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環保署有毒材料控制部表示,蘋果還同意加強檢查,解決關於庫比蒂諾和太陽谷設施遭遇的指控。
蘋果發言人艾麗莎·約翰遜(Alisha Johnson)表示:“我們與有毒材料控制部緊密合作,確保未來我們拿到場所的適當許可。在所有設施中,我們都遵循嚴格的健康和安全標準,這要遠遠超出法律要求。”
加州監管部門此前指控稱,從2011年至2012年,蘋果在庫比蒂諾設立並運營電子垃圾處理設施,而沒有告知監管部門。
監管部門還認為,在庫比蒂諾的設施中,蘋果以錯誤的方式處理金屬粉塵。在2013年1月關閉之前,這裡處理了約110萬磅(約合50萬千克)的電子垃圾。
監管部門還表示,蘋果隨後在附近的太陽谷設立了另一處處理設施,在告知監管部門之前處理了80萬磅的電子垃圾。
此外,在太陽谷的處理設施中,蘋果掃除地面上危險的粉塵,並將其運送至一處垃圾處理場,而實際上這處處理場並沒有資質處理有毒垃圾。
不得不說,在國外,有毒垃圾的排放與處理一直都有著較為嚴格的要求,就算是對知名企業也是如此,這一點的確值得國內環保部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