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支付新規出臺:支付寶微信發大額紅包需認證

佚名發表於2015-12-29

昨天,備受爭議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終於正式釋出,這一曾被稱為“史上最嚴”的規定較徵求意見稿究竟做了哪些調整?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今年7月31日,央行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第三方支付業務提出明確的監管要求,規定支付機構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不能超過5000元,年累計應不超過20萬元。

訊息一出即引發了全社會熱議,不少剁手族認為這一限額完全不夠用。專家學者認為,徵求意見稿迴歸網路支付業務本質,釐清支付機構定位,有利於第三方支付業務持續健康發展。但部分金融消費者和從業機構對辦法有所誤讀,網購一族擔心自己的網路消費和支付行為受到過度限制,而第三方支付機構自認為遭遇了史上最嚴厲的監管。

在經過廣泛深入的討論之後,對比7月底的徵求意見稿,《管理辦法》主要從兩方面進行了修改:一是最佳化了個人支付賬戶分類方式,從兩類擴充到三類;二是對支付機構實施分類管理,根據支付機構分類評定情況、支付賬戶實名制落實情況制定了差別化監管措施。

新發布的《管理辦法》規定,個人消費者的單日累計餘額支付限額,可由5000元提高至1萬元。同時,針對個人賣家這一特殊群體,《管理辦法》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個人賣家賬戶可以視同單位賬戶管理,不受個人賬戶的餘額付款額度限制。

整體來看,《管理辦法》針對網路支付的額度限制僅限於賬戶餘額,銀行卡網銀支付與快捷支付不受新規的影響。同時,“螞蟻花唄”一類的無憂支付產品,也不受餘額支付限額的約束。比如,在“雙11”這樣的特殊節點,消費者進行大額消費時,可以用快捷支付或螞蟻花唄進行付款,不會影響購物體驗。這也意味著,使用者在使用網路支付進行日常消費時,其使用體驗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央行也透露,根據代表性支付機構所提供的交易資料,2014年全面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累計5000元以下的個人客戶數量佔80.13%,日累計限額管理措施可以滿足絕大部分客戶的實際需求。

在7月底徵求意見時,不少人擔心如果未進行實名認證會影響微信紅包使用,以及一些小額支付的便捷性。對此,新版辦法特別新增了一類支付賬戶,只透過一個外部渠道開立的Ⅰ類支付賬戶,賬戶餘額可用於消費和轉賬,但限額僅有1000元。

也就是說,沒有繫結銀行卡的微信使用者可透過微信零錢包收發紅包,但累計發紅包的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如果發紅包金額已經超過1000元,還想再發就得追加身份認證,成為Ⅱ類或Ⅲ類賬戶。

對於《管理辦法》的釋出,支付寶方面表示,本次《管理辦法》的釋出,對於網際網路支付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明確的規範和指導,對於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將帶來積極正面的影響。

騰訊方面則在第一時間回應央行支付新規:感謝央行的“新年禮物”。騰訊表示,高度認同央行一直以來為堅持落實支付賬戶實名制所做出的努力。騰訊公司非常欣賞央行尊重行業意見,關注使用者便捷體驗和行業創新的態度。其中非常重要的調整之一是管理辦法中提出對支付機構進行分級分類管理,針對評分高且支付賬戶實名率落實好的支付機構,執行較為寬鬆的監管政策,給予監管彈性和靈活性。另一個調整是管理辦法增加了I類賬戶,用於小額的消費和轉賬,讓支付機構可以向使用者提供更便捷的支付服務。與此同時,騰訊也建議央行是否可以考慮將指紋驗證納入到高階別驗證渠道中,以及是否可以初步嘗試依託於社交關係鏈完成實名驗證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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