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思維與學會提問

xybaby發表於2020-05-08

古人云: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可見,要想做到 不惑 還是很難的。坦白的講,本人對“這個世界是什麼樣子的,這個世界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這些基本問題都還有很多困惑。

怎麼做到不惑?是聽信專家嗎?不見得靠譜,現在不靠譜的專家太多。那麼自己冥思苦想?更不靠譜,在缺乏足夠的背景知識時,是想不出正確的東西來的。其實古人又說了: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就是說在學習(吸收別人總結的知識)之後還要思考才能真正理解,不致迷茫。

最近,讀了一本好書,學會提問,號稱是批判性思維的聖經。這本書就是講:當我們從外部獲取知識時,如何判斷是否可信,價值幾何。

啥是批判性思維,我想可以引用譯者的話:

critical thinking譯為“批判性思維”,有的讀者表示不滿,因為漢語的“批判”帶有一定的貶義色彩,而英語的critical thinking強調的是推理、分析和評判的能力,注重的是理性思考和公正評價。

所以:閱讀原書或者本書都需要注意,批判不是批評,而是指理性思考和評價。

本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xybaby/p/12835980.html

思維決定質量

海綿式思維 vs 淘金式思維

海綿式思維,顧名思義,就如海綿放入水中,使勁吸入水分。這是一種比較簡單的思維,只用被動的吸收就行。我們初高中的學習大都是這種思維方式,被吸收的內容都是進過精心組織的,因此一股腦無差別的吸收就會有很大收穫。

但海綿式思維的特點也是缺點,被動地照單全收,而不去主動思考知識的質量,對與錯。

海綿式思維的卻有個嚴重而又致命的缺陷:它對哪些資訊和觀點可以相信,哪些資訊和觀點應該摒棄,提供不了任何判斷方法。

而淘金式思維,就是先吸收,再挑選的過程。正如淘金者,先得在可能的地方大量收集沙子,然後根據一定規則和經驗篩選出金子。大學以及之後的學習就需要應用這種思維,以便從茫茫知識海洋中學到最有價值的東西。

淘金的過程為積極主動的讀者和聽眾提供了一種可以效法的模式,使他們想要判斷自己的所見所聞有多大價值時可以借鑑。要想在對話的過程中披沙揀金,就需要不斷地提問並思考問題的答案。

弱批判思維 vs 強批判思維

當我們需要從外界獲取知識時,淘金式思維要求我們問自己一系列的問題,以找出最佳的決策或信念。問這些問題,其實就是批判性思維的過程。

所謂批判性地傾聽和閱讀,即對自己耳聞目見的一切加以系統評判,然後做出回應,這需要一整套的技能和態度。這些技能和態度都建立在一系列環環相扣的關鍵問題(critical questions)的基礎之上。

要問什麼問題,會在下一章中具體闡述。不過在這之前,我們應該問問思考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是捍衛自己的信念,那麼就是弱批判性思維(weak-sence critical thinking);如果是為了評估和修正自己之前的信念,那麼就是強批判性思維(strong-sence critical thinking)

簡而言之,弱批判性思維只是為了選擇性的證明自己是正確的,為了說服與自己觀點不一致的他人。

而強批判性思維則是先審視我們自己的觀點,先批判自己的主張是否正確。如果經過科學的批判,證明我們的觀點還是正確,那麼我們就更有信心,所謂真理越辯越明。如果發現我們自己是錯誤的,那麼就應該及時改邪歸正,不管以前的信念多麼堅定,只要證明是錯誤的,就應該立馬放棄,而不是固執地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批判性思維

《學會提問》這本書的第11版,總共有十三章:

  1. 正確提問的好處和方法
  2. 干擾批判性思維的障礙
  3. 論題和結論是什麼
  4. 理由是什麼
  5. 哪些詞語意思不明確
  6. 價值觀假設與描述性假設
  7. 論證中有沒有謬誤
  8. 證據的效力如何:直覺、個人經歷、典型案例、當事人證言和專家意見
  9. 證據的效力如何:個人觀察、研究報告和類比
  10. 有沒有替代原因
  11. 資料有沒有欺騙性
  12. 有什麼重要資訊被省略了
  13. 能得出什麼合理的結論

