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程二度發聲回應“假機票”事件:我們監管不力

佚名發表於2016-01-13

【TechWeb報導】1月13日訊息,使用者透過微博控訴在攜程買到“假機票”一事持續發酵,當事方攜程在做出“系因供應商違規操作”回應後,再次發聲解釋“假機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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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二度發聲回應“假機票”事件:我們監管不力

1月9日,一攜程使用者透過微博控訴攜程,稱在攜程買了“假機票”,該使用者因此“在機場被航空公司要求配合調查”,並稱“攜程偷別人積分換來違規機票賣給我”。

對此,攜程曾回應稱出現上述情況系供應商違規操作,不過此後又有自媒體人抱怨也經歷了“成功付款並收到機票電子票號後、卻在機場被告知機票無效”的事情。

面對事件持續發酵之態,攜程二度發聲,相比第一次發聲,二度發聲首先提及了“監管不力”的字眼,並對“監管不力”原因做出瞭解釋。

攜程表示,對供應商監管不到位的原因在於:部分供應商從航空公司獲得的特殊運價機票,並不需要錄入GDS全球機票分銷系統,因此攜程無法實時監控到這些機票的票號狀況。攜程之前是透過人工抽查的方式,核驗票號狀況。因為不是每個票號都會抽查,給一些供應商明知故犯,鑽空子出售違規機票提供了可乘之機。

為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攜程稱,從1月11日起,對於供應商不錄入GDS全球機票分銷系統的機票,攜程100%實行人工抽查,逐單稽核錄入,確保供應商無法將違規機票混入攜程機票銷售平臺。

此外,對於微博使用者控訴事件中的違規供應商,攜程在二度宣告中表示,此次事件出票的代理商是一家擁有一類代理資質,可以出售國際機票的正規代理商。但由於此供應商違規操作,私自以積分兌換機票,導致旅客無法登機。攜程已經勒令其下線,後續會終止合作。(小峰)

以下為攜程回應全文:

在此次事件由於攜程對供應商監管不力,對旅客出行所造成不良體驗,攜程再次表示真摯的歉意,我司將與旅客進一步溝通補償方案,爭取獲得旅客的諒解。

此次事件出票的代理商是一家擁有一類代理資質,可以出售國際機票的正規代理商。但由於此供應商違規操作,私自以積分兌換機票,導致旅客無法登機。攜程已經勒令其下線,後續會終止合作。

攜程近兩年來曾數次向供應商釋出公告,明確了哪些出票行為是明令禁止的,其中,向旅客出售積分兌換機票就屬於違規行為。攜程最近一次向供應商釋出相關公告是在2015年12月11日,該供應商也在通知名單之列。

攜程對供應商監管不到位的原因在於:部分供應商從航空公司獲得的特殊運價機票,並不需要錄入GDS全球機票分銷系統,因此攜程無法實時監控到這些機票的票號狀況。攜程之前是透過人工抽查的方式,核驗票號狀況。因為不是每個票號都會抽查,給一些供應商明知故犯,鑽空子出售違規機票提供了可乘之機。

為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從1月11日起,對於供應商不錄入GDS全球機票分銷系統的機票,攜程100%實行人工抽查,逐單稽核錄入,確保供應商無法將違規機票混入攜程機票銷售平臺。此外,攜程會加強風控管理,進一步對供應商落實票款凍結措施,一直會等到旅客實際出行後,再把機票款支付給供應商,從經濟手段上,加大供應商違規操作的成本。

攜程是一家致力於為旅客提供放心產品與優質服務的公司,會從技術手段,及管理措施上,嚴格約束供應商的違規行為。但不排除,依然會有供應商在利益面前,明知故犯,鋌而走險。對此,攜程會進一步加強對供應商的管控。第一次發現供應商有違規行為,強制下線整頓,第二次發現違規,立即停止合作。

由於機票預訂流程中,仍有一些環節需要人工操作,所以管控再嚴格的平臺,也無法避免有人工操作失誤的可能。針對此次事件,攜程已升級了客戶保障計劃,如果因攜程及供應商操作失誤,導致旅客無法出行,攜程將立即通知自營票臺,免費為旅客重新開具機票,保證旅客順利出行並退一賠一。如果因為產品違規的原因導致旅客無法出行,攜程將承擔旅客在此期間的損失,免費開具機票並按退一賠三的標準,給予客戶補償,切實維護使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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