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iWatch被指侵權 原告也要推智慧手錶

新浪科技發表於2015-07-16

蘋果公司向谷歌付費以便確保在“iWatch”一詞的搜尋結果中排在首位的是有關其Apple Watch智慧手錶的廣告,這樣一來就能使其不至於錯過那些輸入了錯誤的產品名稱的潛在消費者。但一家總部位於都柏林的小型公司在歐洲市場上擁有iWatch商標,該公司已就此對蘋果公司發起了訴訟。

據彭博社獲得的法律檔案顯示,愛爾蘭軟體開發工作室Probendi已在6月26日向米蘭的一家法庭提出緊急起訴,對蘋果公司在其廣告中使用“iWatch”一詞表示抗議。檔案稱:“蘋果公司在谷歌搜尋引擎中系統性地使用iWatch一詞,以便將使用者引導至它自己的網站,為Apple Watch做廣告。”

過去多年時間裡,包括美國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美國汽車保險巨頭Geico和美國語言科技公司Rosetta Stone在內的許多企業都曾嘗試就商標問題與谷歌或其廣告主對薄公堂,但其結果經常都是無功而返。谷歌的廣告服務政策規定,該公司會對商標相關訴訟進行逐案評估,並“可能實施特定的限制”。

Probendi的代表律師賈科莫・波內利(Giacomo Bonelli)稱:“蘋果公司從未對我們的要求和反對作出回應,而谷歌則稱其不會為這些連結負責。”

蘋果公司和谷歌均拒絕就此案置評。

Probendi聯合創始人達尼埃爾・迪薩爾沃(Daniele Di Salvo)在去年向彭博社表示,該公司曾警告蘋果公司不應使用“iWatch”一詞。他還說道,該公司正在開發自己的智慧手錶,這種產品的名稱就是iWatch,將基於谷歌Android作業系統執行,價格則將低於Apple Watch。迪薩爾沃現在表示,該專案正“處於待命狀態”。

兩位熟知內情的匿名訊息人士透露,據Probendi委託專業處理版權糾紛問題的Barzano&Zanardo進行的一項審計顯示,iWatch商標的價值為8700萬歐元(約合9700萬美元)。在2012年,蘋果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了結了在中國市場上遭遇的一場商標糾紛,這場糾紛與其iPad平板電腦的商標名有關。

有關iWatch訴訟案的法庭聽證會定於11月11日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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