第一章是概述,解釋了什麼是批判性思維,以及本文上一節提到的“淘金式思維”。第二章,則是講,如果我們希望成為一個具有批判性思維的人,我們應該注意哪些事情,避免哪些障礙。

從第三章則正式講解如何通過提出有效的問題,來衡量一個論證的質量。下面會分為五部分對原書第三到第十三章進行總結。

本文章節 原書章節
論題、結論與理由 第三、四、五章
理由本身是否可靠 第六、八、九、十一章
理由是否足以匯出結論 第七、十二章
結論是否可能源於其他理由 第十章
理由是否可以匯出其他結論 第十三章

論題、結論與理由

常見有以下兩類論題(issue):

  • 描述性論題(descriptive issues)

描述性論題是指標對過去、現在或將來的各種描述的精確與否提出的問題。

一般問是不是

  • 規定性論題(prescriptive issues)。

規定性論題是指標對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以及什麼是好什麼是壞所提出的問題。

一般問應不應該

顯然,論題是一個待回答的問題,是一個疑問句。而結論(conclusion)則是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作者想要傳遞給讀者的資訊或者觀點。

而所謂理由(reasons):
就是用來支撐或證明結論的信念、證據、隱喻、類比和其他陳述。這些陳述是構建結論可信度的基礎。

我們來看兩個來自書上的例子(by the way,學會提問這本書有大量的例子和練習)

第一個例子,描述性論題

流行的女性雜誌對何對女性美塑造出不公正的期待?幾乎所有刊登在這些雜誌封面上的女性照片都經過了數碼技術的處理,通過調整照片的色彩亮度,對照片中女性的身材比例進行處理,讓她們看起來更迷人。研究顯示,女性根本不可能模仿雜誌封面女郎的一些身材特徵,因為這些特徵基本上都是由電腦製造出來的。我們在雜誌封面上看到的“美女”都是不現實的,相反,她們都是電腦製做出來的。

論題:女性雜誌有沒有對女性美塑造出不公正的期待?

結論:是的,確實如此

理由:

  • 雜誌封面上的女郎照片都經過了數碼技術的處理,通過調整色彩亮度,調整照片中女性的身材曲線,讓她們看起來更加迷人。
  • 女性要想模仿雜誌封面女郎的一些身材特點是不可能的,因為她們實際上是電腦製造出來的美女。

第二個例子:規定性論題

全國的學校都在構建社群服務專案。到底該不該規定學生必須參加社群服務?規定學生必須參加這些服務會帶來很多缺點.
如果學生被迫參加社群服務活動,他們就難以理解慈善和愛心的真正含義。強迫的慈善行為有違舉辦慈善活動的真正宗旨。如果因為這種服務並非出自他們的自願選擇,從而導致慈善這個概念對學生而言失去價值,那麼他們就會對社群服務這個想法產生怨恨,等他們走上社會後,就不會主動地去參加社群服務了。
另外,由於這些社群服務是強制的,學生不情不願,做起事來自然也就馬馬虎虎。他們也許覺得只要達到最低要求就會萬事大吉。學生甚至會對他們的幫助物件心懷不滿或態度粗魯,這樣也會妨礙社群服務的正常進展。由上可知,強制的社群服務對學校而言,可能並不是最佳的備選專案。

論題:學校該不該規定“學生必須參加社群服務”?

