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回應工會批評:加班與自殺無因果關係

佚名發表於2015-02-02

  2月3日訊息,針對全國總工會對自己 “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的點名批評,富士康科技集團(以下簡稱“富士康”)今日做出公開回應。

富士康回應工會批評:加班與自殺無因果關係

  富士康在回應中稱,2010年富士康發生了個別員工的不幸事件,“這是我們內心永遠的傷痛。然而當我們聽到郭軍先生將員工加班與‘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變成一種因果關係時,我們內心不僅有傷痛,還有驚訝。”

  富士康還在回應中表示,企業目前嚴格執行“六休一”政策,確保員工加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還成立了“員工關愛中心”,聘請專業心理諮詢師,為員工提供全天24小時不間斷的精神關懷,每年撥出超過億元的“相親相愛”經費,將關愛延伸到數萬個生產產線。

  昨日,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在全總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

  以下為回應全文:

  我們不完美,但請關注我們的進步

  富士康科技集團宣告並與郭軍先生商榷

  昨日,多家媒體刊登對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郭軍的採訪報導。在報導中,郭軍先生點名富士康,認為“富士康等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針對郭先生的言論,富士康科技集團做出如下說明與郭軍先生商榷:

  一、我們承認,包括富士康在內的所有制造企業都面臨如何處理員工加班問題的困擾。一方面,員工希望能夠透過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企業又要確保員工加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這一直以來都是所有制造企業面臨的挑戰。為此,富士康對員工加班問題一直都執行嚴格的系統管控政策。首先,不斷提高員工基本薪資及加班補貼標準;其次,嚴格執行“六休一”(即每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政策,給予員工充裕的休息時間;同時,富士康也不斷致力於提升工業自動化水平,努力讓員工遠離繁重、枯燥重複的工作崗位。

  二、眾所周知,2010年富士康發生了個別員工的不幸事件。這是我們內心永遠的傷痛。然而當我們聽到郭軍先生將員工加班與“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變成一種因果關係時,我們內心不僅有傷痛,還有驚訝。驚訝的是,諸多專家學者及國家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各級領導都曾到富士康調查、瞭解情況,並給予幫助解決問題。然而郭軍先生從未來過富士康的任何一個園區,卻丟擲這樣的因果關係,未免草率難以服人。自2010年以來,我們不僅不斷檢討並改正了自身的不足,也意識到企業不僅從物質上更要在精神層面給予員工足夠的幫助。我們不僅率先在企業內部成立了“員工關愛中心”,聘請專業的心理諮詢師,為他們提供全天24小時不間斷的精神關懷,而且每年撥出超過億元的“相親相愛”經費,將關愛延伸到數萬個生產產線。

  三、作為擁有超過百萬員工的製造企業,我們承認,我們還遠沒有做到完美。但是我們一直在努力。我們也請郭軍先生在不斷點名批評的同時,能夠“走到基層”,瞭解企業和員工的心聲,監督企業的不足,也不要忽視企業的成長和進步。

  富士康科技集團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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