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今年已經多次深陷危機的百度被指深夜推廣賭博網站,每日收入推廣費用超30萬。百度則回應稱所涉網站中的賭博資訊均為企業深夜私自違規更改後的內容,並已向警方報案。
網路賭博
和今年遇到的其他質疑不同,百度推廣上的賭博網站僅僅是龐大的網路賭博世界中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更多的賭博網站推廣則不僅僅限定在百度搜尋,為網路賭博提供使用者資源的網站多種多樣,一些文學論壇、軟體下載網站、影視分享網站都會和賭博網站相互勾結,吸引賭徒前往。而網路賭博的網站往往將伺服器架設在菲律賓、美國、歐洲等對賭博更加開放的地區來逃避追捕。
一位博彩業人士表示,和以往的線下賭博相比,網路賭博有更強的隱蔽性,操作更加便利,一些網路賭博甚至可以進行合法包裝。同時,玩家交易的虛擬籌碼使其在下注時缺少心理壓力,更容易成癮。一位玩家對騰訊科技表示:“很多時候並沒有意識到這個是賭博,但很快就一個晚上幾萬元上下了。”
有資料顯示,中國每年由於賭博而流到境外的賭資超過6000億元,境外賭博網路就像“抽水機”一般,每年將上千億的資金從中國內地抽走。
貪婪背後的陷阱
一款網路遊戲是否被定義為賭博,可以從三個因素判斷:遊戲幣可以反向兌換人民幣;運營者固定比例抽水;下注總額和次數不封頂。
在傳統賭博模式外,一些利用網際網路技術的賭博手段也開始出現。一位職業賭徒展示了他手機上安裝的一些軟體,這些軟體在一些微信群和qq群裡進行共享,模式為充值遊戲代幣,遊戲有“鬥地主”等傳統棋牌以及“瘋狂跑車”等新型賭博模式,下注金額沒有上限。據這位賭徒介紹,每進行一場遊戲,運營方會有固定抽水,而在代幣返回人民幣時運營方也會收取3%左右的費用。
一位律師對記者表示,賭博App的開發者和傳播者涉及刑法規定的組織賭博的罪名,組織者有開設賭場的性質,銷售代幣則可能涉及組織賭博罪[稿子不錯,好好編編,讓其看來更牛逼。]名,玩家涉及數額較大也涉嫌賭博罪。
今年4月,曾以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浙江省松陽縣檢察院批准逮捕的周雲淼歸案,該案件涉案金額高達4000億元,獲利5億餘元。該平臺設定了“通比牛牛”等門類的賭博專案,為獲取更大利益,平臺甚至專門編寫“機器人”程式,將“機器人”加入遊戲中自動與玩家對賭,控制賭博輸贏機率。
周雲淼被捉拿歸案
隨著網路技術的進步以及警方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以“六合彩”為代表的傳統賭博手段開始網路化。2015年年底,“1·09”特大網路賭博案告破,該案涉案主要為“六合彩”,警方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98名,凍結非法結算資金賬戶3000多個。而根據警方截獲某網際網路賭博集團網路資料統計:該集團在國內發展參賭會員近100萬人,同時線上人數可達12萬餘人,投注金額特別巨大,以查獲的網站“中勝”為例,在2014年8月2日至21日期間,網站共接受9期投注,金額達5500萬元。
中外網路賭博監管對比
此次百度涉及推廣賭博網站被曝光,但實際上美國的搜尋引擎如谷歌、雅虎等雖然不會在首頁顯示賭博的廣告,不過透過搜尋也可進入到一些線上賭博網站。
在美國,網路賭博在大部分州被禁止,反而是帶有博彩性質的手遊大行其道。隨著移動端智慧手機的普及和應用方面博彩類App遊戲開發的日益成熟,社交博彩類遊戲在軟體商店中一直是經久不衰的吸金大戶,它們的產品週期比傳統手遊要更長,一旦培養起首批使用者便會擁有持久穩定的收入。
據瞭解,國內第一起網路賭博案件破獲於2001年。為了嚴厲打擊網路賭博資訊,國內目前的方式是平臺主動清理加網民舉報加網路警察聯手一起打擊。
不久之前騰訊成立了專業團隊打擊賭博,對微信及QQ的涉賭聊天群進行限制群功能處理,並對超過一萬個存在嚴重涉賭行為的社交帳號進行限制支付或紅包功能處理,同時透過加強技術能力和風控模型加強防控。對於情節嚴重的涉賭行為,還將把相應線索移交警方處理。
而在國外,谷歌對於虛假廣告、誘導廣告的稽核也呈現越來越嚴格的趨勢,其中“與賭博或賭場相關的內容”為谷歌網站的廣告內容所拋棄。
移動化推動網際網路賭博
近些年,隨著移動網際網路、智慧手機的普及,很多賭博正在從桌上轉移到另一個安靜的戰場:網路。和傳統的賭博相比,網路賭博沒有成捆的現金,但“吃人”的速度卻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位資深網際網路“賭徒”對騰訊科技表示:“原來都是在朋友的家裡打打麻將,後來抓的嚴了,就收了一段,前年春天,經過朋友介紹,開始在手機上玩。”
目前賭博網站、軟體透過兩種方式進行推廣,第一種是簡單的百度關鍵字提示,稍微有點網路知識的使用者都可以找到;第二種則是利用安卓的開源軟體進行傳播,這種往往賭資更為龐大,也更為隱蔽。
