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克•約瑟夫•斯特恩 (Mark Joseph Stern)
當我還是二十來歲,兢兢業業埋頭苦幹時,我就已經注意到了一個奇怪的現象——相比其他年齡段,我對青少年時代所喜歡的音樂印象更深——但是過去的每一年,那些電臺裡播放的新歌聽上去都像聒噪的廢話。在客觀層面上,我明白這是講不通的。我不能嚴肅地斷言說盧達克里斯(Ludacris)(譯者注:美國最為出色的南方說唱歌手兼唱片製作人之一)的“Rollout”在藝術層面上就優於凱蒂•佩裡(Katy Perry)(譯者注:美國流行女歌手、演員兼詞曲創作者)的“Roar”,但是前首歌的每一秒鐘都銘刻我心,而後一首歌在我看來就像是平淡無味的叫嚷。如果我去收聽2013年10大熱門金曲,我會頭疼不已。如果我去收聽2003年10大熱門金曲,我會興高采烈。
為什麼我在青少年時期聽的那些歌比成年後聽的任何歌都要優美動聽呢?作為一個樂評人,我很開心地告訴大家這並不能完全歸咎於我那失敗的音樂鑑賞力。近些年來,心理學家和神經系統學家已經證實,這些歌曲會在我們的情緒之中留存有很強的力量。研究者已經發現了一些證據支援這樣一種觀點,即相較於成年之後聽的歌曲,我們的大腦會將我們與青少年時期聽的歌維繫得更加牢固——這種維繫不會因為年歲增加而減弱。音樂的懷舊,換句話說,不僅僅是一種文化現象:它也是一種神經系統的指令。無論我們的品味在其他方面變得有多複雜,我們的大腦可能還是會停留在那些我們在青春期那出激盪大戲中所著迷的歌曲裡。
要理解為何我們會對某些歌情有獨鍾,就要先了解通常情況下大腦與音樂的聯絡。當我們初聽一首歌時,音樂激發了我們的聽覺皮層(auditory cortex),我們將節奏、旋律以及和聲轉變成為一個連貫的整體。從聽覺皮層開始,我們對於音樂的反應取決於我們與音樂互動的程度。當你在腦海裡跟唱一支歌時,你會啟用運動前區皮層(premotor cortex),而運動前區皮層能計劃並控制你的活動。當你跟著跳舞時,你的神經元會跟上音樂的節拍。當你緊緊盯著歌詞和配樂時,你會啟用頂葉皮層(parietal cortex),頂葉皮層有助於你在不同的音樂刺激中轉換並保持著注意力。當你聽到一首能觸發你個人回憶的歌曲時,你的能儲存個人生活和人際關係相關資訊的前額皮質(prefrontal cortex)將會突然活躍起來。
但是脫離了情感的記憶是毫無意義的——除了愛和藥物之外,沒有其他物質能夠像音樂一樣激發人類的情緒反應(emotional reaction)(譯者注:指喜、怒、悲、恐時所表現出的形為,是植物性神經系統的一系列反應)。腦成像(brain imaging)研究表明,我們最愛的歌曲能夠刺激大腦的快感迴路(pleasure circuit),快感迴路釋放出一股多巴胺、血清素、催產素以及其他影響神經系統的物質,讓我們感到心情愉悅。我們越喜愛一首歌曲,我們就越能體會到這種神經系統的快樂,這種被可卡因所追逐的相同的神經遞質充斥著我們的大腦。
音樂點亮了每一個軀體裡神經活動的火花。但是對於年輕人來說,這種火花變成了一場煙火秀。從12至22歲,我們的大腦經歷了迅疾的神經系統發育——在這段時間內我們所喜歡的音樂似乎與我們的腦葉永久地關聯到了一起。當我們對一首歌產生了神經系統的聯絡後,我們也創造出了一種強烈的記憶痕跡,它滿載著劇烈的情緒,這種情緒在一定程度上要歸因於青春期生長激素的泛濫。這些激素告訴我們的大腦,“每件事”都非常重要——特別是那些成為我們花季美夢(以及難堪之事)中配樂的歌曲。
