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詩意地棲居——超譯海德格爾》筆記

mi_zy發表於2021-07-17

《全書共八章》

一、存在的真理

1、存在可以討論嗎?存在的意義?存在的概念?存在的可理解性?存在可以定義嗎?

2、所有的追問都是尋求。任何尋求都得接受所尋求之物事先對它(存在的意義)的 引導。因此,存在的意義必定以一種 確定的方式可以為我們所得。

3、存“在”,——“什麼 ‘在’?”——處身於對這個“是”的一種領悟,但是卻不能在概念上搞清楚這個“是”究系何指?從那個視界出發?

4、存在是存在者的存在。存在的追問——>對存在者的追問——>對存在者的存在的追問。

——要想讓存在者不受歪曲地(向誰?)展示其存在的特徵,存在者就必須以其自身的緣故,事先已然如其所是地成為(主體)可以接近的東西。

5、在某物的所是和何所是中,在有效性和此在(此在總是就它的生存領會自己——只能透過生存活動本身來澄清)中,在“茲有”中都可以發現存在。

6、此在是一種在者,在它的存在中此在所關注的正是它的”在“, 此在充當的就是首先必須問及其存在的 存在者

——在其存在中,此在 以何種方式在,也必 以相應的方式領會它的

7、哲學被定義為“真理的科學”;“研索在者之為在者的科學”。

明確界定真理現象——真理和此在,真理同我們稱之為“存在的領悟”的此在之實在論特徵有何“實在論——存在論”上的聯絡?

8、真的就是知識,知識即判斷。 在判斷中,必須把作為實際心理過程的判斷活動同所陳述的觀念內容(屬於認識本身的那種存在的不可避免性)區別開來。——認識透過證明自己為真的,確保其真理性。

——要證明的東西不是認識和物件之間的符合,更不是心理的東西與物理的東西的符合;它也不是“意識內容”本身之間的符合。

——要證明的東西,僅僅是在者自身之被揭示的在,是處於它被揭示狀態的“如何”之中的那個在者。說一陳述“是真的”,意指陳述如在者自身所是的那樣揭示此在者。陳述在 在者 之被揭示狀態中說成、指陳 在者, “讓”在者“被看見”。因此, 真理根本沒有認識和物件之間符合的結構[此一符合是在這個在者(主體)和另一在者(客體)相似的意義上講的]

9、作為揭不著的存在Being-unconvering的真在Being-true,正是此在的一種存在方式。使這種揭示活動成為可能的東西在更本源的意義上必然被稱為 “真”,真理的最源始的現象首先由揭示活動的生存論及存在論基礎顯現出來。

10、揭示,是 在世界中存在的一種存在方式,本來是“真”的亦即揭示著的在者,就是此在,此在就在“真理之中”。由展開狀態構成的此在,本質上就在真理之中。 展開狀態是一種對此在來說本質的存在

——實在,僅當它是世界內的在者時,才是本質上可以接近的。從存在論上講,一切接近這種在者的方式,均奠基於 此在基本狀態,即在世界中存在......

11、有沒有一個世界?這個世界的存在能不能被證明?如果 由在世界中存在的此在提出來,那麼,諸如此類的問題便毫無意義了。——康德把這件事稱作“ 哲學和人類一般理性的恥辱

12、靈魂和世界的 關係的主要例證—— 自己【作為對世界的認知】,認識世界充當了在世的主要模式。

13、認識論或“知識形而上學”問題的出發點:人們在存在者狀態上經驗為一個存在物(世界)和另一存在物(靈魂)之間的關係;人們試圖把世界和靈魂之間的關係設想成這兩個存在物本身以及它們的存在意義上的根基——也就是說,把它設想成 現成在手邊的在......因為還有什麼比一個“主體”關係到一個“客體”或者一個“客體”關係到一個“主體”更加 顯而易見呢?

