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重構

kk124發表於2018-01-29

1. 重構和架構

重構是指在不改變程式碼行為的前提下,重寫程式碼,使其更加簡潔、易於複用。

架構是指軟體專案的各個不同部件之間的組合方式。

優秀的架構:

  1. 可預測:可以對軟體的工作方式和結構做出準確的假設
  2. 可複用:在多處使用同一程式碼,無需重寫
  3. 可擴充套件:比較容易的增加新內容
  4. 可維護:修改一處程式碼不用大規模的改動其他程式碼

2. CSS選擇器的優先順序

用(a, b, c, d)表示,優先順序 a>>b>>c>>d,其中:

  1. 有行內 style 屬性時,a=1,否則 a=0
  2. b 為 ID 選擇器的數量
  3. c 為類選擇器、屬性選擇器、偽類的數量
  4. d 為型別選擇器、偽元素的數量

(ps:偽類和偽元素的區別

!important 優先順序最高,可覆蓋行內樣式。不可以新增到行內樣式屬性中。

3. 如何編寫優質的 CSS

使用註釋

註釋記錄的內容包括:

  • 檔案內容
  • 選擇器的依賴、用法
  • 使用特定宣告的原因(hack等)
  • 不應繼續使用的廢棄樣式
/*
* 導航連結樣式
*
* @see templates/nav.html
*/
.nav-link {
  ...
}

.nav-link:hover {
  border-bottom: 4px solid #333;
  /* 防止增加了4px下邊框導致元素移動 */
  padding-bottom: 0;
}

/* @deprecated */
.nav-link {
  ...
}
複製程式碼

保持選擇器的簡單

/* 不推薦 */
div > nav > ul > li > a {}
/* 不推薦 */
a.nav-link {}
/* 推薦 */
.nav-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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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並不是任何場景都應遵循該推薦,如下為輸入框的文字和邊框增加樣式。

.error {
  color: #f00;
}
input.error {
  border-color: #f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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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 CSS 和 JavaScript

JavaScript 中用來選擇元素的類和 ID,不應該再用來為元素新增樣式。用 JavaScript 修改元素樣式時,應該通過增加和刪除來實現。

推薦在只用於 JavaScript 的類和 ID 前新增 js-,或者 ID 只用於 JavaScript 選擇元素,類用於樣式。

ID和類名要有意義

建立更好的盒子

盒子的尺寸計算方法有content-boxborder-box,推薦在一個專案中堅持使用一種方法,例如:

*,
*::after,
*::befor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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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after表示法是在 CSS3 中引入的,::符號是用來區分偽類和偽元素的。支援CSS3的瀏覽器同時也都支援CSS2中引入的表示法:after,IE8僅支援:after)

為樣式分類

按用途定義樣式,有助於建立更優秀的架構,因為將樣式組織為不同的類別,促使程式碼可預測性更強,更易於複用。

通用樣式

因為不同瀏覽器的預設樣式有些許差別,所以需要通用樣式為各種元素的屬性設定預設值樣式,使其在不同瀏覽器

表現一致。

推薦 Nicolas Gallagher 和 Jonathan Neal 開發的 normalize.css,可根據自己的專案適當刪減。

基礎樣式

用型別選擇器和結合符(例如,ul ul表示ul下面的ul)或者偽類為 HTML 元素新增更加細緻的樣式。比如:colorfont-familyfont-sizeletter-spacingline-heightmarginpadding等。

HTML 元素可分為:區塊元素、標題和文字元素、錨點元素、文字語義元素、列表、表格、表單等等,不同的元素在基礎樣式的設定上稍有不同,可參考 元素基礎樣式表

元件樣式

元件重要的是可複用性,如:按鈕、下拉選單、模態框、選項卡等。

  1. 定義需要實現的行為,即該元件達到的效果,組織 HTML 結構
  2. 為元件裡的元素增加樣式,確保複用性
  3. 根據需要,改寫元素容器的樣式。如確認按鈕,警告按鈕,成功按鈕等,定義元件的容器元素不同的類名
  4. 尺寸在元件的父元素中設定

功能樣式

合理使用 !important 定義類屬性,在 JavaScript 操作樣式時使用。如新增下面這個類來實現元素隱藏:

.hidden {
  display: none !import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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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器特定樣式

儘管未來瀏覽器行為趨於統一,但目前一些老的瀏覽器仍然有怪癖行為。我們不得不使用一些 hack 的樣式來解決這些怪癖行為,推薦將這些樣式單獨放在一個樣式表中,並用條件註釋新增引用。

<!--[if IE 8]>
  <link rel="stylesheet" href="ie8.css" />
<![end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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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程式碼

程式碼規範

程式碼規範是將良好的程式碼編寫方法記錄下來形成指南,以鼓勵團隊所有成員以相同的方法編寫程式碼。規範應定期審閱和更新。CSS 程式碼規範通常指定了註釋、格式、命名、選擇器用法等方便的規範。

可參考 CSS 程式碼規範

模式庫

模式庫是網站使用的一組使用者介面模式,將所有元件彙集在一起。好處就是參與專案的成員都能瞭解到搭建網站的各個模組,熟悉背後的原理,並且有助於保證使用者介面的一致性。

推薦幾個優秀的模式庫:

程式碼的組織和重構策略

按照樣式從最不精確到最精確組織 CSS

之前我們為樣式分類,現在我們按照產生作用的順序再來組織一下 CSS 程式碼:

  1. 通用樣式:設定基準,消除不同瀏覽器之間的不一致性
  2. 基礎樣式:為網站所有元素提供基本的樣式,如顏色、間距、行高、字型等,不需要重寫
  3. 元件及容器樣式:以上一步的基礎樣式為基礎,用類定義樣式
  4. 結構化樣式:該樣式常用來建立佈局,定義尺寸等
  5. 功能樣式:最精確的樣式,滿足單一目的而實現的樣式,如警告框樣式
  6. 瀏覽器特定樣式

PS:媒體查詢要靠近相關宣告塊,這樣做可以為樣式是如何起作用的提供更多的背景資訊。

重構前審查 CSS

如下審查非常有助於重構:

  • 所用到的屬性列表
  • 顏色數量
  • 使用的最高和最低選擇器優先順序
  • 選擇器長度

CSS Dig 是 Google Chrome 的一款外掛,可以幫助獲取以上資訊。

重構策略

推薦多次小範圍重構,避免大範圍重構引入錯誤。

(1)刪除殭屍程式碼:

沒有使用的宣告塊、重複的宣告塊和宣告語句。

(2)分離 CSS 和 JavaScript

(3)分離基礎樣式

如果一個型別選擇器使用過多次,新建一條規則集,找到最常用的屬性,新增到新的規則集。從其他規則集刪除重複的屬性,因為它們可以繼承新定義的基礎樣式。

/* 重構前 */
body > div > h1 {
  color: #000;
  font-size: 32px;
  margin-bottom: 12px;
}

.section-condensed h1 {
  color: #000;
  font-size: 16px;
}

.order-form h1 {
  color: #333;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 重構後 */
h1 {
  color: #000;
  font-family: Helvetica, san-serif;
  font-size: 32px;
  line-height: 1.2;
}

body > div > h1 {
  margin-bottom: 12px;
}

.section-condensed h1 {
  font-size: 16px;
}

.order-form h1 {
  color: #333;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複製程式碼

(4)刪除冗餘的 ID

/* 不推薦 */
#main-header ul#main-menu {}
/* 推薦 */
#main-menu {}
複製程式碼

(5)定義可複用的元件,刪除重複的 CSS

(6)刪除行內 C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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