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微信應用號微信小程式 微信的葫蘆裡賣著什麼藥?

佚名發表於2016-09-22

跟同事一起正吃泡麵吃的開心,發現朋友圈被刷屏了。“小程式”來了,大世界要變了?

雖然應用號我們期待很久了,但如果想趕上這波行情,那就務必要對產品的定位和可能的演變做一些判斷。

目前為止,關於“小程式”的資訊還不是很多,但結合官方的表述已經可以看到一些端倪了。當然,只要沒有最後塵埃落定。一切都還只是猜測。

“應用號”怎麼變成“小程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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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表述裡,小程式和原有的三種公眾號是並行的體系。

但很奇怪的是,微信刻意避免使用“號”這個表述,而是換成“小程式”。

“小程式”在HTML和JAVA時代就曾經被使用過。

今天“小程式”再次被使用,合理的推測是“小程式”將不沿用公眾號的產品和展示形態,成為微信系統的一種第三方外掛。可以在微信的聊天視窗、朋友圈等位置直接執行展示。

“小程式”是什麼?

從微信應用號微信小程式 微信的葫蘆裡賣著什麼藥?

瀏覽器逐步向微信標準靠攏,最終實現一次開發,多處使用的目標。

今天來看,“小程式”雖然來得晚了,但是畢竟還是來了。H5產品的標準化執行環境有望出現,微信裡H5產品質量也會大大的提高,這是可以預見的。

“小程式”會挑戰APP嗎?

這個話題估計是大家現在最關心的。但,我現在的答案可能會讓大家失望了。

H5和APP的產品定位本身已經很清晰了,目前來看並不會因為小程式而有巨大的改變。

H5和APP的區分界限早就不是簡單的使用者體驗問題。NATIVE+H5的模式早就被很多APP在採用。APP和純H5產品的核心區別是對於入口的需求。

iPhone為例,現有的格局下,APP產品透過AppStore的榜單、搜尋以及社交產品、廣告平臺等方式被使用者發現、下載、安裝。而H5產品主要靠域名+社交平臺被使用者消費。

這裡可以看到,APP獲取一個使用者的門檻是高的,但高門檻帶來的好處是,使用者的二次消費門檻低了。而H5雖然首次消費門檻低,但卻遇到了後續消費門檻無法降低的問題。而這方面正好是APP的優勢。

事實上,目前為止,APP的使用者規模和活躍度規模總體還是高於公眾號很多的。不要因為微信活躍度高,而認為公眾號或者“小應用”的活躍度就會高了。如果這麼類比,“小應用”和微信活躍度的關係,應該對應APP和手機活躍度的關係上了。顯然這不是合理的資料分析方式。

微信和手機作業系統

既然聊到了這個層面,也有很多人覺得微信的未來就是手機作業系統。但我相信連微信自己也不是這麼定位的。

因為,手機作業系統的核心展示是APP收藏夾,而微信是聊天視窗。這個本質不改變,就很難改變“應用APP”和“小應用”在各自體系裡的地位。

手機作業系統未來依然是APP的天下,側重重體驗、重互動、高粘性需求的產品。比如微信就是這樣的產品,設想微信就是一款基於瀏覽器的H5產品,估計你用起來就很崩潰了。

微信平臺上訂閱號、服務號、企業號和“小應用”將依賴推送、掃描和社交傳播來搭建。預計“小應用”將只有掃描和社交傳播兩種方式,推送將保留給前三種公眾號,“小應用”可以嵌入在公眾號中。

而過去成功的公眾號(不考慮早期野蠻漲粉起來那些)基本上也就是靠這兩條:要麼內容運營來實現社交傳播,要麼透過線下場景實現掃描頻度。如果有這兩方面的資源,無論是不是有“小應用”出現,都早就不需要做APP了。

未來微信可以支援更多“小應用”發現模式嗎?

微信缺少的是展示位,所以很難讓使用者把常用的“小應用”展示出來。價值連城的九宮格也已經藏的很深了。“小應用”要獲得更好的位置資源確實不易。

微信對比瀏覽器缺少了域名模式。域名其實就是快捷鍵,少了這個,在微信裡發現“小應用”又難了很多。

剩下的,就是搜尋了。如果讓“小應用”具備更好的搜尋標籤屬性,這會涉及到很多的規範性要求,要做好確實也是極其不易的。目前來看,微信的著重點似乎也還沒有在這上面。

目前為止公眾號的重複消費還是所有公眾號開發者的痛。獲客成本高。推送的開啟率,無論是訂閱號還是服務號大多還是非常低的,爆款需要依賴社交傳播。這樣的前提下,媒體和內容電商相對更容易發展。而工具、娛樂、shoppingmall等等需要使用者主動二次消費的產品就不易用公眾號作為依託了。

“小應用”的推出,包括之前朋友圈廣告新模版的推出,對於微信來說,解決了平臺第三方產品的標準化體驗提升的問題。

但對於一款重度產品的開發者來說,如何讓使用者可以快速找到你,依然是你最需要關心的事。所有的傳播更多的是為了被使用者發現,而使用者維護必須解決使用者可以快速找回產品的問題,這方面APP依然還是必要的。

試想這樣一個場景,一款銀行APP和銀行公眾號你都在用。當你要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時候,你會用APP還是公眾號?這不是體驗問題,而是點選次數決定了使用者的選擇。

寫在最後

APP和H5本質上不是對立面的兩方。NATIVE和H5都是APP的構成部分。

APP和公眾號也不是互斥的。一款重度產品大多兩種產品形態(也許還有更多形態)都需要。

我個人更希望微信作為一個社交平臺,可以幫助使用者透過社交化渠道更快的呼叫起其他服務提供商提供的最佳體驗的產品形態,不管是公眾號、“小程式”還是APP。把選擇交給使用者和開發者。例如現在很多導航系統的呼叫方式,或者就像作業系統實現多個APP之間的互相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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