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我國新市民群體規模龐大且呈現逐步增長趨勢。在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中,新市民的住房租賃需求旺盛,租賃比例較高,因此租住什麼樣的房,能不能負擔得起,住的是不是安穩,租賃關係是否有保障等話題越發受到全社會的關注。2021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明確將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的主要途徑。
為深入瞭解大城市中的新市民租賃需求,清華大學建築學院住宅與社群研究所和貝殼研究院針對全國主要城市,聚焦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四個一線城市的新市民租賃群體,陸續展開了大量的訪談和調研,本次調研有效樣本共計6240份,主要覆蓋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天津、成都、南京、武漢、蘇州等10個城市,其中一對一深度訪談58位租客,走訪了30餘家租賃機構、門店,基於大量的調研最終形成了《新市民租賃需求洞察報告》 。《新市民租賃需求洞察報告》 將從新市民的人群特徵、租金負擔、居住體驗、租賃方式的變化以及城市間差異等方面來描繪大城市新市民租賃需求,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及租賃市場的發展提供參考。
《新市民租賃需求洞察報告》系列文章將陸續釋出,今日首發《新市民租賃需求洞察報告系列之租金負擔調查》(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指出,從租金收入比而言,租客多在可負擔範圍內選擇合適住房條件,不少租客會在住房條件上做出妥協。很多租客會選擇通過犧牲居住面積、私密性、通勤時間等條件來換取可負擔的租金水平。而當收入提高時,租賃群體也願意選擇通過提升租房支出而提高自己的住房條件。
目前市場上已經有部分租客群體獲得了住房支援,能夠有效提升租客居住滿意度。建議針對低收入人群提供單位/政府住房政策支援,重點關注年收入10萬以內的租賃家庭,對提供宿舍/租賃補貼的的企業提供如稅收等方面的支援政策。
01、調研城市租客的平均租金收入比為19.9%,10萬以下群體負擔相對較重
《報告》指出,在不考慮住房質量與效能有差異的情況下,僅從消費維度來看,租客平均付出收入的2成來租房,10萬以下群體負擔相對較重。調研資料顯示,租賃群體平均租金收入比為19.9%。超8成租賃群體租金收入比在30%以下,近2成租賃群體租金收入比超過30%,其中租金收入比在30-50%之間的佔14.3%,租金收入比超過50%的佔4.2%。
調研顯示,租客收入越高,住的越好,租金負擔越低。租客收入影響著租金支出和居住條件,隨著收入增加,相應的居住條件有較大改善,家庭年收入10萬以下、10-20萬、20-30萬、30萬以上的租賃群體整租[1]比例從38%、47%、58%提升到64%,租賃面積也隨之提升,在租金負擔可行的情況下,租客會傾向於改善自己的居住條件,如選擇整租或更大的居住面積等。同時租金收入比在降低,家庭年收入在10萬以下、10-20萬、20-30萬、30萬以上的租賃群體中租金收入比低於30%的比例分別為72%、89%、95%到99%。
[1]整租是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整體租下整套(間)住房。合租包括按間合租和按床位合租,其中按間合租指的一人或兩人一起租住一套住房中的一間房;按床位合租指的是多人間合租,租客租下的是一間公寓內多個床位中的其中一個
家庭年收入10萬以下家庭租金負擔相對較重,近3成租金收入比超過30%。調研樣本中,家庭年收入10萬以內的租賃群體租金收入比超過50%的佔比為7%。對於家庭年收入10-30萬的群體,部分租客存在為改善居住品質而帶來的不可支付,如部分租客為了縮短通勤時間或改善居住體驗,願意承擔更高的租金。
02、調研城市租客多在可負擔範圍內選擇合適住房條件,部分租客會在住房條件上做出妥協
從租賃型別看,本次調研中的租賃群體租金收入比平均值中,整租型為22.2%、按間合租21.2%、按床位合租8.7%。其中,一張床的租金收入比為8.7%,這主要是由於該群體收入相對偏低,需要顧及其他生活支出或需要存更多錢,故選擇租金支出較低的租賃床位的居住方式。結合整租、按間合租、按床位合租租賃群體的收入(16.6萬元、13.2萬元、8.4萬元)、租金支出(3092元/月、2198元/月、566元/月)來看,整租和按間合租群體雖然租金支出差異大,但是租金收入比卻差異不大。租賃群體一般會在自己可負擔的範圍內選擇合適的租賃方式,而隨著收入的上升,租客會選擇相應的提升自己的居住質量。
部分群體通過妥協住房條件來減輕租金負擔。通過對租賃群體的訪談,結合租賃群體居住情況來看,部分租賃群體選擇通過增加租金支出,用超過30%的收入的租金,來保證一定的租賃品質。而另一部分租賃群體則通過減少租賃面積、損失居住品質、長距離通勤、單位提供宿舍等方式來減輕租金,減輕租金負擔,因此部分租客的租金可負擔源於對目前住房條件的妥協。
03、一線城市租客平均租金收入比在25%以下,廣州、深圳租金收入比相對較低
一線城市租客平均租金收入比在25%以下,其中廣州、深圳租金收入比較低。調研資料顯示:一線城市整租型、按間合租型、按床位合租租客平均租金收入比分別為24.1%、23%、14.7%,其他城市分別為20.2%、19.1%、8.9%,其中,北京、上海租客租金負擔更重。北京、上海租賃群體平均租金收入比分別為整租:26.3%、26.2%,按間合租:24.0%、23.2%。廣州、深圳的租金負擔相對較輕。
分行業來看,服務業[2]人群中有31.2%的人群依靠企業提供宿舍或者補貼的方式解決租住問題,為各行業中最高比例。在有單位提供宿舍或床位的情況下,租金負擔不超過工資的10%或者完全免費,這對城市執行服務人員、藍領工人等群體十分重要。
依據調研結論,為提升租客對租賃住房的滿意度,一方面建議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減輕租金負擔或提升住房條件,特別是在租賃熱門區域合理增加租賃有效供給,來穩定區域性的租金水平。另一方面,加快完善針對租賃住房質量、效能、最低面積水平等方面的標準規範,強化管理和監督。只有在價格和質量兩方面雙管齊下,才能有效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等租賃群體的居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