——主體和客體並不對應著此在和世界。

14、人變成了這樣的存在者,其他所有的存在者只有在人的存在的平面上才能夠為它們自己的存在和真理找到立足的根基。 成了其他所有存在物都與之攸切相關的一個 中心。本質的東西是在而不是人,嚴格說來我們在一個其上主要有 在 的狀況中。

15、人,理性的生物。人,作為 在 之向外存在的 被拋,人不是在者的主人,人是在的看護者。看守者的尊嚴在於:他被本身 喚去 保護在的真理。召喚是作為 來到的。

——就人的本質在“在的歷史”中的 展開來說,人是這樣的存在者,這個在者(人)作為站出去在的在,就在於他住在“在”的近處。人是在的鄰居。

16、真理?人的本質?存在的本質? 存在需要人將存在的本質(值得 的東西)保護在其(人)真理之中

——如果行動是真正的參與,而參與又是對存在的本質施以援手的話——> 思是真正的行動。 為存在的本質而在存在者中間準備(建築)存在在其中 使自己(存在)及其本質達於言辭 的住所,語言首先為一切有目的的深思提供道路或偏僻的小徑。 語言原本是人的本質在其中首次可以符合存在以及存在的召喚並且在此符合(思)中歸屬在那一本源的維度。

17、真理?真實的事情?或表述一個命題的認識?稱一命題為真,稱一物為真,真是與實在符合一致的東西,而實在又是真正的存在者。真的本質:真理,本質通常被思作所有真實的東西共有的那些特徵。 本質以類和普遍的概念揭示出來。——但是“同樣適用”的本質(意義上的本質)卻恰恰只能是非本質的本質。某物本質性的本質究竟在何處?也許,它就在存在者真正的所是(真實的存在方式,在者真理的方式)。

18、技術的轉向什麼時候 用什麼方式發生?這還 無人能知,也沒有必要知。此種知,對於人來說,甚至是最具毀滅性的東西,因為人的本質只是留心和等待——在他守護的思中留心和等待——“在”的惠臨。人只有作為 的牧者,等待著 的真理,他才能指望達於在的天命,而不至於落到 一味求知的水平。

19、真理的本質:

——不滿意?長期以來一直就是指 認識與事實的符合一致

——疑?但是 認識以及形成和表述認識的命題 要想與 事實 吻合,事實本身必須顯示自身為事實;否者,事實將不能對命題有所約束。

——困? 事實 本身是不會從遮蔽狀態站出來 站到無蔽中去的,那麼它又怎能顯示自身為事實呢?

——變種?命題僅當它 與無蔽 與真的東西 相吻合而為真,命題性真理總是而且僅僅是這種 正確性的真理

——無蔽?作為表象之正確性的真理的本質,隨著作為在者的無蔽性真理而起伏不定。遮蔽正以一種雙重方式 在眾在者中間支配一切。 在者的無蔽(它絕對不僅僅是一種實在的狀態),而 是一種發生

——真理的本質即無蔽性徹底被一種拒絕所支配。真理果真能全無遮蔽,那它就不是真理了。這雙重遮蔽形式的拒絕,屬於作為無蔽的真理的本質。遮蔽方式的拒絕屬於作為澄明 之所的無蔽。

—— 真理以澄明之所和雙重遮蔽的 對立形式(衝突—>彼此分離,獲得勝利的是衝突之場所的敞開,此一敞開性即真理)而發生。

——真理的永恆性?敞開之境一定有某種存在者,敞開就是在這種存在者中找到自己的 位置,保持它的永恆性。靠著敞開之敞開性在無蔽中的確立,我們的思就觸及了在此尚不能詳述的領域。

20、“此在”    敞開?存在領域?處所?

——“此在”首先應 被經驗為而後應該 被思作一個 處所——即存在的真理之定位;

——“此在”表示“存在”這關涉人性和人對“存在”之敞開(在那裡)的本質關係之特徵, “此在”被挑選來代表人置身其中的那種存在領域。

21、存在就是時間,時間是存在的呈現,因此也是存在本身。

——表現出來,在場,而此一在場的過程,不知不覺和隱蔽地,有一種 現在時式綿延在進行著——用一個名詞來說就是“時間”

——由於時間,存在才被顯露出來,所以 時間便表示出“無蔽性”,也就是說,表示出“存在”的真理了。

—— 這裡所思考的時間,是不能透過存在者的變化過程而經驗到的。

202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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