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網路音樂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擬提供的網路音樂產品進行內容稽核,稽核透過後方可上線經營。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網路音樂經營單位自2016年4月1日起報送網路音樂自審相關資訊。
通知要求,要建立網路音樂自審工作流程和責任制度,並嚴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的內容稽核標準
和規範,對擬提供的網路音樂產品進行內容稽核,稽核透過後方可上線經營。自審制度和產品自審資訊要向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通知強調,要加強網路音樂市場事中事後監管,建立網路音樂市場巡查、隨機抽查制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單位,建立健全警示名單和黑名單等網路音樂市場信用管理制度,對網路音樂市場實行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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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曾集中下架120首問題網路音樂
今年8月,文化部要求網際網路文化單位集中下架120首內容違規的網路音樂產品,這些音樂內容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會公德的內容,違反了《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已被列入網路音樂管理黑名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提供。
調查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擁有300萬至600萬首音樂資料庫的網路音樂企業就有十餘家,一直以來沿用的網路音樂內容審查制度及程式設定已無法繼續滿足行業發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據文化部發布的《2014中國網路音樂市場年度報告》顯示,2014年我國網路音樂市場總體規模為75.5億元,較2013年增長2%。其中線上音樂市場規模達51.2億元,無線音樂市場規模達24.3億元。2014年新增網路音樂企業339家,增長率為49%。
綜合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