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已透過網際網路懲戒了5300名“老賴”

佚名發表於2015-12-23

【TechWeb報導】12月23日訊息,最高法官網一份公告顯示,自今年7月聯手螞蟻金服旗下芝麻信用網路懲戒失信以來,已有5300名“老賴”還清債務。

最高法公告_副本

最高法官網公告截圖

最高法官網日前釋出了《最高人民法院聯手芝麻信用網路懲戒失信見成效 5300名老賴忙還款》的公告,公告稱,與芝麻信用聯手披露“失信被執行人”(老賴)以來,已有5300多名“老賴”還清債務,不少長期逃避執行達3、4年之久的老賴更是在三兩天之內就還清了所有欠款。

“2015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同月,雙方透過專線方式實現資料對接,共享失信被執行人資訊。開創了第三方商業徵信機構首次透過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授權,透過網際網路聯合信用懲戒的先河,”最高法公告稱。

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去啊旅遊、我愛我家相寓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透過網路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生存空間。

主要限制措施有:1、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融資等金融行為;2、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透過淘寶或天貓平臺購買機票、列車軟臥、保險理財產品及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產品等;限制預定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3、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在網際網路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行為。

截止到2015年12月17日,芝麻信用透過其信用平臺,共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購買機票、租車、貸款等超過13萬人次,5300多名失信被執行人因此還清債務。其中1500多名失信被執行人屬於長達三、四年一直逃避執行的“老賴”人。

最高法公告稱,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資訊的儲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會予以刪除。失信被執行人還清債務後,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後續的履約,對信用的負面影響不會完全提前消除,但會逐漸減弱,同時守信行為的增加也會對其信用評估產生正面的影響。(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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