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世界,谷歌可以說是網路搜尋的同義詞,它獨佔世界網路搜尋引擎90%市場。
谷歌主宰資訊搜尋和獲得的巨大的影響力,也引起不少人的擔憂和警惕。而這一公司,也曾經“栽”在網路藥品廣告上。2011年,網際網路搜尋引擎巨頭谷歌公司同意支付5億美元罰款,以了結一項針對該公司在網路上違法釋出藥品廣告的刑事調查。
美國司法部稱,谷歌為加拿大網路藥店釋出了以美國消費者為目標群體的廣告,違反了美國法律關於處方藥進口的規定。谷歌支付的罰金總額與該公司收取的相關廣告費及加拿大網路藥店從美國消費者獲得的收入總和相當。這筆罰金也是美國曆史上針對違法網路廣告開具的最大罰單之一。
抓住把柄 美國假藥販子 舉報谷歌幫助投放廣告
2001年以前,美國的廣告主向搜尋引擎網站支付一定費用,在某些關鍵詞搜尋中獲得更高的排名是一種約定俗成的做法,並不被看成有什麼不妥。後來有使用者投訴稱,透過推廣“推薦”網站的連結,搜尋引擎不良資訊靠前,會誤導使用者,這引起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關注。
早在2003年,谷歌就因為網路藥品廣告問題接到美國國會三個不同委員會的調查質詢。2004年7月,就在谷歌上市前一個月,由於美國參議員計劃透過兩項監管網路藥店的法案,谷歌負責全球網路廣告的副總裁謝莉爾·桑德伯格還趕赴華盛頓就這一問題作證。她當時聲稱,谷歌會透過第三方認證服務來嚴格稽核網際網路醫療與藥品廣告。美國政府此後一直希望抓住谷歌賣假藥的把柄。而2009年曝出的大衛·惠特克事件則讓谷歌徹底形象掃地。
資料顯示,惠特克是一名美國假藥販子,長期透過網路向美國消費者出售假藥,用植物油和蛋白粉偽造生長激素和類固醇藥物。售價高達1000美元一瓶的類固醇甚至是不值一文的純淨水。
2008年,他從墨西哥被引渡回美國之後,面臨至多65年的監禁。為了立功換取減刑,惠特克向美國聯邦調查人員供述,在明知不合法的情況下,谷歌廣告銷售人員曾經主動幫助他避開谷歌過濾機制,在網上投放假藥廣告。為了減刑,惠特克也協助美國司法機構展開了一場“釣魚式調查”。
鉅額罰款 違法推廣露餡 谷歌支付5億美元罰款
美國政府把惠特克偽裝成一位廣告商,意圖在谷歌網站上投放美國政府所禁止投放的醫療廣告。惠特克起先試圖在谷歌上投放美國政府禁止的固醇類藥物廣告,在被谷歌的審查程式拒絕三次之後,惠特克投放成功。隨後他又投放了美國政府禁止的墮胎藥、精神治療藥物的廣告。同時惠特克把一個偽造的售賣合法藥品的網站在谷歌上做推廣,但是該網站隱含的連結可以跳轉到售賣非法藥品的網站。
在這起案件中,谷歌的部分職員在惠特克的多次“誘惑”和誤導下為幾種在美國不允許線上推廣的藥物進行了推廣,並且對包涵禁藥連結的偽合法網站進行了推廣,因而受到了美國政府的重罰。
2011年8月,谷歌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谷歌為此向美國司法部支付5億美元的罰款,按照當年匯率摺合約31.5億人民幣。當年谷歌的淨利潤約為97.4億美元。也就是說,谷歌當時全年的利潤還不夠吃20張非法醫藥廣告罰單。
痛定思痛 徹底整改醫藥廣告 藥店獲得認證才能發廣告
美國司法部副部長詹姆斯·科爾當天表示,迫使谷歌改變自己的不當廣告策略,是為限制國外網路藥店向美國消費者非法牟利的重要一步。而谷歌在一份簡短宣告中說,“我們也是事後才知道一開始就不該讓這些廣告出現在谷歌上。”
醫藥和保健品廣告是其重要的收入來源,而鉅額罰款後,谷歌打算徹底整改醫藥廣告。谷歌釋出了數萬字的《保健和藥品廣告政策》,對宣傳諸如與醫療保健相關的內容有一定的限制,其中包括:非處方藥、處方藥以及與處方藥有關的資訊等。以美國為例,所有在谷歌投放藥品搜尋廣告的網路藥店,都必須獲得美國政府頒發的網際網路藥店執業認證,處方藥的網路廣告商必須獲得美國藥房理事會的網路廣告認證。此外,再加上谷歌主動的自動廣告過濾機制,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有效杜絕虛假醫療廣告的可能性。
根據谷歌釋出的報告,他們在2015年總計預先遮蔽了7.8億條違規廣告,封殺了21.4萬家廣告商;其中包括1250萬條違規的醫療和藥品廣告,涉及藥品未獲批准或者虛假誤導性宣傳等原因。
而美國食品與藥品監管局(FDA)等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其在2014年規定,只有同時符合所在地以及銷售地相關法規的藥品網站才可以註冊域名和提供服務,這意味著在其他國家獲得許可的網路藥店無法向美國消費者出售處方藥。同年,谷歌宣佈成立一個2.5億美元的專項資金,打擊“非法網路藥店”,與合法藥店合作共同打擊非法藥店的營銷。
太陽信託羅賓遜漢弗公司網際網路股票分析師羅伯特·佩克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時稱,從谷歌2011年鉅額罰款案來說,那些非法的廣告是透過谷歌的“暗地幫助”而成功逃脫原有的相關過濾系統的檢測的。
“眾所周知,谷歌除了搜尋引擎之外,例如科技類、安卓等產品也是其很強的支援後盾,谷歌公司的轉型也由來已久。”佩克告訴記者,“谷歌在2011年事件發生時,第一個季度的收入降低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