結論:不應該,學校不該規定“學生必須參加社群服務”。

理由:

  • 規定下的社群服務本身就自相矛盾,可能會導致學生今後對自發參與慈善活動的憎惡和抵制。
  • 因為強制的關係,學生參加社群活動不會盡心盡力。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先有理由,再有結論。後文會提到一種論證謬誤:反向論證,就是用未經證明的結論當作理由。

要警惕模糊不清的關鍵詞

阿呆給領導送紅包時,兩人的對話頗有意思。
領導:“你這是什麼意思?”
阿呆:“沒什麼意思,意思意思。”
領導:“你這就不夠意思了。”
阿呆:“小意思,小意思。”
領導:“你這人真有意思。”
阿呆:“其實也沒有別的意思。”
領導:“那我就不好意思了。”
阿呆:“是我不好意思。”
領導:你肯定有什麼意思。
阿呆:真的沒有什麼意思。
領導:既然沒有什麼意思,那你是什麼意思?
阿呆:其實,我的意思就是想意思意思。

你看看“意思”這個詞,到底有多少意思

一個詞語可能有多重意思,有多種解讀,當我們試圖去理解、去批判性地看待一個論證時,我們需要先搞清楚這個關鍵詞在這個論證中的具體意思。《簡單的邏輯學》、《如何閱讀一本書》都提到了要警惕意義模糊不清的關鍵詞。

小心模糊不清的關鍵詞

如果一個關鍵詞出現在結論或者理由中,那麼就需要打起精神看看這個關鍵詞有沒有其歧義,我們常常會犯兩個錯誤:

  1. 自認為和作者想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
  2. 認為術語只存在一個明顯的定義

看一個例子

大家牌(OurBrand)催眠藥:只需30分鐘,就可見效
論題:你應該購買什麼樣的催眠藥?
(暗含)結論:購買大家牌催眠藥。
理由:只需30分鐘就可見效。

在上述論證中,見效這個關鍵詞出現在理由中,見效是個非常抽象、寬泛的詞語,其具體含義決定了我們是否要同意結論 -- 購買購買大家牌催眠。這裡的見效,是“讓你昏昏欲睡”,還是“一下子就昏睡過去?,還是其他?

最可怕的是,我們會按照自己的需要去理解“見效”這個詞,我們會自作多情的認為廣告商和我們說的是同一回事兒,然後上當受騙。

搞懂關鍵詞具體所指

一個詞語越抽象,那麼其含義就越模糊,比如說“自由”,可指代的東西就太多了。那麼如何確定一個關鍵詞在某個論證中的具體含義呢?

通常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利用這些詞語被使用的上下文語境。

就是說也許可以通過上下文來得出關鍵詞的具體含義。

如果沒有上下文呢,那麼給出論證的人就有義務給出解釋,書中給出瞭解釋的三種形式:

  • 同義替換(synonyms)
  • 舉例說明(examples)
  • 以及我們所謂的“具體標準定義”(definition by specific criteria)。

舉例來說:對“焦慮”這個詞,我們至少可以找到三種不同的定義方法。

  • 焦慮(anxiety)就是感到緊張不安(同義替換)。
  • 焦慮就是候選人開啟電視觀看選舉結果公佈時的心情(舉例說明)。
  • 焦慮是種主觀上的不適感,同時伴隨著自主神經系統越來越強烈的感受(具體標準定義)。

批判維度一:理由本身是否可靠

任何論證其實都是希望我們接受某些信念,什麼情況下我們會同意某個信念呢?有以下三種情況:

  • 當這個斷言表現為無可置疑的常識,比如:人都會死
  • 當這個斷言是從無懈可擊的論證中得出的結論,比如三段論:人都會死,柏拉圖是人,柏拉圖也會死
  • 當這個斷言有堅實的證據合理加以支撐

有理有據,才能讓人信服。

只有當理由本身是可靠、正確的,我們才能用這個理由匯出結論。所以當我們批判性看待一個論證時,我們得首先看看是否認同這個理由。

在書中,對理由是這樣定義的

所謂“理由”(reasons):
就是用來支撐或證明結論的信念、證據、隱喻、類比和其他陳述。

個人覺得,理由有兩種:一種是主觀的:即個人信念,個人的世界觀、價值觀。另一種是客觀的:即各種實實在在的證據,比如科學實驗、統計報告等。

主觀理由

對於同一個論證,一些人會同意,一些人則會持反對意見,這其中的區別就在於一些論證者沒有明說出來的理由 -- 假設。

我們看一個例子:

我們不應該讓娛樂性藥物合法化。這些藥物引發了太多的街頭暴力和其他犯罪行為。

上面貌似理由和結論貌似都有了,但不禁要問:為什麼因為街頭暴力就得禁止娛樂性藥物?

