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專案經理未執行24小時在崗擅自復工,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快標手kuai發表於2022-02-14

2月9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釋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切實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復工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面簡稱《通知》)。



《通知》中要求,全力做好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結合實際實施差異化精準防控, 做到重點地區“一地一策” 重點專案“一項一策”;加強對重點地區人員的防控;嚴格執行封閉管理制度; 要關心和保護一線作業人員,加強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資採購和供應,及時配發防護用品,加強防疫知識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能力。


《通知》中明確,嚴格把關復工安全生產條件,要圍繞復工安全生產條件 “五個到位”要求,嚴格落實 “五個必須”


“五個到位”

✔   施工現場人員到位

✔ 告知到位

✔ 檢查到位

✔ 培訓教育交底到位

✔ 機械裝置檢修保養到位等復工安全生產條件



“五個必須”

✔ 復工前建設單位 必須組織召開 一次參建各方主體關鍵責任人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共同研究佈置復工安全生產工作


✔ 施工單位 必須做到企業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復工前施工安全檢查


✔  專案部必須做到專案經理24小時在崗 專案部主要負責人帶班檢查,依據相關規定 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經專案總監簽發復工通知後方可復工


✔ 專案部 必須對所有務工人員進行 不少於兩次安全生產教育(可結合健康教育)


✔ 監理單位 必須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加強旁站監理及監理例會等工作,督促施工單位按要求做好復工自查等



  《通知》中提到,加強對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起重機械裝置安拆等危大工程實施過程的動態監管,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督促檢查專案負責人全過程帶班制度落實情況。對 未開展復工安全生產自查、復工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隱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關鍵崗位管理人員不到崗(專案經理未執行24小時在崗)、未經培訓上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未經監理(主管部門)同意 擅自復工行為 一律停工並依法從嚴、從重處罰,並 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實施聯合懲戒。



其他資訊


山東:網上商城的專案,可適當簡化驗收流程


為切實保障採購人主體地位,壓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履約驗收作用,推動實現優質優價採購,近期,山東省財政廳制定並印發 《山東省政府採購履約驗收管理辦法》(下面簡稱《管理辦法》),已於 2022年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年2月7日



《管理辦法》中明確, 採購人是政府採購專案履約驗收工作(下面簡稱“專案驗收”)的 責任主體;對技術複雜、專業性強或者採購人履約驗收能力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專案,採購人可以委託 採購代理機構組織專案驗收。


《管理辦法》中規定, 合同履行達到驗收條件時,供應商向採購人發出專案驗收建議。採購人應當自收到驗收建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啟動專案驗收,並通知供應商。 技術複雜、專業性強以及重大民生、金額較大的政府採購專案,驗收準備時間可適當延長。


關於驗收小組,《管理辦法》中要求,採購人應當成立政府採購專案驗收小組(下面簡稱“驗收小組”),負責專案驗收具體工作,出具驗收意見,並對驗收意見負責。驗收小組應當由熟悉專案需求與標的的專業技術人員、使用部門人員等至少3人以上單陣列成,並確定一名負責人。驗收小組應當認真履行專案驗收職責,按照驗收方案實施驗收,確保專案驗收意見客觀真實反映合同履行情況。


《管理辦法》中提到, 對網上商城以及其他金額較小或者技術簡單的專案,可以 適當簡化前述驗收流程,由採購人指定本單位熟悉專案需求與標的的工作人員,對合同約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等內容進行驗收,提出專案驗收意見,並由採購人確認。對專案驗收發生的檢測(檢驗)費、勞務報酬等費用支出,採購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無約定的,由採購人承擔。


《管理辦法》中強調,財政部門應當 強化對採購人和供應商履約情況的誠信管理;權益受到損害的採購人、供應商均可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經核查後,財政部門將按照誠信管理有關規定,將 違約採購人、供應商納入失信懲戒範圍



素材來源: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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