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最近一兩年最火爆的話題,作為一個新生的概念,目前還沒有權威定義。謝平教授,這個概念最早的提出者,曾在《網際網路金融模式研究》中提到:“在這種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場資訊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減少交易成本。”

而在實際見聞中,各大媒體只要逮著網際網路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或是金融機構提供網際網路服務,都會把它們被歸為“網際網路金融”。很多媒體人或分析師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謝平教授與鄒傳偉、劉海二在其後的著作《網際網路金融手冊》中也重新梳理了網際網路金融的構成。在我看來,它們大多未能覆蓋網際網路金融的全部。依託著 MECE 原則(Mutually exclusive, collectively exhaustive,不重不漏),本文將從最基本的金融需求出發,用簡潔明瞭的圖表,為讀者繪出網際網路金融的全貌。

金融的需求

網際網路思維的一個關鍵要素,就是從使用者的需求出發去思考問題。那麼我們不妨首先思考一下,使用者的金融需求是什麼?

從使用者需求的角度出發,網際網路金融和傳統金融其實沒什麼差,一樣是為了滿足使用者的三大基本金融需求:投資、融資、支付。

  • 投資:資金充裕的人想讓錢生錢(存款、保險也是投資的一種)。
  • 融資:缺乏資金的人需要錢,融資則要付出成本(如借貸的利息和手續費),其實是用錢買錢。
  • 支付:金錢的流動。

上述的語言定義也許有點簡單粗暴,下面的圖會給大家一個更直觀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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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和融資則是相輔相成的一個整體。投資是資金盈餘者想用錢賣錢,融資是資金短缺者想用錢買錢,一個巴掌拍不響,一個交易總是要有買賣雙方才能順利達成。

相對的,支付可以獨立於投融資活動,自立自強。舉個例子,我們平時日用品網購的支付,整個過程並沒有涉及到投資或融資活動。

搞清楚這三個基本金融需求後,我們來發掘網際網路金融的全貌。整個投融資的流程如下圖所示。資金盈餘者將錢給予資金短缺者,資金短缺者之後返還本金及投資回報或虧損。(圖中箭頭僅表示投資資金流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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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金融機構通常被稱為金融中介(Financial intermediates),負責為金融市場提供流動性。比如銀行,資金盈餘者將錢存入銀行賺取利息,銀行將款項放予資金短缺者,融資者支付利息。

傳統金融機構雖然被叫作金融中介,其實也被包含在最簡單的模型中。
以銀行為例,在資金盈餘者存款的交易中,傳統金融機構是資金短缺者的角色。在資金短缺者融資貸款的交易中,傳統金融機構則是資金盈餘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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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基本的投融資流程的基礎上,有時候由於資訊不夠透明,需要投融資雙方以外的第三方介入,以促成供求資訊配對,完成投融資活動。

此外,由於投融資活動承受著各種風險,且每個投融資的主體有著不同的風險承受能力,資訊顯得尤為重要。

以系統性風險(Systematic risk)為例,投融資本身受到很多市場因素的影響,如政治、經濟、社會、科技以及行業本身的影響。這些資訊將更好地讓投資者瞭解不同專案的風險及回報,讓融資者清楚不同融資渠道的成本。它們將直接影響資金盈餘者的投資決策,以及資金短缺者的融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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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上圖可能有些讀者會疑問:傳統金融機構是不是屬於上圖中的第三方?針對這個問題,我進一步解釋一下第三方在投融資流程中的角色。

第三方並不吸收資金或出借資金,而是僅作為媒人,撮合投融資雙方,投融資雙方是一一對應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擁有資金池的所謂 P2P 借貸平臺其實不是第三方,而是資金盈餘者或短缺者。

傳統機構也有可能是第三方:以銀行代銷基金產品為例,基金公司是資金短缺方,零售投資者是資金盈餘方,銀行則是第三方。用金融行內的術語來講,第三方只是一個“通道”。

弄清楚了投融資的流程,下面我們要介紹的是:

投融資領域的三種業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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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有產品

在第三方缺席的投融資過程中,自有產品是網際網路金融的主要玩法。

由於大部分投融資產品(包括存款、貸款、基金、信託、保險等)都需要傳統金融機構的牌照去設計、打包、生產。網際網路金融的自有產品主要是傳統金融機構的網際網路化,即媒體常說的“金融網際網路”。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網際網路公司、電商企業殺入傳統金融業:阿里巴巴、蘇寧、百度、京東、歐浦紛紛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蘇寧註冊了“蘇寧銀行”打算進軍民營銀行業,阿里巴巴和騰訊參股的民營銀行也接連獲批。在這個領域裡,表現出眾的是網際網路 / 電商系小貸公司,而民營銀行因為剛剛起步,還沒有太大的成果。關於民營銀行我們會在後文進一步探討。