街頭暴力危害公共安全,娛樂性藥物追求個人享受、需要自我約束。因此,上述論證成立的假設是:我們認為公共安全比個人享受更加重要

當然,其他人也可以不認同這個假設,因為大家可能有不同的價值觀。

價值觀假設

所謂價值觀假設,就是在特定情形下沒有明說出來的喜歡一種價值觀超過另一種價值觀的傾向。

典型的價值觀衝突和論爭的具體例證:

  • 忠誠vs.誠實  該不該告訴父母姐姐有藥癮
  • 競爭vs.合作  你是否支援評分制
  • 媒體自由vs.國家安全  每週開總統新聞釋出會是否明智
  • 秩序vs.言論自由  我們應不應該監禁那些有種族主義思想的人
  • 理性vs.衝動  打賭下注的時候該不該先查一下賠率

論證者可能有意或者無意地在論證中忽略其價值觀假設,而我們為了評判論證的質量,我們就得找到論證者的價值觀假設。有以下方法:

第一:將立論者的背景作為尋找價值觀假設的一個線索

屁股決定腦袋,不過我們要注意這僅僅是線索,不一定準確,需要更多的資訊加以判斷。

第二:將可能發生的後果作為尋找價值觀假設的重要線索

要判斷一個人的價值觀假設,一個重要的方法就是注意他用來證實結論的各種理由,然後判斷哪些價值傾向會導致作者認為這些理由比其他理由更可取,而那些被拋棄的理由本可以從論題的反面進行論證,一個例子

根本就不該建核電廠,因為核電廠裡那些危險的核廢料會給環境帶來汙染。

理由是環境汙染,因此價值取向是公眾健康或者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其反對者可能會提到核電站帶來的能源,取向是高效率或者經濟發展

第三:反串

問一下這個問題:“如果論爭中的這些人採取相反的立場,他們會關心些什麼?”如果有人說我們根本不應該用猴子來做實驗,你就應該問問自己:“如果我要為用猴子做實驗辯護,那麼我應該關心些什麼?”

客觀理由

所謂證據,就是立論者告知的明確資訊,用來支撐或證明一個事實斷言的可靠性

客觀理由其實就是證據(evidence),即人們用作證明的一些具體資訊,以證明他們想宣佈為真實的某件事。包括但不限於

  • 直覺
  • 個人經歷
  • 典型案例
  • 當事人證言
  • 權威或專家意見
  • 個人觀察
  • 研究結果
  • 類比

直覺

以直覺作為證據往往是不可靠的:

直覺最大的問題在於它的私密性;別人根本無法判斷它可不可靠

但是,也不能完全否定直覺的作用,有些直覺其實是基於大量的相關個人經歷或者實踐經驗,比如工作多年的刑偵的直覺就相對值得參考。

個人經歷

“我的朋友朱迪熬了一個通宵來複習備考,結果考得相當不錯;所以在明天考試之前,我覺得沒必要再睡覺了。”

以論述者本人或者其認識的某個人的經歷為證據,其實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

單一的個人經歷,甚至是個人經歷的總和,根本不足以構成一個有代表性的經歷樣本。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是最常用的說服人的技巧,一般是先給出普適性的論述,然後舉一個鮮明的例子。我們需要謹慎的是,首先典型案例也容易以偏概全;其次,典型案例更大的迷惑性在於訴諸情感: 具體生動的案例訴諸我們的情感,它們分散了我們的注意力,讓我們不再糾纏於它們作為證據的價值,不再搜尋其他更相關的研究證據

當事人證言

鋪天蓋地的廣告最喜歡找個知名人士或者普通人,讓“當事人”主動出來作證。

但我們得考慮到以下情況:

  • 當事人是虛假的當事人,有多少明星真正在使用他們所代言的產品呢
  • 這些所謂的當事人都是收了錢了,那麼在利益面前就很難說真話
  • 即使當事人所言都屬實,但很有可能是避重就輕,只說療效,不說副作用

