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東內部發布了《京東人事與組織效率鐵律十四條》。其中明確規定,高管必須 24 小時內回覆郵件。
第 10 條“ 24 小時原則”指出:所有管理者對於任何工作請示及需要批覆的郵件 24 小時內必須回覆。所有管理者必須保證電話 24 小時開機並接聽電話,保持溝通渠道的順暢。
對此劉強東昨天下午進行了回應,他表示:“ 24 小時不回郵件立即開除有點誇張,會口頭警告,多次做不到只能棄用!這個“京東人事與組織鐵律十四條”確實是多年管理積累下來的經驗。
之所以規定 24 小時內必須回覆郵件,劉強東給出了自己的理由:“因為目前全球單次飛行最長的航班超過 17 個小時,所以還有 7 個小時時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