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打假打到微信朋友圈 協助警方破售價案

佚名發表於2016-07-11

  7月7日訊息,日前,阿里協助深圳警方破獲一起微信朋友圈銷售假冒卸妝水案。

  據相關報導介紹,2016年5月,在阿里巴巴大資料打假的支援下,深圳警方經過半個月的跟蹤調查,突擊了唐某位於廣州市白雲區某辦公樓內的售假辦公室。現場查獲數箱假冒BIODERMA(貝德瑪)牌卸妝水和一個記賬本。據唐某交待,自2015年起,便與餘某等人聯絡專門製造假冒BIODERMA牌卸妝水的小廠商,之後在微信朋友圈發廣告,找到多個二級賣家並進行售假,累計售賣假貨上萬件,涉案金額一百多萬元。

  據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小二稱,阿里透過“神秘抽檢”發現涉嫌假貨的商品,並在大資料的智慧分析與追蹤下,聯手警方成功查獲假冒品的生產廠家。“阿里巴巴利用大資料技術手段可以將‘神秘抽檢’等線上防控措施透過智慧識別及追蹤系統具象化,從而成為可供執法機關直接採用的證據鏈和線索檔案。”小二進一步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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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億邦動力網瞭解到,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於2015年12月正式組建,主要依靠阿里大資料和雲端計算等技術鎖定網路售假線索。

  對於如何打假,阿里巴巴平臺治理官鄭俊芳提出了三種打擊方式:

  第一種情況,需要權利人配合甄別。商品的打擊力度需要看權利人的配合程度,在實際操作中會出現權利人出於渠道的管控,並不會積極予以配合的情況。

  第二種情況,電商直接出手打擊,這種情況主要針對阿里平臺本身的交易。

  第三種情況,除了需要依靠阿里巴巴對有關執法機關報送材料之外,也有賴於執法機關積極對於造假源頭進行定點拔除,而不是止步於“抽檢”。

  除了阿里巴巴,其實騰訊也同樣擁有大資料技術。據悉,騰訊在2013年12月聯合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市公安局反資訊詐騙諮詢專線、三大運營商等組織及企業共同建立了反資訊詐騙聯盟。但騰訊的大資料技術主要用於打擊詐騙方面,而阿里更注重於打假,二者側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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