更有不少金融機構和網際網路公司密切合作、相互融合,共同開發網際網路金融產品。如阿里巴巴收購天弘基金 51% 股權,以及 2013 年鬧得紅紅火火的“三馬賣保險”,賺足了大家的眼球。

稍作總結,自有產品這個領域主要有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 金融機構網際網路化:金融機構所架設的線上平臺,既提供投資產品也提供融資產品,如電子銀行、保險網銷。
  • 網際網路公司金融機構化:要做金融產品的製造商,網際網路公司必須獲得相關牌照。在這個範疇下有兩個亮點:一是網際網路/電商系小貸公司,藉助電商平臺收集交易資料,從而挖掘線上商戶的融資需求,並利用大資料控制信用風險,進行小貸業務,如阿里小貸。二是網際網路公司參股的民營銀行。
  • 金融機構與網際網路公司合作開發:金融機構和網際網路公司在股權層面進行合作,建立合資企業並獲得金融牌照,共同設計、打包、生產投融資產品,如眾安線上。

上述內容,我會在後面的章節一一詳細展開。

二、金融服務中介

金融服務中介,是投融資過程圖中“第三方”承擔的角色。

其實投融資的過程和實物交易的過程無異,需要有買家(出錢的投資者),有賣家(賣股權、債權或其他權益的融資者),有商品(股權、債權或其他權益)。

在研究金融服務中介之前,我們可以思考一下電子商務領域裡面都有哪些主要市場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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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的這些概念其實已經被大部分人所熟知。我也不多廢話了。B 端是企業,C 端是個人。

在這裡還是需要稍微花點筆墨解釋一下圖中的 B2C——

B2C 在這裡指的是非自有品牌 B2C,主要有兩種:
一個是平臺 B2C(B2B2C),即可以讓商家進駐、並向 C 端客戶出售產品的電商平臺,比如天貓、轉型後的京東商城等;另一個是非平臺的零售商 B2C,從別人那邊進貨然後向客戶銷售,自身不負責製造商品,比如轉型前的京東、一號店等。

我們只研究這兩種 B2C,像凡客等自有品牌的 B2C 網站在此就不討論了(前文我們提到的阿里小貸之類的自有產品其實就可以類比為自有品牌 B2C 網站)。

導購網站則從使用者需求出發,匹配適合使用者的商品,把流量引導至賣家處。

瞭解了電商的業務模式後,我們還必須意識到金融市場和電子商務市場有兩個很大的不同點:

  • 一是金融產品不是消耗品,且價格會發生波動,所以金融市場需要可以讓市場參與者進行交易的流通市場(也就是金融業界常說的“二級市場”)來滿足交易需求,這個角色通常由交易所(Exchange)來承擔。
  • 二是金融的二級市場通常需要有經紀(Brokers)的參與來提高市場效率或為交易方的資訊進行保密。經紀還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等額外服務。

順帶一提,除了經紀外,交易所還有一個角色——做市商(Dealers)。中國的 A 股市場暫時還沒有做市商機制,但新三板(試點中)和其他 OTC 市場(櫃檯交易市場)已經有做市商機制的存在。不過做市商並不是第三方,它需要自己將金融產品買下再賣出,低買高賣賺中間差價,它在交易過程中扮演的是資金盈餘者或資金短缺者的角色。

因此,我們便可以順利成章地把圖中的概念擴充到金融服務中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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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指的是金融機構(Financial institutions)。
N 指的是非金融組織或個人(Non-financial organizations/individuals)。

(要說明的是 F2F、F2N 這些亂七八糟的術語,只是作者隨口編出來的,在業界並沒有很高的辨識度,裝逼者請慎用。)

下面,我將進一步解釋上圖中的六種金融服務中介:

  • F2F:金融機構間的交易大多一對一直接進行,但也有不少交易平臺存在,比如銀行間交易市場。由於 F2F 模式大多都由監管機構所主導,或以交易所(如陸金所的 F2F 業務 Lfex)的形式存在,我在後文也不再詳細展開。
  • F2N:包括平臺 F2N 以及非平臺 F2N,零售使用者可以直接在 F2N 上購買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進行投資理財。平臺式F2N是一個線上的金融產品市場(Market place),金融機構可以進駐該平臺並直接向客戶銷售金融產品,金融機構作為直接銷售方,如淘寶基金、淘寶保險等。最有名氣的餘額寶僅僅是其中的變種。此外還有微信公眾號,不少金融機構也進駐微信,以服務號的形式提供內容。非平臺F2N銷售的產品不是自己生產的,它只是做代銷工作,一般以從金融產品的生產商(基金、保險公司等)收取佣金的方式賺錢,如天天基金網、銅板街等。使用者除了購買投資產品外,還可以申請貸款產品,如網際網路供應鏈金融模式:電商平臺與銀行合作,為電商平臺的供應商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目前京東商城、蘇寧易購、eBay 等已經與銀行合作,開展了這項業務。原本打算在 2014 年 3 月由騰訊、阿里巴巴、中信銀行合作推出的網路信用卡,其本質也是信用卡產品銷售渠道的新擴充,只可惜這個計劃被央行叫停了。
  • N2N:以眾籌平臺為代表,有融資需求的個人 / 機構可在眾籌平臺發起專案,以股權、債權、或預售 / 團購等的方式向投資者募集專案資金。要注意的一點是,P2P借貸平臺其本質是以債權為基礎的眾籌平臺,這個我們也會在後文詳細解釋。國內的市場參與者有天使匯、大家投、人人貸、拍拍貸、陸金所、點名時間、眾籌網、追夢網等。
  • 導購網站:即金融流量分發網站(也被稱為金融垂直搜尋),根據使用者的金融需求,金融流量分發網站會匹配適合客戶的金融產品(目前覆蓋貸款、信用卡、理財產品等),國內的市場參與者主要有融 360、好貸網、我愛卡、百度貸款搜尋、24 財富等。
  • 交易所:供使用者交易金融產品或大宗商品的二級市場。除了兩大股票交易所,大部分讀者可能都不知道,國內的大宗商品電子交易所在 2013 年多達近 100 家(2012 年高峰時候,國內交易所甚至超過 900 家,後來在商務部、央行和證監會的聯合整頓下,國內交易所的數量才被控制下來)。與此同時,在北京、重慶等地存在著近 20 家金融資產交易所。而網際網路交易所也在慢慢崛起,如各 P2P 平臺的二級交易市場、陸金所旗下的 Lfex 等。讀者可能會注意到,在圖中交易所把前面的幾種交易型別都裹住了,這主要是因為大部分交易所也承擔了一級市場發行的功能。
  • 經紀:在股票交易市場中,經紀的角色是由券商來承擔的。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我將會探討網際網路券商的發展。

三、資訊供應與分析

談完自有產品和金融服務中介這兩種主要業務模式,我們來簡單介紹一下投融資領域的最後一種業務模式——資訊供應與分析。

這個領域的市場參與者通過為客戶提供及時有效的資訊及分析以促成投融資活動,如挖財記賬、彭博、財經門戶、騰訊操盤手、雪球財經等。如果你懂得運用,它們並不比私人投資顧問差多少。

滿足支付需求的業務模式

比投資融資更廣泛的金融需求是支付,線上線下的消費都需要支付,甚至線上線下未來的消費都可以通過線上支付。仔細想想我們平時付錢的過程,你會發現支付的流程其實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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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使用擁有支付手段功能的媒介(即貨幣¥),直接付款給收款方,或通過第三方間接付款給收款方。

所以網際網路金融企業想要在支付領域下工夫,只有兩種手段:要麼成為第三方,要麼成為媒介。相對應的,網際網路金融在此領域有兩種可以實現的業務模式:

  • 電子支付:作為買家賣家以外的第三方,為使用者提供桌面端 / 移動端電子支付及轉賬、繳費等服務,如網上銀行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
  • 虛擬貨幣:以電子形式存在、於網路上流通、具有標價及消費等功能的非法定貨幣,如 Q 幣、比特幣、萬里通。
    我將在後文詳細探討上述兩種業務模式。

囉嗦了一大堆,最後九張圖合併在一起召喚出“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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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圖中的網際網路金融的各種業務模式是按實現的功能去劃分,現有的市場參與者也逐漸在往多個領域滲透。例如陸金所雖然是債權眾籌平臺(P2P 借貸平臺),但它也有交易所的功能為使用者提供二級市場交易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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