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Store稽核指南現已更新!新增/改動App內購、雲遊戲等多項條款

13發表於2020-09-14
2020 年 9 月 11 日,蘋果更新了 App Store 稽核指南,這也是進入 2020 年後,蘋果第二次更新其稽核指南。這次更新的主要內容包括 App Clip、App 內購買、雲遊戲等多個方面。為方便大家快速抓住本次更新要點,本文對更新內容進行了解讀,並在文末附上了此次稽核指南更新原文翻譯。
更新重點提示

App Store稽核指南現已更新!新增/改動App內購、雲遊戲等多項條款

  • 新增 App Clips 等相關準則:App Clips 必須與主 App 內容和功能相關;App Clips 不能包含廣告,廣告只能出現在主 App 中。
  • 新增“雲遊戲”相關規定,放鬆了對雲遊戲平臺的限制:雲遊戲滿足所有上架要求後即可上架,但遊戲必須直接從 App Store 下載。
  • 放寬了對 App 內購的限制,但產品方不得主動鼓勵或暗示使用者可到第三方支付的地方進行購買。針對閱讀 App、跨平臺服務、企業服務、一對一體驗、免費獨立 App 等不同平臺和業務模式進行了單獨的詳細說明。
  • 明確開發者可對稽核結果提出上訴。App 錯誤修正將不再因違反準則而延遲。
  • App 提審要求更加細節化,不能包含隱藏、未啟用、未記錄的功能;App 後設資料中不能使用商標用語、熱門 App 名稱、價格資訊或其他不相關的短語;所有新特性、新功能和產品更改都必須在 App Store Connect 的“稽核說明”部分中進行詳細說明。

本次稽核指南更新重點及解讀

1、新增App Clips等相關準則:必須與主App內容和功能相關且不能含廣告

蘋果在 WWDC20 中公佈了將在 iOS14 系統中提供 App Clip、widgets 等功能。此前在 8 月 21 日,iTC 後臺已可提交 App Clip,而此次 App Store 稽核指南也針對 iOS14 的新功能有了具體的條款:

2.5.16:App Clips、widgets、擴充套件和通知應與 App 的內容和功能相關。另外,所有 App Clip 功能必須包含在主 App 的二進位制包中。App Clips 不能包含廣告。

3.1.7:廣告只應出現在主 App 中,不能出現在擴充套件、App Clips、widget、通知、鍵盤、watchOS 應用程式等中。

【重點解讀】

在 2.5.16 與 3.1.7 兩項條款中,蘋果明確了 App Clips、widgets、擴充套件和通知應與 App 的內容和功能相關。所有 App Clips 功能必須包含在主 App 的二進位制包中。App Clips 不能包含廣告。廣告只應出現在主 App 中,不能出現在擴充套件、App Clips、widget、通知、鍵盤、watchOS 應用程式等中。

2、新增“雲遊戲”平臺上架標準,必須從App Store下載

此次稽核指南更新值得關注的另一亮點是增加了關於“雲遊戲”的相關條款:

3.1.2(a):流媒體遊戲服務訂閱中提供的遊戲必須直接從 App Store 下載,其設計應避免訂閱者重複付款,且不應對非訂閱使用者不利。

4.9:流媒體遊戲只要遵守所有準則就是被准許的,例如,每個遊戲更新都必須提交以供審查,開發人員必須提供適當的後設資料以進行搜尋,遊戲必須使用 App 內購買來解鎖功能或特性等。當然,總會有開放的網路和 Web 瀏覽器 App 可以觸達 App Store 之外的所有使用者。

4.9.1:每個流媒體遊戲都必須作為單獨的 App 提交到 App Store,以便應用有 App Store 產品頁面,能出現在排行榜和搜尋中,有使用者評分和評論,可以通過 ScreenTime 和其他家長控制 App 進行管理,出現在使用者的裝置上等。

4.9.2:流媒體遊戲服務可能會在 App Store 上提供目錄 App,以幫助使用者註冊該服務並在 App Store 上找到遊戲,但前提是該 App 遵守所有準則,包括為使用者提供選擇為 App 內購買的訂閱付費並使用 Apple 登入的權利。目錄 App 中包含的所有遊戲都必須連結到單獨的 App Store 產品頁面。

