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奇葩規定:備用機不按時還將沒收送修機

aiyouwei發表於2016-06-28

自己送修的iPhone6 plus(64G)被換成了iPhone6(16G),而蘋果依據的就是自己的“出借協議”。...

近日媒體披露“自己花錢維修蘋果手機卻要不回配件”的事件後,近日又有消費者在網上吐槽,遭遇了蘋果的另一個奇葩規定。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針對不同國家的蘋果使用者,蘋果的售後政策確實存在區別。

蘋果規定:備用機不按時將沒收送修機

奇葩遭遇

修手機,“大蘋果”被換成“小蘋果”

備用機沒及時還,送修機所有權就是蘋果的了

遭遇這個奇葩事件的是重慶消費者張女士,她去年八月購買了一部iPhone6 Plus手機,上個月,手機出現故障,就來到了當地的蘋果官方授權店維修。

檢測過後,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維修點無權開機檢測,只有返廠,張女士同意這樣的方案。於是她辦好了維修手續後,領到一部iPhone 6備用手機。

10天后,張女士接到蘋果官方回覆,對方稱她的手機需要自費維修。這下,張女士不樂意了,明明手機還在質保期,為什麼要自己付費?隨後,她向蘋果公司中國總部申訴,對方表示4個工作日後給予答覆,可她遲遲沒等到回覆。

當張女士再次來到這家蘋果官方授權店時,卻得到一個更加驚人的訊息。工作人員告訴她,她原本iPhone6 plus的使用權預設被換成iPhone 6的備用手機。也就是說,張女士以後不能再使用自己的iPhone6 plus(64G),而只能使用備用的iPhone 6(16G)。

“兩款手機差價1600元,‘大蘋果’被莫名其妙換成‘小蘋果’。”張女士覺得莫名其妙。

記者瞭解到,原來,在蘋果公司的出借協議中有這麼一條,免費出借時間一般為14天,使用者若逾期未歸還備用機,蘋果公司將獲得使用者手機的全部所有權,同時,使用者獲得備用機的全部所有權。

由於張女士逾期未歸還備用手機,因此在蘋果看來,這手機的所有權已經發生變更。

記者調查

一些國家的蘋果使用者擁有“特權”

大名鼎鼎的蘋果公司售後維保規定是否能夠一視同仁?然而,在研究了蘋果公司官網的相關調查後,記者發現,在蘋果官網的“維修條款和條件”的說明中,一些國家的消費者確實擁有“特權”。

例如,針對巴西的蘋果手機使用者,蘋果公司明確:“為Apple產品提供服務時,Apple不會使用修復的或以前用過的產品或部件。”

而根據“蘋果”的通行做法,在維修的時候使用的條款是“使用新的或在效能和可靠性方面與新品相當的部件或產品來維修或更換部件或產品。”

另外,在中國手機的質保期是眾所周知的一年,而在“蘋果”相關的“維修條款和條件”內容中,記者看到,針對丹麥和挪威的蘋果使用者的“索賠期”,都可以從購買之日起的2年內。

相關人士介紹說,之所以會出現“蘋果”公司在一些國家售後維保條款的不同,也是源於相關國家的“據理力爭”。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顯示,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多國紛紛採用“罰錢”政策。比如,義大利競爭管理機構要求對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蘋果公司罰款120萬美元;2012年7月,該國反壟斷監管部門AGCM表示,如果蘋果不根據義大利法律向使用者提供免費的兩年產品質保,將再次面臨最高約37.6萬美元的罰款。葡萄牙也曾經做出規定,如果蘋果不根據法律向葡萄牙使用者提供免費的兩年產品質保,那麼也將對其提起訴訟。與此同時,澳大利亞墨爾本聯邦法院也曾針對美國蘋果公司存在的誤導消費者行為,做出罰款229萬美元的決定。

其他品牌手機配件維修都可要回

本報之前曾披露,蘋果手機配件在維修時,按照“蘋果”的規定需要回收,那麼其他品牌的手機在維修的時候,配件政策又是什麼呢?記者選取了市場佔有率比較高的三星華為聯想手機進行了解。

在位於新街口的一家華為手機指定的售後維修點,記者提出自己有一部過保的華為手機螢幕開裂了需要更換維修,維修後想要回原先損壞螢幕。對方維修人員表示可以將壞屏還給記者。

在另外一家南京的聯想手機維修售後點,記者同樣提出要給過保的聯想手機換屏,維修人員表示,他們這裡有廠家推出的“限價屏”活動,如果記者的手機屬於活動範圍內的型號,可以享受換屏的優惠,但前提是螢幕需要維修。很顯然,在這裡是不是參加換屏活動,消費者可以自己選擇。

在三星的一家手機售後服務點,記者同樣提出要給手機換屏是否可以拿回手機配件,這裡的維修人員也表示可以選擇拿回。

記者瞭解到,中消協早在2012年,就曾經注意到了蘋果的這條維修條款。中消協指出,在三包期間內,經營者免費維修是其法定義務,被更換下來的零部件依法仍應歸消費者所有,蘋果公司無權自行收回。然而時至今日,這條霸王條款依舊在實施。

有請大眾評審

《卞說卞聊》主持人卞�: 別再慣壞“蘋果”了

在老卞的印象中,“蘋果”的霸道不講理由來已久,在2013年的央視315晚會上,就提到了蘋果堅決不給中國使用者更換手機後蓋的案例,裡面有個細節,當記者詢問工作人員為什麼不給使用者換後蓋時,工作人員說“我們就這個規定”,而問到為什麼有這個規定時,回答是“因為我們是蘋果”,蠻橫嘴臉暴露無遺。

“蘋果為什麼能這麼橫,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監管部門對它的監管太鬆了。”老卞說,在韓國、義大利,蘋果手機也曾經有這樣的霸王條款,但是人家進行了嚴格的約束和查處。最後使它不得不低下傲氣的頭顱。

老卞認為,要打掉蘋果的“牛氣”,需要我們相關的監管機構挺起腰桿,為使用者出頭。正所謂,“一款蘋果買到手,它就牽你鼻子走,條款帶著霸王腔,公平原則拋腦後,就是監管太軟弱,它才能夠這樣牛,要幫使用者來出頭,懲處加力不能收”。

南大商學院教授:

監管部門要挺身而出

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成志明指出,消費者在面對大牌公司的霸王條款的時候,往往都是身處劣勢的,在簽訂協議的時候,對方又往往已經“步步設套”,這就讓缺乏專業知識的消費者往往就會非常被動忍氣吞聲。

“其實,很多國際大牌對我們的歧視和不公平都是我們慣出來的。”成志明希望,作為監管部門,在維護好企業和企業之間正常的市場秩序和公平環境的同時,也應該維護好消費者和廠商之間的公平。是否可以針對這些進口品牌的售後政策,進行國內外條款的對比,將存在消費歧視的條款選出來告知消費者,如果違背國內法規堅決說“不”,而在法律保護不了我們的時候,我們消費者也可以完全可以用“腳”投票,你對我不好,我就不買你東西。

記者瞭解到,本週蘋果公司相關負責人將在南京接受市場監督部門的約談。

更多精彩資訊請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IT科技網資訊欄目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