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採購收貨在標準成本和移動平均價下的差別

mengxin523發表於202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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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系統在處理主要的採購流程有:

下采購合同->下采購訂單->收貨->發票校驗->付款(財務)

其中 收貨和發票校驗並不是固定的順序 ,存在票到貨未到或者貨到票未到的情況。

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物料價格是以標準成本還是移動平均價差別就比較大。

以下簡要說明一下采購過程中物料在這兩種計價方式之下是如何結算存貨成本的。


標準成本法:MM03 成本檢視裡麵價格控制 = S(標準價格)

移動平均價:MM03 成本檢視裡麵價格控制 = V(標準價格)

ERP採購收貨在標準成本和移動平均價下的差別

當資訊記錄或者採購訂單上勾選了“基於收貨的發票校驗”時,則必須先收貨才能做發票校驗; 如果沒勾選,則可以先做發票校驗再收貨。

ERP採購收貨在標準成本和移動平均價下的差別

 

一、收貨早於發票(貨到票未到,根據收貨做發票校驗)

這種業務最常見。

當採用標準成本法時,收貨按標準成本計入存貨價值,採購訂單價格與物料標準成本的差異、採購訂單價格與發票校驗上的發票價格的差異都記入"發票價差"。

當採用移動平均價時,收貨直接按採購訂單價格記入存貨價值,即以暫估價值入庫,不會產生差異。而後續收發票時校驗的價差(與採購訂單價格的差異)部分,如果庫存充足則直接更新庫存價值(會體現在MM03上面移動平均價欄位),如果庫存低於發票數量則按比例一部分更新庫存價值,一部分記入"發票價差"科目。

 

二、發票早於收貨(票到貨未到)

這種業務相對少見。

收發票時發票校驗金額借記"商品採購"科目,貸記“應付賬款”。

當採用標準成本法時,採購收貨時的價差記入"發票價差"科目;

當採用移動平均價時,採購收貨按發票金額更新庫存價值;

 

以下為每個採購步驟的會計憑證, 為了簡單,省去進項稅科目

 

標準成本法 

1.先收貨 後收發票

標準成本:10元/件  庫存數量:100件

採購訂單:13元/件    數量:100件

收貨:           數量:100件

發票:12.5元/件      數量:100件

收貨時:

借:存貨         1000

發票價差                300

貸:商品採購       1300

收發票時:

借:商品採購       1300

貸:發票價差       50

應付帳款--供應商明細        1250

收貨時的"發票價差"為採購訂單金額與標準成本之間的差異;收發票時"發票價差"為採購訂單金額與發票金額之間的差異。

經過收貨和發票校驗之後,"存貨"借記1000,"應付帳款--供應商明細"貸記1250,之間的差異在"發票價差"之中,借貸差異為300-50=250。

 

2. 先收發票 後收貨

標準成本:10元/件          庫存數量:100件

採購訂單:13元/件       數量:100件

發票:    12.5元/件       數量:100件

收貨:           數量:100件

發票校驗時:

借:商品採購       1250

貸:應付帳款--供應商明細 1250

收貨時:

借:存貨         1000

發票價差                              250

貸:商品採購       1250

 

 

移動平均價

1. 先收貨 後收發票 庫存充足

初始移動平均價:10元/件  庫存數量:100件

採購訂單:13元/件       數量:100件

收貨:            數量:100件

發票:12.5元/件         數量:100件

收貨時:

借:存貨         1300

貸:商品採購       1300

發票校驗時:

借:商品採購       1300

貸:存貨         50

應付帳款--供應商明細        1250

發票校驗時發票金額和採購訂單金額之間的差異直接貸記"存貨"科目,因此收貨和發票校驗過程中,"存貨"科目中的借貸總額為1300-50=1250,反映了真實成本。

移動平均價變化情況如下:    

ERP採購收貨在標準成本和移動平均價下的差別

 

2. 先收貨 後收發票 庫存不足

初始移動平均價:10元/件 庫存數量:100件

採購訂單:13元/件      數量:100件

收貨:             數量:100件

領用:             數量:120件

發票:12.5元/件          數量:100件

收貨時:

借:存貨         1300

貸:商品採購       1300

發票校驗時:

借:商品採購       1300

貸:存貨            40

發票價差              10

應付帳款--供應商明細         1250

發票校驗時存在-50元發票價差(應付-商品採購),但庫存數量80低於發票數量100,因此將價差按照比例進行分攤,"存貨"科目分攤額為-50*80/100=-40元,"發票價差"科目分攤額為-50-(-40)=-10元

移動平均價變化情況如下:

ERP採購收貨在標準成本和移動平均價下的差別

 

3. 先收發票 後收貨

初始移動平均價:10元/件 庫存數量:100件

採購訂單:13元/件        數量:100件

發票:12.5元/件         數量:100件

收貨:              數量:100件

發票校驗時:

借:商品採購       1250

貸:應付帳款--供應商明細 1250

收貨時:

借:存貨         1250

貸:商品採購       1250

移動平均價變化情況如下:

ERP採購收貨在標準成本和移動平均價下的差別


備註:影響移動平均價的不僅除了收貨和發票校驗,還有庫存領用等。

移動平均價可以視為是實際成本,但不等於標準成本+月末差異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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