【重點解讀】

流媒體遊戲,簡單來說就是大家常說的“雲遊戲”服務。此次稽核指南更新後,蘋果放鬆了對雲遊戲平臺的限制,稱雲遊戲平臺在符合所有要求的情況下可以上架,但“所有遊戲必須直接從 App Store”下載,“遊戲目錄”平臺上的每一個遊戲都需要“連結至單獨的App Store產品頁面”。

作為遊戲行業備受期待的發展方向,雲遊戲商業模式旨在為遊戲廠商提供分發平臺。目前索尼、微軟、英偉達和谷歌等公司均已佈局這一賽道,但一直難以進入 iOS 生態。不過蘋果新規是否能夠被視為這些平臺的利好仍有待觀察。根據規定,任何雲遊戲平臺上提供的遊戲都需要接受蘋果的單獨稽核,意味著這些遊戲廠商必須是蘋果的開發者,同時遊戲中的內購也必須使用蘋果的支付系統,而蘋果通常從該支付系統中獲得 30% 的抽成收入。

3、蘋果擴充允許使用第三方支付的不同平臺和業務模式,抽成所涉範圍變小

在這次修改中,蘋果特別對第三方支付進行了相關的更新,目前,蘋果逐漸地擴充了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的不同平臺和業務模式:

3.1.3:其他購買方式:以下 App 可以使用 App 內購買以外的購買方式。本節中的 App,無論是在 App 內還是傳送至通過 App 內帳戶註冊獲得的聯絡資訊(如電子郵件或簡訊),都不能鼓勵使用者使用 App 內購買以外的購買方式。

3.1.3(a):閱讀 App 可以為免費套餐使用者提供賬戶建立功能,併為現有使用者提供賬戶管理功能。

3.1.3(b):多平臺服務:跨多個平臺執行的 App 可以允許使用者訪問在其他平臺或網站上從您的 App 中獲得的內容、訂閱或功能,包括多平臺遊戲中的易耗品,前提是這些商品在 App 內也作為 App 內購買專案。

3.1.3(c):企業服務:如果您僅將 App 直接出售給組織或團體的員工或學生(例如專業資料庫和教室管理工具),則除了 App 內購買,您還可以使用其它付款方式來收集這些付款。消費者、單個使用者或家庭銷售必須使用 App 內購買。

3.1.3(d):一對一體驗:如果 App 允許購買兩個人之間的實時一對一體驗(例如,輔導學生,醫療諮詢,房地產遊覽或健身培訓),則可以使用應用內購買以外的購買方式來收取這些款項。一對多的實時體驗必須使用應用內購買。

3.1.3(f):免費的獨立 App:充當基於 Web 的付費工具(例如VOIP,雲端儲存,電子郵件服務,網路託管)的獨立外掛的免費 App 無需使用 App 內購買,前提是 App 內沒有購買或者呼叫 App 外的購買方式。

【重點解讀】

在本次擴充的平臺和業務模式中,有兩個方面非常值得關注:

  • 允許提供專業資料庫等服務的 App 在向組織機構/團體銷售時(也就是說組織機構/團體給他們的成員批量購買時)使用其他支付方式,但在向個人或家庭單獨出售時,仍然需要使用 App 內購買。
  • 允許提供一對一實時線上服務,例如線上課程、醫療諮詢等 App,可以不使用 App 內購買進行支付。但是,如果是面向非單個的群體的服務,仍然必須使用蘋果的支付系統進行支付。此前,蘋果規定虛擬課堂必須使用蘋果的應用內購買系統。

雖然 App Store 向開發者按 30% 比例的抽成政策並沒有改變,但所涉及範圍變小了。不過,蘋果也對鼓勵使用者使用第三方支付購買進行了明確規定,即產品方不得主動鼓勵或暗示使用者使用 App 內購買以外的購買方式。

4、App提審需保真,稽核流程更包容

蘋果在此次更新中對 App 提審的要求做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補充,並將此前在 WWDC20 中提到的錯誤修正將不再因違反準則而延遲明確到了新的稽核指南中:

