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唱片公司和獨立廠牌之間的爭論在音樂行業被討論了許久,不過最新的一項調查似乎可以讓這些爭論暫時休息一陣了。

本週,一份來自Worldwide Independent Network(WIN)的最新報告顯示,2016年,全球獨立廠牌共創收60億美元,較2015年的56億美元增長6.9%,佔到了全球錄製音樂市場的38%(在2015年這一數字是37.5%)。作為一個包括了全球多家獨立廠牌的聯盟機構,WIN稱這份報告提供了全球獨立音樂市場“最全面的綜合評估”。該報告由分析公司MIDiA Research提供技術支援,共囊括了660名調查物件,覆蓋了全球26個國家的廠牌和分銷商。

按地區來說,美國市場可以說是支援獨立音樂發展的中堅力量,為全球獨立音樂市場貢獻了37%的份額,較去年增長1.7%。在韓國,獨立音樂佔到了當地音樂市場份額的89%,日本獨立音樂在當地音樂市場的份額則為63%。相較之下,西班牙獨立音樂市場規模則要小很多,只佔到當地音樂市場份額的15%。在歐洲市場,包括英國和德國在內,獨立音樂的市場份額很多都出現了略微下降,但整體收入卻是上升的。

報告同樣指出,幾乎在所有的調查國家,獨立音樂在流媒體市場的份額都要大於在實體市場的份額。其中,獨立廠牌從流媒體取得的收入較去年的12億美元增長了80.4%,達到了21億美元。

就具體廠牌而言,像Big Machine、Concord Music,甚至是Disney Music Group這些獨立廠牌每年從音樂方面取得的總收入就能達到八位以至九位數——這三家廠牌都和環球音樂集團簽有直接分銷協議。

針對這些數字,全球最大的獨立音樂公司之一貝閣集團創始人、同時也兼任WIN副會長的Martin Mills就在一份宣告中表示,“這足以體現出獨立廠牌的堅持、熱情和創業精神,以及現在公眾對於音樂多樣化的追求。即便是在這個主流唱片公司主導的市場,獨立廠牌依舊能從10美元的總收入中分得4美元的收入。”

不過,對於最終報告呈現出的資料,WIN也在批註中指出了其中可能存在的不準確的地方。這份報告的資料計算標準是分銷量(distribution revenue),而不是版權歸屬(copyright ownership),但WIN認為以後者為計算標準才更能反映出獨立廠牌的真實收入,因此,報告中認為通過三大進行分銷代理的獨立唱片公司取得的12億美元收入是存在被錯誤計算的可能的。

這兩種計算標準的差別主要集中在選擇通過三大進行分銷代理的獨立唱片公司(而不是直接分銷自家產品的獨立唱片公司)。當三大唱片公司和獨立廠牌或獨立音樂人簽有分銷協議的時候,不論是線上還是實體,三大都將比這些獨立廠牌和音樂人先一步取得分銷收入,隨後他們才會把取得的收入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分給獨立廠牌。

鑑於許多調查公司收集到的資料都由三大提供,因此如果以分銷量為計算標準,那麼最後收集到的獨立廠牌的收入資料很可能並不是他們最終到手的收入數字(三大給出的收入資料通常要比實際給到獨立廠牌的收入要高);但如果以版權歸屬為計算標準,調查公司衡量的出發點將會是這些獨立廠牌,看他們究竟實際到手了多少收入。

WIN的CEO Alison Wenham就在報告的宣告中表示,“在計算獨立音樂在全球市場的份額時,以版權歸屬為計算標準比按分銷量計算要更重要。”這種做法也不失於是對迅速發展的獨立音樂產業的一種保護。

自 36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