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火線”遊戲商標侵權案審結 騰訊勝了

佚名發表於2016-01-13

近日,因認為手遊“穿越火線2(反恐精英版)”侵犯了其”穿越火線“商標權,騰訊公司將手遊開發者訴至法院。

據瞭解,小奧公司於2014年4月開發完成手機遊戲“穿越火線2遊戲軟體”,並獲得著作權登記,該遊戲以“反恐殺手3敢死隊”為名透過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上線運營,後於2014年8月更名為“穿越火線2(反恐精英版)”。騰訊公司認為,被告在遊戲中使用名稱“穿越火線2(反恐精英版)”,屬於惡意抄襲模仿,侵害了騰訊公司享有的“穿越火線”商標專用權。

海淀法院經審理認為,“穿越火線”市場認知度較高,手遊名稱中“穿越火線”為最顯著部分,屬於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行為,其行為構成商標權侵權。

判決認定被告構成侵權,應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及合理開支等。

“穿越火線”遊戲商標侵權案審結 騰訊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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