你心裡,這將花費更少的時間,也更容易邁出開始的腳步,你能完成的工作將會更多。在做更多的同時,質量也會更好(只要你認真),最終達到又快又好的效果。
做事快很有趣。如果你是個快筆頭的寫手,就可以經常試驗“新”想法,而不會陷入某個泥潭中掙扎很久。你的todo list可以很快劃掉,就更樂意往裡面新增新東西。隨著不斷完成更多稿子,整個工作充滿活力。你會感覺自己聰明能幹,腳踏實地。當有什麼大任務出現,就敢挺身而出。
最後,作為“免責宣告”,我必須提醒你,通常提出某法則的作者,卻是此法則最糟糕的實踐者。比如我,工作中,我有一段沒活力的痛苦歷史,組裡面經常是我拖大家後腿。在寫作方面,這篇文章從部落格題目到最後釋出,沒開玩笑,我花了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