2.3.1:請勿在 App 用中包含任何隱藏、未啟用或未記錄的功能;App 的功能應明確展示給終端使用者和 App 稽核人員。

2.3.1:所有新特性、新功能和產品更改都必須在 App Store Connect 的“稽核說明”部分中進行詳細說明(通用描述將被拒絕),並且可以進行稽核。

2.3.7:選擇一個獨有的 App 名稱,分配準確描述 App 的關鍵詞,並且不要嘗試在任何後設資料中新增商標用語、熱門 App 名稱、價格資訊或其他不相關的短語以欺騙系統。

提交之後:如果您仍然不同意稽核結果,或者想建議對準則本身進行更改,請提出上訴。

錯誤修正提交:對於已經在 App Store 中的 App,除了與法律問題相關的修正之外,錯誤修正將不再因違反準則而延遲。如果您的 App 已被拒絕並符合此流程的條件,請通過 Resolution Center 直接與 App 稽核小組聯絡,以表明您希望利用此流程並計劃在下一次提交時解決該問題。

【重點解讀】

蘋果對於提審的 App 做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例如除了不能在提審時包含隱藏、未記錄的功能外,也不能包含未啟用的功能。
另外,在此前的 App Store 稽核指南中,條款 2.3.7 要求產品需選擇一個獨一無二的 App 名稱、能夠準確描述 App 的關鍵詞,以及不能用商標術語、熱門 App 的名稱或其他不相關的短語來包裝任何後設資料。而在此次稽核指南更新中,還新增了不能在任何後設資料中新增價格資訊的要求。
同時,此次還新增了對更新 App 提審時的要求,即所有新特性、新功能和產品更改都必須在 App Store Connect 的“稽核說明”部分中進行詳細說明。這一點也是值得開發者重點留意的,即開發者必須在提審時對 App 的新功能進行分條說明。

此前,在 WWDC20 中曾提到錯誤修正將不再因違反準則而延遲,此次在稽核指南中也明確了該項條款。另外,如果開發者對稽核結果有異議,可主動聯絡蘋果稽核小組進行上訴。

結語

以上是針對本次稽核指南更改的重點解讀,我們能看出配合著 iOS 14 的新功能,蘋果新增了相關條款,另外在 App 內購、雲遊戲、App 稽核流程方面,蘋果也表現出了更開放的態度。除以上條款外,針對即將實行的新的隱私條款,在條款 3.2.2(vi)中新增了 App 不得要求使用者啟用跟蹤來解鎖 App 的某個功能或獲得獎勵。另外,蘋果對貸款類 App 也做了相關規定,詳細內容可以檢視本次稽核指南更新的原文。

以下為本次 App Store 稽核指南更新的原文翻譯:
新增

2.5.16:App Clips、widgets、擴充套件和通知應與 App 的內容和功能相關。另外,所有 App Clip 功能必須包含在主 App 的二進位制包中。App Clips 不能包含廣告。
3.1.2(a):流媒體遊戲服務訂閱中提供的遊戲必須直接從 App Store 下載,其設計應避免訂閱者重複付款,且不應對非訂閱使用者不利。

3.1.2(a):經蘋果事先批准的,提供自動續訂音樂和視訊訂閱功能的 App,也可以包含在蜂窩運營商應用中提供的蜂窩資料計劃的預定義 bundle 中。

3.1.3(a):閱讀 App 可以為免費套餐使用者提供賬戶建立功能,併為現有使用者提供賬戶管理功能。

3.1.3(d):一對一體驗:如果 App 允許購買兩個人之間的實時一對一體驗(例如,輔導學生,醫療諮詢,房地產遊覽或健身培訓),則可以使用應用內購買以外的購買方式來收取這些款項。一對多的實時體驗必須使用應用內購買。

3.1.3(f):免費的獨立 App:充當基於 Web 的付費工具(例如VOIP,雲端儲存,電子郵件服務,網路託管)的獨立外掛的免費 App 無需使用 App 內購買,前提是 App 內沒有購買或者呼叫 App 外的購買方式。

