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科技網6月30日訊息 根據海淀法院網案件快報訊息得知,蘋果因“App Store”提供下載“優酷HD”APP服務,且使用“優酷HD”可收看原告權屬電影,被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衛星頻道節目製作中心以侵犯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為由訴至法院。
原告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衛星頻道節目製作中心,請求判令被告一“App Store”的所有者蘋果公司(Apple Inc)、“優酷HD”的開發運營者合一資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原告稱,其系覆蓋全國的專業電影頻道,依法享有電影作品《血搏敵梟》的獨家資訊網路傳播權。被告一在其所有並經營的蘋果應用商店(App Store)中,透過分銷被告二開發運營的影片應用“優酷HD”產品的方式,向使用者提供涉案電影的收看及下載服務,使用者可以直接使用蘋果公司生產銷售的iPhone、Ipad、Ipad-mini等全系列產品,進入“App Store”中,下載被告二開發經營的影片應用“優酷HD”產品,使用該產品收看並下載電影《血搏敵梟》。
原告認為,兩被告的上述行為已經侵犯了其對涉案影片《血搏敵梟》的獨家資訊網路傳播權,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播出電影《血搏敵梟》;向原告支付侵權賠償金5萬元;兩被告負擔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20158元。
目前,海淀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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