專家意見

當我們在某一方面認知缺乏的時候,很容易相信專業人士 -- 專家的意見,這是一種高效且大多數時候都很靠譜的方法。但專家也會犯錯誤,專家也可能受到利益的影響,專家之間就同一個具體問題也會有截然不同的結論。因此,面對重大問題時,我們還是得用批判性思維-- 多問幾個問題:

  • 對於所談論的這個主題該專家擁有的專長、訓練或特別知識到底有多少?這個主題是不是他潛心研究多年的結果?或者,這個人有沒有與此主題相關的豐富經歷?
  • 這個專家所處的地位是否使其有特別好的渠道來獲取相關事實?比如說,關於他所斷言的事,他是否涉足其中並擁有第一手資料?
  • 有沒有較好的理由讓人相信,相對而言,專家更難遭受各種歪曲的影響?能夠影響到證據呈現方式的因素非常多,有個人需求、原來的預期、一般看法、態度、價值觀、相關理論和意識形態,等等

個人觀察

雖然我們常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但是眼見也並一定真實。

我們所“見”所說的都是經過一系列價值觀、偏見、態度和期待過濾後剩下的東西。

最可信的報導往往是根據最近得來的觀察,並且是處在最佳環境裡的幾個人同時得到的觀察結果

研究報告

專業人士做出來的科學研究報告是非常可靠的一類證據。因為,一般來說,科學研究強調可驗證性、可控性和精確性,因此,科學研究匯出來的結果 -- 研究報告 -- 一般也是非常可信的。

但是研究報告中也可能存在一些問題:

  • 研究的質量有高有低,差別很大。如果研究的質量差,那麼研究報告就不那麼可信
  • 研究成果常常會互相矛盾。因此,一旦脫離了調查某一具體問題的科學研究的大環境,單一的研究所呈現的常常是會引起誤導的結論
  • 研究發現並不能證明結論。我們提到,研究報告是研究發現的結論,我們得推敲能否得出相關的結論
  • 研究人員也有他們的期待、態度、價值觀和需求,使他們所問的問題、做研究的方法、解釋研究發現的方式都烙上偏見的印記。
  • 演說者和寫作者常常歪曲或者簡化研究結論。常常是斷章取義。
  • 研究的“事實”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發生改變,尤其是關於人類行為的那些斷言。
  • 研究的人工程度怎麼樣,也會引起研究的變化
  • 對經濟效益、社會地位、人身安全和其他因素的需求可能會影響到研究的結果

上面指出在研究報告中可能出現的種種問題,那麼怎麼批判一份研究報告的可信度呢,至少可以從兩方面著手:研究的樣本、研究的測量方法。

對於研究樣本,有以下三個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

  • 覆蓋率:必須要足夠大
  • 多樣性:取樣範圍需要覆蓋到所有的情況
  • 隨機樣:取樣要隨機

類比

我們說,演繹是從一般到特殊;歸納是從特殊到一般;而類比是從一般到一般。一般到一般本身是不那麼嚴謹的,但類比確實常用且有效的辯論手法。

類比既能激發深刻的見解,同時又能矇蔽我們

在書中,給出瞭如何評價類比論證質量的方法

  • 兩個作比較的事物之間相同和不同的方式。
  • 相同點和不同點之間的相關性。

雖然科學,但不一定有效;雖然有道理,但說出來還是丟了氣勢。

另外兩種方法:

  • 自己就同一個事情給出另外一個類比。這樣的結果就是各說各的,誰也說服不了誰
  • 另一種方法是歸謬法,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網上有個很有趣的例子:

幾個奉行女權主義的洋妞公然質問辜鴻銘:憑什麼男人能娶多個老婆,女人就不能嫁幾個男人?辜鴻銘怡然自得地指著桌上的茶具說道:“自古只有一個茶壺配四個茶杯,哪有一個茶杯配四個茶壺的道理?”

