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指導不斷出臺 網際網路金融創業的挑戰還有哪些?

佚名發表於2015-08-01

鳳凰科技訊 8月1日訊息,7月31日,在由鳳凰科技、3W咖啡、英途聯合舉辦的“網際網路金融創業的機遇與陷阱”線下沙龍上,玖富聯合創始人陳理行、91金融創始人兼CEO許澤瑋、金信網創始人安丹方三位來自網際網路金融公司的管理層分享了在其創業過程中抓住的機遇,以及對遇到的問題或挑戰的思考。

活動現場

2015年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網際網路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是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除了對網際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網際網路基金銷售與保險、消費金融等作出業務指導,還設立了監管部門職責、第三方存管、行業自律等規定。

業界分析普遍認為,發展數年的中國網際網路金融開始“有法可依”,尤其像從2014年起迅速發展的P2P網貸,將告別“野蠻生長”。

昨日,中國人民銀行釋出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支付賬戶進行分類,並設定了相應的限額管理,還規定了支付機構不得為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開立支付賬戶等,旨在促進支付服務市場規範發展,並加強對使用者資金的安全保障。

網際網路金融創業對監管政策的理解很重要

“揹負”金融本質,面臨嚴格監管,發展尚不夠標準化,是參加沙龍的三位網際網路金融公司代表認為,網際網路金融創業需要面對的首要問題,也是不同於網際網路行業其他創業領域的特點。

91金融創始人兼CEO 許澤瑋

“因為金融行業是一個管制行業。不是說你覺得你能幹就可以乾的,這跟我們們網際網路創業者做的事不太一樣……所以對於政策的理解非常重要。”許澤瑋對網際網路金融創業者給出的第一個建議就是,對政策要有高度敏感性與理解力。

從P2P行業發展的角度,安丹方表示,P2P的企業、債券等都還不夠標準化,所以最需要完善和規範標準,比如風控標準、服務標準,法律標準、技術和結算標準。在她看來,能實現此類“標準化”非常重要,可以成為網際網路金融創業公司區別於其他機構最重要的點。

陳理行則將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問題放在了行業的生態結構中去理解,他認為,金融是網際網路改變的最後一個領域。因為金融行業的規模(交易額)巨大,而且門檻很高,“監管是最嚴格的”,此外,其對生活的改變是“潤物細無聲的”,使用者對金融的認知與使用習慣培養需要較長時間。

“投入半年沒有規模收入就是失敗”

在很多網際網路創業專案仍處在“燒錢圈市場”階段的情形下,許澤瑋卻認為,做金融類業務,如果投入半年都沒有規模性收入,就是一個失敗的專案。

在他看來,網際網路金融領域不必以有大量使用者為標準,積攢一定的使用者量就可以。“大家知道中國的城商行就幾十萬的使用者,都是上千億的資產,每年幾十億的淨利潤。沒有理由說網際網路作為更先進的生產力,更先進的模式,最後不如人家賺錢多。那隻能說明你不夠先進。”他表示。

金信網創始人安丹方

與此類似,安丹方也表示,網際網路金融創業如果做不成集團化作業的模式,在細分領域服務網際網路金融的生態圈仍然存在機會,但在沒有重資本的背景下要注意盈利問題,否則團隊和業務可能會難以為繼。

陳理行透露,玖富網創業時獲得的天使投資兩年就花完了,然而,對“個人理財”趨勢的預測改變了這樣的困境。他指出,2006年個人儲蓄存款有7萬億,而現在有四五十萬億,個人財富不斷增長,但理財產品少,購買理財產品的成本高,“個人理財”是給玖富帶來盈利的一個網際網路金融細分領域機遇。

產品和使用者體驗“靠後”信任才是第一位

小米等網際網路企業掀起“網際網路思維”的風潮,到傳統行業積極嘗試“網際網路+”轉型,“使用者體驗”似乎已經成為了網際網路模式的第一大“關聯詞”。然而,對於網際網路金融創業的產品與服務定位,許澤瑋表示,首先應該解決的是“信任”問題,接下來是金融產品的設定,第三步才是體驗。

“所有金融服務跟每個人的錢掛鉤,對使用者而言信任是第一位的……很多網際網路創業者上去先做體驗,體驗做得多好沒有用,人家不信你根本不用你。”他指出,在符合監管政策的基礎上,資訊透明是建立信任的第一步。

玖富聯合創始人陳理行

陳理行對玖富網創業故事的分享,也佐證了“信任”的重要性。他透露,在創業初期曾面臨“使用者教育”的難題,即使用者難以理解在網上買理財的安全性,“我們做了好多基金組合以及相關的東西,但實際上最後真正認購的使用者才幾萬個,做基金其實是很微薄的利潤,所以說我們運營其實很難的。”

此外,許澤瑋還表示,網際網路金融與其他行業還有一個區別,就是“沒有那麼強的競爭”。他指出,不同細分領域的使用者群體也不同,發展最核心的問題不在於打敗競爭對手,而是怎樣做好產品。

他建議,對於網際網路金融很多細分領域中的創業機會,不是網際網路公司自己想出來的,也不是與使用者交流得出的,而是需要與傳統金融機構合作來發現。他更“極端”地認為,網際網路想到的創新點,金融機構的出資人十年前就想到了,只不過因為“不想做”等原因沒有實現,而他們可以分享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使用者服務、市場的“痛點”,會有助於創業公司更好地進行業務設定。“優秀網際網路金融創業團隊應該是金融機構在裡面,只不過不是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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