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國聯通釋出公告稱,針對“聯通混改方案已確定並送審,BAT“均會參與”的傳聞,經向上市母公司問詢,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及聯通集團被列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批試點事項未得到最終批准,具體實施方案依然處於討論中,還存在不確定性。
記者在11月30日上午9時許獲悉上述傳聞後,第一時間向中國聯通進行求證,其綜合部工作人員回覆稱以公告內容為準。
就在聯通釋出公告的同日,多位業內分析人士向記者表示,近期聯通與BAT業務來往頻繁,一方面,意味著中國聯通與網際網路企業的業務互補性較強,今後的合作圍繞佈局流量生態會朝著更深入、使用者針對性更靈活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由於中國聯通整體市值較高,且BAT之間存在競爭關係,所以網際網路企業同時入股、進行資本合作的可能性比較小。
BAT間存競爭或致資本合作可能變小
12月2日,分享通訊集團董事局主席蔣志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BAT是業務運營、發展為基礎的企業,資本屬性較弱,透過資本層面與中國聯通合作、且參與混改的可能性較弱。
“王曉初履新中國聯通後,公司的開放程度不斷提高,此前與阿里巴巴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均指向具體的業務領域合作,形成資源互補、產業鏈協作,並未提及資本方面的內容,資本方面的合作未必是能讓各方的利益得到最大化,雖然業務合作側重點不同,但沒有衝突,可以實現共贏。”蔣志祥說。
蔣志祥的觀點也得到了業內人士的認可。“聯通同時引入BAT三家的資本,無論三家股份有多大差異,都可能意味著三家都將獲得參與聯通決策的機會,三家很可能形成相互制衡的關係,誰也難與聯通有深入的合作。同時這種制衡關係,很可能導致BAT都不願意投入太多的資金,如果三家企業的總投資少於200億元人民幣,雖然聯通的財務狀況會有明顯好轉,但仍不足以與中國移動、中國電信抗衡。”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說。
回看今年10月10日,中國聯通釋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告,其中提到聯通參加了發改委的混改專題會議、正在研究討論混改方案、被列入第一批試點還未獲批,具體方案還在討論。
“透過與11月30日的公告對比,我們可以發現有如下變化,聯通就混改做了準備,上報了方案還未獲批,可能有變數,引入BAT應該是方案之一,但是否是唯一一個並不清楚。”付亮分析稱,若是聯通集團或上市運營公司引入外部資本,特別是持股佔比達到10%以上的民營和外資,發改委並不具備決策權,若只是沃閱讀、沃音樂引入外部資本,中國聯通則具有更多的主動權,而且有利於向流量經營戰略的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