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克伯裸捐背後我們該從中學習些什麼

佚名發表於2015-12-03

有一種公司叫“別人家的公司”,有一種老闆叫“別人家的老闆”。特別是在歲末年終曬福利的時候,這種酸溜溜的醋意會在職場的千百種行業中持續發酵好一段時間。這次,是大洋彼岸的祖克伯引發了中國人的這種感慨。

12月1日,剛剛喜得千金的Facebook CEO馬克·祖克伯(Mark Zuckerberg)在給女兒的一封長信中承諾,將在一生中捐出他所持有的Facebook股票的99%,根據該公司當前近3000億美元的市值計算,捐贈部分為450億美元。目的是為像他女兒Max一樣的同齡人及其後代們創造一個更健康和公平的生活環境。

同時,他與華裔妻子普莉希拉?陳(Priscilla Chan)發起了一個“陳-祖克伯計劃”(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這是一家由祖克伯夫婦控股的有限責任實體,其職責是提高人類潛能和促進社會公平。

當然,目前透過持有Facebook共計4.19億B類股票(每股擁有10票投票權)和大約400萬A類股票以及股東間投票協議而享有該公司53%投票權的祖克伯在信裡稱,會在未來的許多年中繼續擔任Facebook公司的 CEO,但是他和妻子覺得信裡提到的那些事情和設想實在太重要了,不能等到老了才開始做。

喜得千金的Facebook CEO馬克·祖克伯

喜得千金的Facebook CEO馬克·祖克伯

心境、胸懷、責任感,對於初為人父的祖克伯而言,這些精神層面的東西應該是他送給女兒最好的出生禮物。

寫完這封信後,祖克伯就去休陪產假了。根據Facebook人事部門的規定,每位員工(包括男員工)均享受4個月的帶薪育嬰假期。老闆的內心境界和公司的福利讓中國白領感慨良多。羨慕過後不禁冒出一句,為什麼這種行為在中國富豪中難以看到?

的確,這被媒體稱為“裸捐”的行為大多發生在美國,而且近些年集中在網際網路公司中。最為人樂道的是當年全球首富比爾·蓋茨在宣佈退休時,將580億美元的個人資產全部捐給自己和妻子名下的基金會,他們的三個子女並沒有從父親那裡得到多少財富繼承。

這之後,蓋茨與老朋友沃倫·巴菲特合作發起了一項名為“捐贈誓言”的活動,以此鼓勵其他億萬富豪將他們至少一半的財產捐贈給慈善事業。其實早在2010年時,祖克伯和妻子就已經加入蓋茨和巴菲特的這個捐贈活動中,這次將“至少一半”升級為99%,從價值觀傳承的角度看是順理成章的一個選擇。

特斯拉CEO埃隆·馬斯克也在2012年也簽署了“捐贈誓言”,事實上他已經將其擁有的129億美元財產中的大部分捐贈給了可再生能源、科學與工程教育、兒童健康等領域。甲骨文聯合創始人賴瑞·艾利森、谷歌執行長拉里·佩奇、英特爾聯合創始人戈登·摩爾等網際網路公司中的鉅富均在踐行其慈善行動。

對此發現,蓋茨是在他40歲左右時才開始大規模地投入慈善事業,而身為當下很多年輕人偶像的祖克伯今年才31歲。美國精英文化中的慈善意識養成正在呈現年輕化的趨勢。

其實,美國社會此前也是在家族內部代際傳承財富的傳統,打破這種傳統、大規模投身慈善事業的時間轉折點大約是從洛克菲勒、卡內基這一代企業家身上開始明顯體現出來。鋼鐵巨頭卡內基說,在鉅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而蓋茨認為,鉅額財富在代表著權利的同時更意味著責任和義務。財富應當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觀點被美國精英文化普遍接受。

相比之下,中國人的傳統價值觀念更多體現在子承父業、把財產留給女子。其實並不能簡單評判中西方這兩種價值觀孰優孰劣,這只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社會發展不同階段所展現出的一種差異。即便中國商界偶爾冒出像牛根生、郭台銘、陳游標等大舉捐款做慈善的企業家,與其說他們受到的是讚譽,不如說更多的是來自網路輿論的質疑。

無論從社會輿論環境,還是慈善制度、社會信任基礎、稅收制度等角度,中國的慈善環境並不具備美國時下的完善條件,價值觀念的轉變需要這些硬體設施的改編作為基礎。向“別人家的公司”、“別人家的老闆”學習的背後,其實有太多環境因素的改善來支撐中國富豪們投身慈善事業。比如財政部在2009年已經允許企業以持有的股權進行公益性捐贈,但稅收減免政策、遺產稅等因素尚沒有對捐贈做出太多正向促進作用。類似的制度完善會逐漸讓做慈善不再是輿論苛求,而是水到渠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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