一個茶壺配四個茶杯,並不是說一個人喝四杯茶用四個茶杯,通常來說就是喝八杯茶也是用一個茶杯而已;那麼另外三個茶杯呢?當然是給其他人喝茶用啦!
類比到一個男人娶四個老婆,一個自己用,另外三個……

看似一樣無賴,但很有效。

統計資料

統計資料其實是上面“研究報告”的一種具體型別,即以資料的方式展示研究結果,看起來是非常可觀真實的,但不同的展現形式也非常具有迷惑性。

在這裡單獨用一小節來討論統計資料,是因為我們經常面對(精心設計以欺騙的)統計資料,影響我們的決策。

上面兩幅圖,本質是使用的是同一份客觀資料,但不同的展現方法可能讓我們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

當我們看到一份資料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平均數與中位數

  • 平均數(Mean):通過把所有數值相加然後用總數除以相加的數目來計算
  • 中位數(median):通過將所有數值從高到低排列然後找到位於最中間的數值來測定
  • 眾數(mode):通過計算不同數值出現的次數然後找出出現頻率最高的數值的方法來測定

網上大家都經常吐槽平均工資,為啥不用中位數。其實很簡單,哪個有利就會用哪個。

絕對數值與百分比

兩個例子

  1. 大公司正在將市中心地帶的小鎮氣息破壞殆盡。就在去年,城裡的大公司的數目增長了75%。
  2. 儘管大家都挺害怕,但跳傘運動其實比其他活動比如說駕駛汽車要安全得多。拿某一個月的時間來作比較,這段時間裡,洛杉磯有176人死於車禍,而死於跳傘事故的卻只有3人。

第一個例子,也許是從4到7,也可能是從40到70。第二個例子,顯然按事故的百分比來說的話,跳傘的事故率是更高的。

當只有絕對數值擺在眼前的時候,問一問知道百分比是不是有可能幫你做出更好的判斷;
當只有百分比出現在眼前的時候,問一問是不是絕對數值會豐富它們的含義

資料與結論

有些資料確實能證明一件事,而立論者往往宣稱這些資料證明了另一件性質完全不同的事,

如果你乘坐我們這座城市的地鐵,十有八九你的手機會被人偷走。我剛讀到一份統計數字,說小的電子產品佔到地鐵系統失竊率的70%。

資料是真實的,但卻得不到結論,某種程度上也是偷換概念謬論。

批判維度二:理由是否足以匯出結論

上一章節,我們批判的維度是理由本身是否正確,是否有說服力。在本節,關注的是,即使理由正確,也不一定能得出論證中的結論。比如上一章節中提到的以偏概全、偷換概念。

論證中的謬誤,可以歸位以下三類:

  1. 提供的論證需要明顯錯誤的或讓人不能接受的假設才能成立,因此讓論證和結論之間顯得毫無關係;
  2. 把那些明明和結論無關的資訊弄得好像和結論有關,以此來分散我們的注意力;
  3. 看似為結論找證據,而想要這證據有效,就得是結論本身已經成立。

下面,會給出一些常見的論證謬誤,當我們遇到類似的情況時,就得提高警惕。

  • 人身攻擊型謬誤
    指標對個人的人身攻擊,而不是直接反駁其提供的理由。
  • 滑坡謬誤
    設想採取提議的步驟會引發一連串不可控的不利事件,而實際上卻有現成的程式可用來防止此類連鎖事件的發生。
  • 追求完美解決方案謬誤
    錯誤地認為因為嘗試某種解決方案後還有遺留問題未解決,那麼這種解決方案根本就不該採用。
  • 訴諸公眾謬誤
    通過引述大部分人都持有這一觀點的說法,試圖證明某個斷言有道理;錯誤的以為大部分人喜歡的事就是可取的。
  • 訴諸可疑權威謬誤
    引用某一權威的話來證明結論,而該權威對這一論題並沒有特別的專門知識。
  • 訴諸感情謬誤
    使用帶強烈感情色彩的語言來分散讀者或聽眾的注意力,讓他們忽視相關的理由和證據。常被用來加以利用的情感有:恐懼、希望、愛國主義、憐憫和同情。
  • 稻草人謬誤
    歪曲對方的觀點,使它容易受到攻擊;因此我們攻擊的觀點事實上根本就不存在。
  • 虛假的兩難選擇謬誤
    當現實中存在兩種以上的選擇時,卻假想只有兩種選擇方案。
  • 亂扣帽子謬誤
    錯誤的以為因為你給某個特定事件或行為起了個名字,你就合理解釋了這一事件。
  • 計劃謬誤
    人們或者機構傾向於低估他們完成一項工作所需的時間,儘管有無數過去的經驗顯示他們曾一直低估完成某件事所需要的時間。
  • 光環效應謬誤
    使用模糊、引發人們強烈感情認同的品德詞彙,使我們傾向於同意某件事而不去細查其理由。
  • 轉移話題謬誤
    一個不相干的話題被插進來將注意力從原來的論題上轉移開,通過將注意力從當前的論證轉移到另一個論題上,以此來幫助贏得這次論證。這個例子中的謬誤順序如下:
    ①甲主題正被討論;
    ②將乙主題介紹進來,它長得好像和甲主題有關,而實際上兩者並不相干;
    ③甲主題被置之不理。
  • 迴圈論證謬誤
    指在論證過程中已假設自己的結論成立的論證。

