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總結

計算機的潛意識發表於2017-12-31

       從2016年過去以後,好久沒有發部落格了。這段時間家裡發生了點事,忙的我心力交瘁。原先計劃出幾篇博文,就此擱淺。

       

       一年的最後一天,往往是對這年的總結。今年發生了太多的事,短時間加入了一家創業公司,知道很多創業公司有多麼的不靠譜。接著考入南京大學讀博,現在知道南大在今年雙一流A+學科排名第17位,滋味真不好受。在知乎逛的時候,看到一個文章,轉載了一個飛鳥各投林的“史上最強機器學習”的博文。往下一翻,竟然是從從文字到標點符號以及圖片全部抄襲了我的“從機器學習談起”的一篇剽竊文。原先我對抄襲並不是很反感,對方願意抄襲你,說明你的文章受人認可。但是這種對抄襲者的轉載,讓轉載者認為抄襲者才是原作者的事情我無法接收。抄襲的文章竟然是發在部落格園的,並且有了上萬的瀏覽量。在百度裡搜機器學習第一頁就有抄襲文的轉載。更過分的是,這個抄襲者給他的博文冠上了“史上最強”的宣傳語,這種標題黨的風格與我的寫作風格有天差地別的區別,給我的文章招了黑,損害了我的聲譽。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在知乎向轉載者說明了這個問題。接著在部落格園求助貼裡發了一個申請。這個申請大致意思就是:在部落格園裡有篇文章抄襲了我,我希望抄襲者撤銷文章,向我道歉等等。今天看了一下部落格園的處理方法。這個方法是在對方的頁面中做一個跳轉,跳到我的文章。似乎也太輕了吧。唯一的好處就是能繼續為我的文章增加流量。但是抄襲者本身沒有受到任何懲罰。抄襲者可以繼續去抄襲其他文章。威懾意義太小了點。

 

       事實上,我對抄襲文章的事變敏感還是因為受到了另外一件事的刺激。它讓我明白了自身的權益及時維護是有多麼的重要。這個事要從幾年前說起。從一開始,我的家人就沒有正式的,有計劃的對自己的權益進行維護,從而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

 

       事情從兩年前說起,當時我的一個親戚,因為生意需要向別人借錢,找我爸去做見證人。當時的我爸在借條上籤了一個自己的名字。一年後,我親戚生意破產。借債人找到我爸,叫我爸負責償還這債務。我爸認為他當時簽署的時候並沒有擔保人三個字,因此是見證人,不負責賠償。但是幾個月後,對方將我爸告上了法庭。出示的證據中的借條出現了擔保人三個字。我父親很迷糊,甚至以為當年就是自己寫的了。由於法律知識的匱乏,我父親沒有己請律師,也沒有要求做筆跡鑑定。最後敗訴。在這裡,父親由於沒有及時為自己爭取權益,為後來的事的發生埋下了禍根。

 

      今年4月判決下來。雖然官司敗訴。但是親戚卻安慰我父親,這筆欠款是有房子抵押的。房子賣掉後應該可以還完本金和利息。因此我父親也沒有那麼擔心了,也沒有提起上訴。繼續過退休的生活。然後到了12月份。房子賣完了,確實夠還本金的。但是利息卻由於有很多案子要分,結果利息根本不夠償還,仍然剩餘了幾十萬。令我詫異的是:短短兩年,利息竟然比本金的一半還要多!更讓我詫異的是:這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超過年24%的,都受法律保護。面對這麼多的利息,感覺真是欲哭無淚。

 

      如果說幾十萬的利息是一大筆負擔。那麼之後借債人聲稱:如果我父親無法在1個月來償還這筆錢,那麼這個利息會息上加息。按照借債人的說法,那就是每個月還會產生七千左右的利息。這還得了。當時我父親慌的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感覺如果籌不到錢,天都能塌下來。我母親則為父親當時為了親情,簽了那個字,導致家裡受此損失,氣的生病了在床。當我聽說了放債人的要求後,很是詫異。從一開始讓我父親還錢開始,到後來拖足了兩年的利息,這些都還能有法律依據了。到了現在拿回本金後要對利息再生息的做法。已經不再像是一個正常的爭取權益的做法,而更像是訛錢。為此,我諮詢了若干的律師平臺,得到的回覆都是這種息上加息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奇怪的是法官竟然支援借債人的說法,但是願意把產生利息的時間稍微後延。

 

     在這個時候我意識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如果對方提一些不合法的要求時,我們能夠及時抗辯,爭取降低損失。我於是開始搜尋資料。想幫父母減少一些損失。從父母的角度來看,更希望我能專心於學業與事業。但是,自己最親的親人受到了這麼大的傷害,作為一個男兒,此時不出手,更待何時?俗話說:父債子還。父親揹負的債務我有理由去了解真實情況,然後去儘可能降低損失。

 

      從借條到判決書,到房屋抵押貸款證明,到各類律師諮詢平臺付費諮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下載曾經類似的案例。在這個過程中,我感覺到了法律跟程式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邏輯性的規則組成。不同之處在於,程式裡的規則是語法,而法律中的規則則是法規。在這裡,律師的作用就像富有經驗的老程式設計師一樣,他可以幫你review程式碼,可以給你諮詢改進建議,甚至可以幫你寫一部分code。而法官就像是程式的合理性檢查,保證程式中的程式碼都是按照語法來撰寫的。但是,語法判別器是理性的,現實中的人可能會有各種非理性的因素影響。這裡,我想起了如果未來AI技術發展的足夠好,在語言理解和分析中足夠強,那麼我們完全可以把雙方的陳訴都輸入到一個AI系統中,讓這個智慧法官來判別誰的對錯。儘管這會把人的親情給去掉,讓過程顯得過於死板,但這可以保證相對的公平,而且對於很多小型的民事訴訟,可以大幅度加快處理速度,降低人力的成本。這種公平與快速對我們當前的環境也許是非常有幫助的。

 

      無論是抄襲還是借貸,在這個過程中受到侵害的都是我們的利益。如果我們一開始沒有去爭取(例如聘請律師等等),權益被人佔去,以後想去再奪回就非常困難了。正是我父親的事情讓我明白,對抄襲這個事情我一開始的容忍是錯誤的,當發現自己的權益被傷害時,需要勇敢,及時的提出抗議。如果你連為自己發聲都做不到,你連為自己的權益爭取都做不到,你還能指望別人為你爭取權益麼?今年是2017年的最後一天,明天就是2018年。這裡小聲地祝願:2018,程式設計師都懂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