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讀懂微信公開課Pro!應用號、白皮書就這點事兒

佚名發表於2016-01-12

  前天晚上,天空突現逆紫微星,你開啟一條神奇的連結,沒錯,這就是傳說中微信公開課Pro版的“盜號”連結!於是支付寶裡少了三百萬。

  沒錯,這就是一個著慌、兩個忙,三個四個就蝴蝶效應、漫天piapia~亂了陣腳的“我和微信2015故事”的開端。

  到底是誰聯合了誰要黑我馬BABA的錢,你們自己心裡清楚,哼哼。

  但,這不過是一個開始。

  昨天,辣個常年不露面的微信男神又演講了,朋友圈再次炸開了鍋。

  小編用一文為你們理理這微信公開課滴內容;為了撫慰我們們做APP應用的親們,再講講騰訊應用號;為了玩微信公眾號的運營豬腳們,開開微信白皮書的新規矩。為了你們,小編真的是把心都掏出來了喲。

3年才露1次臉,這個微信背後的男人,還有很多秘密⋯⋯

  微信公開課演講主要內容有:

  第一,一切以使用者價值為依歸。微信面對合作,首先考慮的是其是否對使用者有價值,並竭力保持系統的純淨,絕不允許騷擾使用者。

  第二,讓創造發揮價值。比如原創文章會獲得比例更高的廣告分成。

  第三,“一個好的產品是一個用完即走的”。張小龍希望使用者能夠合理的用微信,除了微信還有生活。“業界很羨慕微信是使用者的時間殺手,但是我們要考慮的則是怎麼樣更高效率幫助使用者完成任務,而不是讓使用者在微信裡面永遠都有處理不完的事情。”

  第四,讓商業化存在於無形之中。張小龍有個驕傲點事,在朋友圈廣告上線一年之後,仍有很多使用者期待看到廣告。

  最後,張小龍扔出的大炮是“應用號”。

3

  據說,它將取代絕大部分的APP,那些獨立APP開發商們先別急著懸樑自盡,聽聽小編理的這份公正、公開滴APP vs 微信應用號。

  除了新將推出的微信應用號,微信現有的相似功能還有訂閱號、服務號,如果說微信訂閱號的發展還不錯的話,服務號的發展實在是有點不盡人意了,那麼應用號又會成為什麼菜?

  從張小龍的說法上,應用號的定位與服務號不同,不具有向使用者推送訊息的功能,就像app一樣,靜靜躺在那裡,使用者需要的時候,去點開它即可。

  這代表著,所有的“APP”都被合併在應用號裡了,這裡將被聚整合微信內部的一個app store,大家把一些基礎的、或者不太常用的應用嵌入微信裡就是了。

  喲,熔斷的風聲剛過,微信這主就要把整個世界都“連線”了?

ChMkJlaTQWmIf7vjAAKLABJvCxIAAHMUgLdF8wAAosY438

  張小龍這是為微信公眾號運營豬腳打了一劑強心劑,我們們公眾號閱讀每天都超30億萬次了,讚賞總收入都要高達2000萬,以後所有的小編都得換名稱!就叫:微信資深運營大拿。

  不僅是為“小編”們正了身,也為APP開發商們開了一個大大的花花世界啊:試想一下,稍稍對微信獻個吻,這個微信內部app store聚集地,可不就輕輕鬆鬆成了你的最佳商業化廣告?如果你的技術博得廣大使用者們的心,他們會不會選擇直接下載APP,把你從微信內部app store移除、正位桌面?但是,如果你沒有足夠大魅力吸引使用者,相信我,有沒有微信應用號,你也是早晚死翹翹的命啊。

  好了,給APP開發商們送了一顆千斤重定心丸之後,我們得扒扒微信公眾號運營的新規矩,畢竟,雖然,騰訊都是為了使用者在建立原創保護機制:新增原創標籤、增加讚賞功能、對抄襲的處罰,雖然沒有人知道具體規則是什麼,但微信表示規則一直都在不斷完善。今年,增加了對圖片的原創保護,不久的將來,還會增加對原創影片、語音的保護……雖然,微信是在更公平地對待特權、騷擾與抄襲,但是!到頭來封殺誰不還是它說了算嘛。

  把未來的“微信資深運營大拿”夢先放在一邊,還是苦苦啃一口這《2015微信智慧財產權保護白皮書》吧。

  據白皮書顯示,在2015年5月至11月期間,微信處共處理使用者手機端的原創文章舉報1.9萬餘篇。另外,文字類抄襲侵權佔六成以上,原創宣告功能保護了515萬次原創申請,品牌維權平臺處理了7千多例涉嫌售假舉報。

1.webp
2.webp
3.webp
4.webp
5.webp
6.webp
7.webp

  商標侵權投訴超過版權侵權

  白皮書顯示,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三季度,微信收到針對公眾賬號的投訴超過2 .2萬件,其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投訴超過1.3萬件,佔比達到60%。個人賬號的智慧財產權投訴有200多件,比例僅為2%。

  公眾號侵權多為文字抄襲

  白皮書顯示,公眾號作為資訊釋出平臺,文字作品最為常見,也最易遭到侵權。公眾號涉嫌版權侵權行為集中在對文字類作品的抄襲上,佔比61%。個人賬號以釋出照片為主,因此針對攝影作品版權的侵權行為佔據絕大多數,其投訴量佔67%左右。

  據介紹,微信中的著作權糾紛主要表現為三種形式,其一是各大自媒體賬號轉載他人作品,但不註明作者,不註明來源媒體;其二是未經授權,轉載內容,儘管註明作者及出處,但並非透過合法渠道。其三是未經得權利人同意便“摘錄、整合”他人作品,屬於侵犯著作財產權中的彙編權。

  封禁7000餘個售假賬號

  白皮書顯示,投訴公眾賬號侵害商標權的,有72%的理由為被投訴人涉嫌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商標,22%的理由是涉嫌在同類或近似商品上使用與投訴人近似的商標。

  微信品牌維權平臺推送至品牌方涉嫌售假舉報已有1.7萬餘例,經品牌方專業鑑定後處理7400餘例,封禁了7000餘個售假微信賬號。截至2015年11月已經加入微信品牌維權平臺的商標權人達39個,涉及商標100餘個。

  看著這麼些讓人著慌的資料,開發者們,還是先把“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搞個清楚才是正途啊!

  不說了,未來的“微信資深運營大拿”小編我還是先去理理那些新規矩吧。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