我們來看幾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論證基於錯誤的假設

結論:聯邦通訊委員會不應該禁止在廣播電視上播放酒類廣告。
理由:
1.如果我們允許聯邦通訊委員會禁止在廣播電視上播放酒類廣告,那麼聯邦通訊委員會很快就會禁止很多其他型別的廣告,因為有很多種產品有可能帶來潛在的健康危險。
2.聯邦政府的行動沒有一項能夠或將會在徹底消除酒類消費方面起到有效作用。

第一個理由即滑坡謬誤;第二個理由則是追求完美解決方案謬誤。這兩個謬誤都是基於錯誤的假設。

第二個例子:結論和理由不是說的同一回事兒

醫藥公司修改研究資料以便讓他們的止痛藥對健康造成的危險顯得比實際上要小一點,我不明白為什麼每個人對這種做法都感到如此不舒服。服用那些藥物的結果根本不會那樣糟。畢竟有成千上萬的人使用這些止痛藥,並且從中獲得了緩解疼
痛的效果。

論題的本質是 醫藥公司修改研究資料讓止痛藥的危害看起來要小一些 這個行為對不對。但作者的理由卻是止痛藥是否能緩解疼痛。如果一個作者或演說者將我們的注意力從論題上轉移走,我們就可以說他是故意把話題轉移到和原來的主題不相干的事情上去。這就是典型的轉移換題謬誤。

第三個例子:把結論包裝成理由去證明結論

閱讀傳統教科書比閱讀電子文字在學習效果上要好得多,因為以教材的形式來展現各種材料非常有利於學習。

雖然上面的例子用“因為”這個引導詞給出了理由,看起來好像有理有據。但是仔細一看,理由只是將結論換了一種方式表達,簡化一點就是“傳統教科書好,因為它會很好”,這就是典型的迴圈論證謬誤,把結論當證據。

批判維度三:結論是否可能源於其他理由

本節其實也是理由不能匯出結論的一種特殊情況:即結論可能源於其他理由,而不是論證中所陳述的理由。如果還有更合適的理由(原因),那麼論證就不那麼可靠。

我的男朋友肯定是生我氣了,他都好幾個小時沒回我簡訊了

拜託,僅僅可能實在打遊戲。

當然,對於我們程式設計師,可能是在寫(修)bug。

這是一個描述性論題(是不是)。理由(好幾個小時沒有會簡訊)是一個現象,而結論(生氣了)僅僅是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一個簡單的現象也可能是有很多原因的,因此一個結論也可能源於其他理由。

過度簡化因果關係謬誤

在某種意義上,幾乎所有的因果解釋都是過度簡化的。

1 自然現象、人類活動是如此的複雜,都是多種原因共同造成的結果。
2 同樣一個行為,可能不同的人會有各種不同的原因,即使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環境下可能也有不同的主因

