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個網路交易管理辦法出臺 勞動節起施行

佚名發表於2015-03-17

  3月13日訊息,據杭州市政府官網獲悉《杭州市網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已於3月11日正式出臺,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作為國內首部規範網路交易的政府規章,《杭州市網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從事網路交易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透過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開展經營的,應當向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提供工商登記資訊。

  辦法中指出,未提交工商登記資訊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經營地址、聯絡方式等資訊,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為網路交易經營者提供平臺服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平臺經營者限期改正,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特別規定了在網路交易中不得從事的系列活動,包括惡意實施批次購買後批次退貨或者拒絕收貨等行為損害他人利益,利用技術手段干擾搜尋、排名結果,損害他人利等。

  對於如天貓淘寶等第三方平臺經營者,該辦法規定如網路交易經營者提供搜尋、排名服務的,應當對有償搜尋、排名結果進行區分並予標記。

  此外,對於消費者給差評受到賣家騷擾甚至威脅的情況,該辦法也給出了處罰辦法:騷擾或者威脅消費者,迫使其違背意願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務評價的,責令改正,並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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