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網站,大部分都加入了社交分享的按鈕功能,這幾乎是分子式的擴散趨勢。這些站長的想法也許是,使用者都會很樂意在網站上分享他們看到的內容給朋友、家庭或同事。這些按鈕,拿Facebook、Pin、G+和Twitter做例子吧,理論上都給使用者提供了一個快捷無縫的內容分享體驗,而且還一定程度上幫助了搜尋引擎的優化:從別的網站上鍊接到你自己的網站。

不過坦白講,上面的功能都取決於你按鈕實現的方式,它們同時也可以是非常煩人的東西——試想你滑鼠移到一個空白處就彈出一堆的社交分享按鈕。我的幾位客戶為此做了一些可用性測試,試圖瞭解使用者到底有多需要這個按鈕。最後得出的結論是,使用者分享與否最大取決於內容的質量與使用者自身的網際網路習慣。

我最近在澳洲墨里斯本舉辦了一個500人的使用者體驗研討會,使用者體驗和互動設計的小組雙方都參與了討論,我要求雙方參與者舉手表態,大家都在下面哪一種情況下點選了分享鍵:

  • 股票代理商網站提供的一個分享連結,提供分享給你合作伙伴的按鈕
  • 旅遊網站提供一個度假廣告套餐,提供給你的朋友分享
  • 一篇分享使用者體驗的文章,提供給你分享給同行
  • 一款很爽的網遊被你看見了,是否點選分享給你的朋友
  • 剛讀完一本好書,是否分享其中精彩的一段給朋友
  • 網上看到一張惡搞的圖片是否分享給朋友

參與者的回饋非常好的驗證了我們之前的線上調查結果:有針對性的、嚴肅的、商業內容,絕大部分的使用者都會選擇複製部分文字和URL在email裡,下圖很直觀的勾勒了這一結果,少部分的使用者會點選“Email分享”按鈕來跳轉。

而在偏知識性和娛樂性的網站上,被調查者變化則很大:他們會優先使用社會化媒體分享的按鈕,如Facebook Share、Like等來分享他們看到的圖片或照片。

我們也為一家金融服務公司和零售旅行社再次做了一組社交按鈕的可用性測試。這是一個定性研究,但測試結果還是非常符合我們的預期,有趣的是,十二個旅遊網站裡有八個說他們可能會點選Facebook的“Like”或傳送一個度假交易的頁面,但隨著調查深入,僅剩下四家會確認他們確實點選了Facebook的“Like”按鈕或轉發了網站的資訊。

接下來分析保險產品。使用者有多想把你的產品分享給它的家人或情婦呢?還好所有的受調查者都表示他們會使用社交分享按鈕,一位使用者這樣總結道“如果只有一個人感興趣,我會使用email按鈕。”另一位使用者說到“如果這個產品我想讓人們瞭解,一般會使用email來分享裡面有用的內容。”

但搜尋引擎優化方面給出的答案是怎樣呢?根據SEO的專家表示(至少我不是了),這些社交分享按鈕在包含在他們的排名演算法裡面。這意味著理論上你的網站內容被分享得越多,將會在搜尋引擎結果裡獲得更高的排名。

不過,還是有一個問題未解決: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呢?在老大Dr. Pete的一篇文章《社交資訊驅動流量》裡有提到:無論是Facebook的“Like”按鈕匯入頁面瀏覽,還是頁面內容帶動“Like”按鈕,或者有一些錯中複雜的因素在同時帶動“Like”按鈕和獨立頁面的流量?無論答案是哪般,最後我找到了Smashing雜誌一個有趣的微博:他們把Facebook的分享按鈕去除了以後流量反而增加了。原因很簡單,被分享過的文章直接出現在了這些人的Facebook時間軸裡,這就是所謂的“流量有得借沒得還”吧。

以下是我基於抽樣調查獲得的研究資料結論,還需要更大量調查做進一步的驗證:

1.你需要平衡搜尋引擎優化與使用者體驗之間的關係。

作為一名使用者研究人員,我當然會更偏向於使用者體驗的重要性,如果使用者獲得較好的體驗,那麼他們也更有可能去自行發掘分享內容的方法。

2.讓所有的分享流程變得簡單、便捷。

長的URL容易在郵件分享時弄丟位元組,當然這裡有短連結工具可以用,但這樣的條件明顯不適用於廣大的小白使用者。

我很喜歡JC Penny網站上的那些在產品圖片下面的分享按鈕,使用者能非常容易的點到這些按鈕代表的FB、Twitter、甚至印表機。很多網站總是沒把按鈕方隊地方,比如長長的一篇文,分享按鈕放在最底部……

“通過郵件推薦提醒”這樣的產品推廣方式是另外一個值得讚賞的推廣方式,Aldi的產品頁面就是這麼做的,允許使用者的分享生成直觀的電子郵件形式,這便於那些不怎麼懂複製貼上URL的使用者使用。

3.確保你的分享按鈕是精緻的且上下文對接的

只在合適的地方出現分享按鈕,確保這是使用者有意願分享的地方,這對於產品的頁面尤其重要。不要把分享的按鈕分佈在網站的每一個頁面上。

相關的:也不要讓其他的垃圾按鈕佈滿整個網站,這隻會把網站的頁面整雜。

不要讓它出現在版首的地方,給你拿些可憐的使用者先讀一小段再決定是否分享,把所有的按鈕堆到臉上無異於讓使用者忽略它們。

Amazon的社交網路包括了不少的分享選擇,每一個都設定非常精緻、清晰,使用者看到就有想點選的衝動。

4.“專注於高品質的內容和使用者體驗”。

這是一個從37 Singals出來的牛人那看到的,話雖老但還未失效,可以作為一個不錯的總結。

所以請謹慎使用“請給我投票”這樣的按鈕。這種強迫性的按鈕是很容易讓人厭惡的,增加了不少無關的視覺干擾,而且網站看上去也很不上檔次,實際的轉化效果還非常可疑,相反,專注於內容的提供的改進,如果你這麼做了,人們自然會考慮如何去分享它。

via uxmag

via: 雷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