“一些朋友之間互相傳的麻將軟體可以直接完成充值和提現,但是軟體方面會抽取一定比例的水錢。還有一些人在做莊,也就是透過公開的麻將軟體完成賭博過程,但錢同比例放大後透過網路軟體進行轉賬。”上述曾參與網路賭博人士對騰訊科技表示。
在調查過程中,一些使用者對騰訊科技表示,和家人或者朋友小範圍的打打牌並不涉及賭博,但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據騰訊科技瞭解,各地規定賭資較大的規定基本上都在500元以上,部分為100元以上。
變種繁多
正如前兩年一些傳銷專案藉助微商捲土重來一樣,一些更加古老的賭博也披上了網際網路的外衣從而遊走在灰色地帶。
最近半年,一個名為“一元購”的抽獎遊戲開始風靡在諸多網路平臺和使用者間,據騰訊科技瞭解,從2014年國內最早的一元雲購網上線,到隨後迅雷、百度等網站跟進,目前國內從事相關業務的PC網站超過20家,APP更是不計其數。以“一元雲購”網站為例,截至目前,該網站首頁顯示的累計參與人次已超過90億,如果按照20%左右的利潤計算收入已超過18億。
“一元購”系列簡單概括就是“一塊錢奪大獎”的抽獎遊戲,網站會提供一些價值較高的商品甚至直接提供可以變現的充值卡。使用者用1元錢購買一個奪寶號碼,或者購買多個號碼來增大中獎機會。等到所有號碼售出後,平臺開始用自己事先制定的規則開始搖獎,持有該號碼的使用者獲得商品。據騰訊科技瞭解,目前大多數“一元購”平臺標註價格和實際商品價格相比有20%以上差價,一些商品甚至能夠達到50%,幾個平臺運營方對騰訊科技解釋稱這筆費用基本用於物流成本或者營銷成本。
但據騰訊科技觀察,目前大部分“一元購”平臺均採用電商直接發貨模式,即無需進貨無需物流,只要中獎人能夠確認收貨地址,平臺方直接從電商網站下單並全部交由電商網站負責後續工作。而在運營成本方面,“一元購”類網站更是極低,一個最簡單的一元購網站只需要三到四個員工,成本也就在萬元左右。
這意味著20%的純利潤刨去極少的運營成本外,基本上全部進入了平臺方,一個可以參照的數字是:一位博彩業從業者對騰訊科技表示,澳門賭場的抽水(提成)也大概只有2.5%左右。
一位法律從業者表示,現在瘋狂的“一元購”看似是電商創新,其實就是過去的“有獎銷售”重新包裝一下捲土重來:“這就跟博彩一樣,都是在賭一個機率,看誰能夠成為幸運兒。”上述知情人士認為,這種方式並沒有創新,只是把傳統的賭博遊戲,用網際網路的方式呈現出來。過去類似的遊戲在街頭常見,花幾塊錢就可以買一張券,其中只有一個人可以獲得獎品。
變種繁多、繞過監管,網路賭博如何成為網際網路毒瘤
大多數“一元購”類平臺宣稱採用商城+眾籌模式,以電商網站展示商品資訊吸引使用者眼球,然後以眾籌模式籌集購買商品的資金,最終以搖號方式得出最終幸運者擁有商品的使用權。
但律師趙佔領卻對騰訊科技表示,“1元奪寶”活動並不是通常意義上所謂的“眾籌”,只是一種以眾籌之名進行包裝的一種有獎促銷的方式,因為眾籌通常由籌集人透過眾籌平臺發起,而“1元奪寶”活動推出之初尚不確定誰是籌集人,最終所有參與者投入的資金總額和獲獎者所獲得產品價值總額也可能完全不同:“一元購或者一元雲購等類似的模式具備了彩票定義中的核心特徵,即按照特定規則獲得中獎機會,我認為至少屬於彩票或者變相彩票。”
一些“1元購”類網站甚至直接進入類賭博環節,在某公司的遊戲中,有一種是花費10元人民幣購買10個歡樂豆,即可參加抽取1000元手機充值卡的“1元購”遊戲。這種遊戲間隔10-20秒開獎一次,如果贏取到1000元充值卡可在該網站變現為950元現金,充回本人支付寶內。
為何屢禁不止
近年來,公安機關針對網路賭博加大了查處懲治力度,並取得不少成效。但騰訊科技發現,網路中仍然存在一些打“擦邊球”的情況,如偽裝成“遊戲平臺”,使用境外伺服器集團化運作組織賭博等。
利用搜尋引擎可以很簡單跳轉到多家網路賭博平臺,專案包括體育彩票、棋牌賭博、六合彩等多個專案,網站首頁往往顯示“菲律賓政府頒發牌照”或“澳門牌照”。
網站大多支援支付寶轉賬,部分網站標註接受比特幣,絕大多數網站標明:任何使用者在參與本公司所有遊戲而引起導致違反當地法律之任何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除了易於查詢外,網路賭博的發展模式也相對隱蔽,和傳統賭博需要固定地點,現金交易不同,網路賭博一般以類似於傳銷“金字塔”式的模式來發展下線、組建團伙,上下級代理人之間透過網路、電話等單線聯絡,不會見面交易,身份難以識別。
同時網路賭博涉及的區域廣,在辦案時需要跨地區來進行協調,客觀上造成公安機關抓人難、查封難的情況。另外一些網路賭博從業者將伺服器設定在國外,即使案件偵破,受到處罰的也往往是身在國內的低階代理人,國外的大莊家則等到打擊活動結束後,又會捲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