因此,我們儘量避免過度概括,儘量在特定的情境下去分析特定的問題

相關性不能代替因果性

++我們生來就喜歡把相互之間有關係的事件,或者一起發生的事件,看成彼此之間有因果關係的事件++。也就是說,我們會得出如下結論,因為特徵甲(如消耗的能量棒[2]的數量)與特徵乙(如在一場體育運動當中的表現)之間有關係,我們就說甲引起了乙。

而事實上並非如此,我們來看一個例子

最近的一項研究指出,“吸菸可抵抗流感”。研究人員分析了525個菸民,結果發現67%的菸民在過去三年裡從沒有得過一次流感,他們推測說香菸燃燒時產生的尼古丁殺死了感冒病毒,讓它無法傳播並引發疾病。

那麼就 “67%的菸民在過去三年裡從沒有得過一次流感” 這一研究結果可能有哪些解釋呢?

  • 解釋一:甲是乙的一個原因。(吸菸確確實實殺死了感冒病毒。)
  • 解釋二:乙是甲的一個原因。(從來不受流感病毒侵擾更有可能讓人們繼續吸菸。)
  • 解釋三:甲和乙有關係是因為第三種因素,丙。(吸菸和不患流感都是由相關因素引起的,比如說吸菸以後經常洗手,這種行為反過來又阻礙了流感病毒的傳播。)
  • 解釋四:甲和乙相互影響。(不常患感冒的人有吸菸的傾向,而吸菸有可能影響到一些潛在的疾病。)

事後歸因謬誤

“我昨天找到的那個25美分硬幣肯定是我的幸運幣。找到它以後,有門特別難的功課我考了個A,我最不喜歡的一門課停上了一次,而我最喜歡看的電影昨天晚上又在電視上播出了。”(也不管我為了準備考試埋頭苦讀,教授六歲的孩子最近得了流感,電視節目早在我找到硬幣之前就已經定好了。)

一件事緊接在另一件事後面發生的這一發現本身並不能證明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這可能只是一個巧合。很多人非常迷戀幸運數字、手感,就是將巧合當做了因果。

批判維度四:理由是否可以匯出其他結論

在上一節,我們看到同一個結論(現象)可能有多種解釋得通的理由(原因)。而在這一節,我們會看到同一個理由也可以得出不同的結論。

我們需要關閉市中心地區的酒吧吧,因為已經有十幾個年輕的大學生深受酒精中毒的折磨了。

這是一個規定性論題(應不應該)

在這裡結論(關閉酒吧)是一個解決方案,理由(大學生酒精中毒)其實是一個問題。同一個問題,有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案呢?如果有,或者說其他方案還更好,那麼這個論證的質量就不高。

備選的解決方法作為結論

當一個規定性論證中的理由是在表達實際存在的問題時,尋找這個問題不同的解決方法就是這個論證可能得出的結論。

因此,我們首先得更好的表達問題: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方法來解決一部分大學生深受酒精中毒折磨這個問題?

那麼就會有各種各樣的措施(結論),比如:

不,我們不要關閉市中心的酒吧,相反,我們應該嚴格執行飲酒年齡的限制,對賣酒精飲料給未成年人的酒吧加以罰款。

總結

本文只是對《學會提問》一書的簡單總結,並根據自己的理解和關注重點有所刪減和調整。《學會提問》在內容和呈現方式上都是一本好書,有大量的例子,每章末尾也有練習和總結。

掌握批判性思維的關鍵就是對一些關鍵性問題進行提問,提問的目的不是為了咄咄逼人、讓人難堪,而是為了幫助自己、對方理清思路,從而判斷一個論證(陳述)對不對,在什麼情況下可能對,可信度如何。

總結而言:

  • 首先得找出論證中的結論和理由(包含沒有明說出來的理由、即假設)
  • 其次得確保你與論證者就結論和理由中的關鍵字的確切意義達成共識
  • 然後對以下幾個維度進行提問
    • 理由本身是否可靠、準確
    • 論證過程是否準確,即由理由是否能得出結論
    • 結論是否可能源於其他理由
    • 理由可否匯出其他合理的結論

惟願能夠做到既不盲信他人,也不固執己見,保持理性與謙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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