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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s New Roman可謂無處不在(比如:翻開美國國務院備忘錄、《婦女家庭伴侶》的扉頁,以及觸手可及的收件箱),你會發現,它是世界上使用最廣泛的字型。同時,它也最具爭議。 半個多世紀以來,Times New Roman被歸功於印刷界的“泰坦”——斯坦利·莫里森( Stanley Morison). 但在上世紀80年代,一名加拿大印刷工赫然發現,莫里森的Times New Roman可能涉嫌剽竊。
說到Times New Roman,這個字型的誕生很有故事性:1929年的時候,莫里森寫了一封咆哮信給《泰晤士報》,抱怨該報當時的字型又醜又笨又過時,急需高人指正(並指出所謂高人就是他自己)。然後《泰晤士報》接納了莫里森的建議,並且委託他負責新字型的研發。於是乎在1943年10月3日,Timse New Roman字型在《泰晤士報》上閃亮登場。(譯者注: 最後一句話的原文:He did, and on Oct. 3, 1943, Times New Roman debuted on the bright white broadsheets of the London daily.但是資料以及前後文顯示,TNR第一次出現是在1932年)
然而到1987年,故事有了轉折。人們在這一年發現了Times New Roman當年的設計草稿和銅版,所有證據都指向它的真正設計者——來自波士頓的木船設計師威廉·伯吉斯(William Starling Burgess)。
BY KATHERINE EASTLAND MONDAY, AUGUST 15, 2011
在自身行業,伯吉斯因設計獨到而精美的船隻而聞名(其中三個贏得過美洲盃帆船賽),他為美國海軍和萊特兄弟飛機公司設計飛機,也曾涉足汽車行業。
但是在所有這些以前,伯吉斯曾經對活版印刷產生過靈光乍現的三分鐘熱血,那是1904年,他剛剛26歲。伯吉斯寫信給當時蘭斯頓莫諾鑄造機(Lanston Monotype Corp. )駐美國分公司,要求依照他的規格提供一款字型,當時他計劃將這款字型用於自己在馬薩諸塞州新開造船廠的公文上。此後一段時間,新字型發明工作開始執行——甚至一些字母已經刻好銅版——恰在此時,伯吉斯忙著跟萊特兄弟造飛機就中途放棄了這個專案。蘭斯頓莫諾公司試圖將這剛具雛形的字型賣個《時代》雜誌(Time),遭到拒絕。於是伯吉斯這未完成的專案,被草草的貼上“54號”標籤後擱置一邊,一放就超過了半個世紀。
轉眼就到了上文提到的1987年,在這一年加拿大印刷工傑拉爾德(Gerald Giampa)偶然中發現了“54號”並買下了它。“54號”與Times New Roman如此相像讓傑拉爾德興奮不已,他知道這很可能是莫里森抄襲的證據。於是,傑拉德找到字型界的權威邁克·帕克(Mike Parker)幫忙。經過分析,帕克堅信伯吉斯才是Times New Roman的發明者。為此,他在《印刷史》(Printing History)這本雜誌上撰文詳述此事。不僅如此,帕克在70多歲的時候,將伯吉斯未完成的事業重新拾了起來。
這是帕克嘗試製作的第一款字型——這兒削削,那兒放大,讓每個字母都生動起來——他完善了54號,並用伯吉斯的中間名將其命名為“Starling”。80歲的帕克在2009年6月釋出了這款字型。值得注意的是,莫里森製作的Times New Roman字型,並未包含一個完整的斜體樣式,但這是蒙納標準字型中需要包含的標準樣式之一。因此,Starling的斜體——基於伯吉斯留下的5張素描字樣設計——成為了Times New Roman字型的第一款道地斜體樣式。
表面上,伯吉斯似乎並沒有發現自己的字型出現在《泰晤士報》,但事實上從1933年開始,Times New Roman開始被廣泛應用,並迅速向整個英國以及美國擴充套件,這樣說來,伯吉斯想不注意到這個字型都很難。
Times New Roman之所以能夠在全世界獲得廣泛成功,從其適合《泰晤士報》便可窺斑見豹。正如莫里森所說,Times New Roman並不是“大氣而開放、體面又飽滿”的調調,恰恰相反,它是“讓機器苦逼的省錢法寶,狹窄、偏執、刻薄,有清教/徒的味道”——這意味著它更注重實用,走的可不是奢華路線。自從有了Times New Roman,《泰晤士報》的每一版可以印更多篇幅,看起來卻不擁擠,省了空間賺了銀子,真是既易讀又經濟。這裡需要特別說明,《泰晤士報》的印刷紙張在報業是比較特殊的——白色又厚實、視覺近似於普通紙(區別於通常易皺的薄報紙)。所以,Times New Roman在報紙外贏得了更廣闊的應用空間——雜誌,書籍和論文。
Times New Roman的擴張之路並沒有止步於紙面。上世紀90年代,微軟確定Times New Roman為Windows系統的預設字型;直到今天,Times New Roman還是用Gmail撰寫郵件時系統提供的幾款預設字型之一。不過時至今日,讓Times New Roman產生劃時代成功的因素——易讀&經濟——看起來已經無足輕重了,畢竟動動滑鼠和鍵盤,你就可以隨意改變螢幕上字型的大小。
複雜卻不張揚個性,這些因素使得Times New Roman洗去時代鉛華,成功跨越時間的經典。 Times New Roman輕巧又不呆板,有點Helvetica(一種廣泛使用的西文字型,被認為是20世紀最為重要的字型)的風範卻又不完全相同。莫里森認為,“排版的終極目的在於成倍提高人們的閱讀觀感”。此人於1967年去世,鑑於他不會知道後來加拿大印刷工的故事,想必應該死而無憾了吧。
事實上,現在再探究Times New Roman的真正發明者已經有些困難了——首先伯吉斯的造船工廠在1918年付之一炬,其次Monotype倫敦辦公室附近在1941年遭遇希特勒轟炸,最後加拿大人傑拉爾德在愛德華王子島的房子在2000年遭遇洪水毀壞……也許是心存顧忌,莫里森從未公開宣稱Times New Roman是他“創造”出來的,他只說那是“監督、研究”的結果。現在,《泰晤士報》網站在提到Times New Roman作者時,小心翼翼的提到了三個名字:莫里森、畫草圖的維克多(Victor Lardent)和“也許還有”伯吉斯。但是在那些討論“茴香豆有幾種寫法”的印刷專業期刊內,爭論還是在喋喋不休的進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