3.1.7:廣告只應出現在主 App 中,不能出現在擴充套件、App Clips、widget、通知、鍵盤、watchOS 應用程式等中。

3.2.2(vi):App 不應要求使用者對 App 進行評級、評論、觀看視訊、下載其它 App、點選廣告、啟用跟蹤或採取其他類似措施才能訪問功能、內容,使用 App 或獲得金錢或其他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禮品卡和優惠碼。

3.2.2(x):提供個人貸款的 App 必須明確且清晰地披露所有貸款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同等的最高年利率(APR)和還款到期日。App 收取的最高 APR 不得超過 36%(包括費用和佣金),並且不能要求 60 天或更短時間內全額還款。

4.9:流媒體遊戲只要遵守所有準則就是被准許的,例如,每個遊戲更新都必須提交以供審查,開發人員必須提供適當的後設資料以進行搜尋,遊戲必須使用 App 內購買來解鎖功能或特性等。當然,總會有開放的網路和 Web 瀏覽器 App 可以觸達 App Store 之外的所有使用者。

4.9.1:每個流媒體遊戲都必須作為單獨的 App 提交到 App Store,以便應用有 App Store 產品頁面,能出現在排行榜和搜尋中,有使用者評分和評論,可以通過 ScreenTime 和其他家長控制 App 進行管理,出現在使用者的裝置上等。

4.9.2:流媒體遊戲服務可能會在 App Store 上提供目錄 App,以幫助使用者註冊該服務並在 App Store 上找到遊戲,但前提是該 App 遵守所有準則,包括為使用者提供選擇為 App 內購買的訂閱付費並使用 Apple 登入的權利。目錄 App 中包含的所有遊戲都必須連結到單獨的 App Store 產品頁面。

澄清

2.3.1:請勿在 App 用中包含任何隱藏、未啟用或未記錄的功能;App 的功能應明確展示給終端使用者和 App 稽核人員。

2.3.1:所有新特性、新功能和產品更改都必須在 App Store Connect 的“稽核說明”部分中進行詳細說明(通用描述將被拒絕),並且可以進行稽核。

2.3.7:選擇一個獨有的 App 名稱,分配準確描述 App 的關鍵詞,並且不要嘗試在任何後設資料中新增商標用語、熱門 App 名稱、價格資訊或其他不相關的短語以欺騙系統。

3.1.3:其他購買方式:以下 App 可以使用 App 內購買以外的購買方式。本節中的 App,無論是在 App 內還是傳送至通過 App 內帳戶註冊獲得的聯絡資訊(如電子郵件或簡訊),都不能鼓勵使用者使用 App 內購買以外的購買方式。

3.1.3(c):企業服務:如果您僅將 App 直接出售給組織或團體的員工或學生(例如專業資料庫和教室管理工具),則除了 App 內購買,您還可以使用其它付款方式來收集這些付款。消費者、單個使用者或家庭銷售必須使用 App 內購買。

3.1.3(e):以前的 3.1.5(a) 重新編號。

3.1.3(b):多平臺服務:跨多個平臺執行的 App 可以允許使用者訪問在其他平臺或網站上從您的 App 中獲得的內容、訂閱或功能,包括多平臺遊戲中的易耗品,前提是這些商品在 App 內也作為 App 內購買專案。

3.1.5:將之前的 3.1.5(b) 重新編號。

4.5.2(i):iOS 上的 MusicKit 可讓使用者在您的 App 和遊戲中本地播放 Apple Music 及其本地音樂庫。當使用者向其 Apple Music 帳戶提供許可權時,您的 App 可以建立播放列表,將歌曲新增到他們的音樂庫,以及播放 Apple Music 目錄中的數百萬首歌曲。

5.1.2(vi):從 HomeKit API、HealthKit、臨床健康記錄 API、MovementDisorder API、ClassKit 或從深度和/或面部對映工具(例如ARKit,Camera API或Photo API)收集的資料可能無法用於市場營銷,廣告或基於使用的資料探勘(包括第三方)。瞭解更多關於使用CallKit,HealthKit,ClassKit和ARKit。


來源:七麥研究院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896w_6txRfLuQI1gayXz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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