就其本身而言,這些神經系統中的煙火足夠能將某些歌曲鐫刻在我們的腦中。但是還有別的因素在發揮作用,將八年級舞會上播放的最後一支樂曲幾乎永遠地鎖入你的記憶之中。《音樂感知的科學: 用理性解釋感性》(This Is Your Brain on Music: The Science of a Human Obsession)一書的作者丹尼爾•列維廷(Daniel Levitin)寫道,我們在青少年時期所聽的音樂從根本上是與我們的社交生活交織在一起的。
“我們正自主地去發現那些我們年輕時初聽的音樂,”他告訴我,“通常也是通過我們的朋友。我們聽著他們聽的一些音樂,把這些音樂看作一枚徽章,看作歸屬到某個社交團體的途徑。這中做法把音樂融入了我們的身份歸屬感之中。”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的心理學家彼得•賈那塔(Petr Janata)同意這一社交性理論,他解釋了我們最愛的音樂“能夠被整合為對於我們成長歲月的特別的情緒記憶。“他還補充了一個可能起到作用的因素:懷舊性記憶上漲(reminiscence bump)[1],這是一種相較於其他年齡,我們對於年輕時候生活的記憶更為生動的現象,這種記憶直至我們衰老之後也牢牢地儲存在我們腦中。根據懷舊型記憶上漲理論,我們都有一個文化意義上的“人生指令碼”,它在我們的記憶裡充當著人生的記敘文的角色。當我們回首往事時,主導著這種敘事的記憶有兩個共性:第一,這些記憶是愉悅的;第二,它們僅僅圍繞著我們十幾歲的少年時期和二十來歲的青年早期。
為什麼我們對於這些年月的記憶是如此地生動持久呢?利茲大學的研究者在2008年提出了一個頗有吸引力的解釋:懷舊性記憶上漲中最突出的那些年月與“一個穩定而持久的自我的出現”的時間相吻合。從12歲至22歲的這段時間,換言之,是你成為“你”的時間。之後,該段促成這種變化過程的記憶在你生命中的剩餘時間都變得極其重要。他們不僅僅促成了你的自我形象的發展,也變成了你自我形象的“一部分”——你自我意識中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這一過程中,音樂發揮了兩個作用。首先,一些歌曲成為了他們自己本身的記憶,這些歌曲是如此強烈地慢慢潛入記憶之中。我們中的許多人可以生動地回憶起我們第一次聽披頭士(或者后街男孩)的歌曲時的情景,數十年後,我們仍然可以在每個KTV之夜唱起這首歌。第二,這些歌曲形成了我們對於彼時感受的背景音樂,那些時光可以說是我們生活中至關重要的幾年。在我們初吻、初次參加畢業舞會、初次吸菸時播放的音樂,都屬於這種記憶,並呈現出一絲絲記憶的深刻性。我們可能會意識到,回想起來,畢業舞會並不是真的那麼讓人印象深刻。但是即使記憶本身消減褪色,被貼上音樂標籤的情感餘暉仍然縈繞回旋。
這些理論也許與它們的邏輯結論一樣有趣——你可能從來不會像熱愛你年輕時代所聽的音樂那樣熱愛其他歌曲——這讓人有點沮喪。當然,這也絕非全然是個壞訊息:我們成年人的品味其實也並不差;我們的鑑賞力更加成熟,從而能夠在知識層面上欣賞複雜的美學。但是,無論我們變得有多成熟,音樂仍然是一個逃生艙口,讓我們成熟的大腦回到年輕時那青澀、純粹的熱情中去。伴隨著我們最愛歌曲的懷舊之情並不僅僅是對於我們早年歲月的短暫回憶;它也是一個神經系統的蟲洞,讓我們能一瞥那些年月,那時,我們的大腦能夠開心地享受那些給我們帶來共鳴的音樂。經年已逝。但是每當我們聽到自己所愛的歌曲時,它們所帶來的快樂又會再次在我們心中翻湧不息。
譯註:
[1]懷舊性記憶上漲:又稱記憶隆起,指人對於生活經歷的記憶曲線不同於傳統的回憶量遞減的遺忘曲線, 反而是對發生在一生中第二個和第三個十年之間的經歷回憶數量增多的現象。
來自:譯言
譯者:沈持盈原文作者:Mark Joseph 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