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官方微博報導,國家版權局日前釋出通知,責令各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的作品全部下線。此後仍繼續傳播將從嚴查處。對於下載網路音樂是否要付費,國家版權局回應,服務商可用多種方式收回成本,不一定要下載收費。
通知要求在7月31日前,各網路音樂服務商必須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
通知全文如下:
各網路音樂服務商:
為加強對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權利的保護,規範網路傳播音樂作品版權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及《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以及“劍網2015”專項行動有關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自2015年7月起,國家版權局啟動規範網路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網路音樂服務商的版權執法監管力度,推動建立良好的網路音樂版權秩序和運營生態。
基於網路音樂服務商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比較嚴重的情況,現責令各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並於2015年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
對於在2015年7月31日以後仍繼續傳播未經授權音樂作品的網路音樂服務商,國家版權局將依法從嚴查處。
特此通知。
國家版權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