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c#之函式建立和閉包

發表於2015-09-06

動態建立函式

大多數同學,都或多或少的使用過。回顧下c#中動態建立函式的進化:

C# 1.0中:

3.0寫慣了是不是看起來很繁瑣、落後。 剛學委託時,都把委託理解成函式指標,也來看下用函式指標實現的:

對比起來和c# 1.0幾乎一模一樣了(引用/指標差別),畢竟是同一家族的。

C# 2.0中,增加匿名函式:

C# 3.0中,增加Lambda表示式,華麗的轉身:

匿名函式不足之處

雖然增加Lambda表示式,已經極大簡化了我們的工作量。但確實有些不足之處:

這些寫編譯時是報錯的。因為c#本身強型別語言的,提供var語法糖只是為了省去宣告確定型別的工作量。 編譯器在編譯時必須能夠完全推斷出各引數的型別才行。程式碼中的name引數型別,顯然在編譯時無法推斷出來的。

上面直接宣告name型別呢,很遺憾這樣也是報錯的。程式碼中已經給出答案了,編譯器推斷不出右邊表示式是屬於Func<string, string>型別還是Expression<Func<string, string>>型別。

用dynamic呢,同樣編譯器也分不出右邊是個委託,我們顯示轉換下就可以了。

這裡定義個func委託,雖然引數和返回值型別都和DynamicFunction委託一樣,但編譯時還是會報錯:不能隱式轉換Func<string, string>到DynamicFunction,2個型別是不相容的。

 

理解c#中的閉包

談論到動態建立函式,都要牽扯到閉包。閉包這個概念資料很多了,理論部分這裡就不重複了。 來看看c#程式碼中閉包:

上面就是閉包,可理解為就是: 跨作用域訪問函式內變數,也有說帶著資料的行為。

C#變數作用域一共有三種,即:類變數,例項變數,函式內變數。子作用域訪問父作用域的變數(即函式內訪問例項/類變數)在我們看來理所當然的,也符合我們一直的程式設計習慣。

例子中匿名函式B是可以訪問上層函式A的變數age。對於編譯器而言,A函式是B函式的父作用域,所以B函式訪問父作用域的age變數是符合規範的。

上面編譯會報錯未宣告使用,編譯器檢查到函式內宣告age後,作用域就會覆蓋父作用域的age,(像JS就undefined了)。

上面宣告個同級函式C,那麼A函式是無法訪C函式中的age變數的。 簡單來說就是不可跨作用域訪問其他函式內的變數。 那編譯器是怎麼實現閉包機制的呢?

如上圖,答案是升級作用域,把A函式升級為一個例項類作用域。 在編譯程式碼期間,編譯器檢查到B函式使用A函式內變數時,會自動生成一個匿名類x,把原A函式內變數age提升為x類的欄位(即例項變數),A函式提升為匿名類x的例項函式。下面是編譯器生成的程式碼(精簡過):

我們再來看個複雜點的例子:

輸出結果是20、40、60。 當看到這個函式內變數val通過閉包被傳遞的時候,我們就知道val不僅僅是個函式內變數了。之前我們分析過編譯器怎麼生成的程式碼,知道val此時是一個匿名類的例項變數,interAdd是匿名類的例項函式。所以無論val傳遞多少層,它的值始終保持著,直到離開這個(鏈式)作用域。

關於閉包,在js當中談論的比較多,同理,可以對比理解下:

 

閉包的優點

對變數的保護。想暴露一個變數值,但又怕宣告類或例項變數會被其他函式汙染,這時就可以設計個閉包,只能通過函式呼叫來使用它。

邏輯連續性和變數保持。 A()是執行一部分邏輯,A()()僅接著A()邏輯繼續走下去,在這個邏輯上下文期間,變數始終都被保持著,可以隨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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