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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交通部對外發布《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10月14日上午,資訊社會50人論壇組織召開“專車新政與共享經濟發展”研討會,圍繞《辦法》引發爭議的深層次原因、《辦法》有關規定對我國經濟社會整體和產業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如何推動我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等新興業態發展等問題展開了深入討論和交流,並形成了相應的意見和建議,已通過正常途徑反饋有關部門參考。會後,為進一步瞭解廣大專車、快車司機的態度和反應,論壇聯合組織了一項問卷調查,截至10月23日,共回收859份問卷,以下是問卷分析的主要結果。

一問身份認同:專車司機怎麼看自己?

大部分接受調查的專車司機師傅不認同將專車視同計程車。接近一半被訪專車司機反對“專車、快車就是計程車”這一說法,85.7%的被訪專車司機認為“專車司機和出租司機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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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問規制效果:變更車輛性質、統一標識、使用計程車計價器是打擊面最大的三板斧

《辦法》要求私家車必須將車輛性質由“私家車”改為“運營車輛”,才能做網路約租車業務。按照現行交通法規,變更車輛性質後,車輛報廢年限由原來的無年限變為有年限(計程車報廢年限為8年)。這是砍得最深的一板斧,約三分之二的受訪專車司機表示,若需變更車輛性質,就選擇退出市場“不開專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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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變更車輛性質之外,《辦法》還規定專車需要使用統一標識、使用類似計程車的計價器。受訪司機對這兩項管理措施的反應也很強烈。如果強制執行這兩項規定,分別有50.4%、40.2%的專車司機師傅打算跟網路約租車市場說拜拜。

把受訪專車司機對三板斧的態度做交叉比對,結論是,三板斧一齊砍下去,約有四分之三的司機師傅們打算退出網路約租車市場。剩下的四分之一中,一多半司機師傅的態度是,雖然”無此必要“但還是會照章辦事。認為這些規定是正常的管理措施的司機師傅佔比僅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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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看來,如果《辦法》原裝上路,可能的規制效果就是四分之三的市場被管沒了。剩下的四分之一當中,一多半雖然嘴上答應,但心裡不以為然。真心擁護的不到十分之一。不禁讓人心生疑慮,這是”管理“,還是”取締“?

三問准入門檻:定期培訓?應該的

《辦法》制定了專車司機的准入門檻,除了駕齡等硬指標之外,還要求平臺對司機定期進行培訓。對此持正面態度的受訪司機佔比41.2%,比持反對態度的高12個百分點。

實際上,目前專車平臺對接入司機的資格有著嚴格的限制,對司機的培訓也已經制度化。站在專車司機的角度,《辦法》這兩條是對行業內通行做法做正式規範,順勢而為,推行阻力小得多。

四問價格限制:沒必要,不過也能接受

談到《辦法》中被媒體討論較多的專車限價條款,大部分專車司機的反應倒是很剋制,接近一半的受訪司機選擇了“無此必要,但會遵守”。只有少部分受訪司機選擇因此退出網路約租車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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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約租車的出現,極大提升了傳統租車、約車市場的資訊透明度。這裡,不僅價格是事先公示、雙方同意的,而且網路平臺還提供鄰近其他約租車資訊,更有利於合理價格的形成。在透明有效的市場中,限價所能起到的效果往往十分有限。受訪專車司機的回答也許正反應了市場對限價措施的無所謂態度。

五問地理限制:反應不一的背後

《辦法》要求專車不得巡遊攬客,只能在取得許可的一定範圍內接單載客。對這一條,選擇贊同、沒意見、反對的受訪司機佔比分別為27.2%、35.3%、37.5%,反對居多,贊成的也不少。

巡遊攬客,是計程車的招牌運營模式。《辦法》一方面把網路約租車定性為出租,一方面又強制約租車不得采用出租的運營模式,有點奇怪。受訪司機莫衷一是的態度背後,恐怕也是對這一條的不理解。

六問鼓勵方向:倍受打擊的兼職專車/快車

從受訪司機的反應來看,在三板斧、各種資格、各種限制過後,受傷最深的,是那些偶爾接單、順路載客的兼職司機。

調查中,469位受訪專車司機表示自己不會專門上路攬客,只在回家、辦事途中、或閒暇出行順道接單,佔受訪專車司機總數的54.6%。對於這一兼職司機群體,變更車輛性質、統一標識、使用計程車計價器三板斧下去,81.2%的司機師傅打了退堂鼓,留存率18.8%。

與之形成對比的是,390位受訪專車司機表示自己會專門上路攬客,佔總數的45.4%。對這部分司機師傅來說,三板斧當真砍下去,打算退出的佔62.6%,留存率37.4%,是兼職司機留存率的兩倍。

顯然,新政之下,順道載客的兼職司機所受打擊更大。如果說把人關家裡不讓上街叫緩解擁堵,那麼新政多少做到了;如果說用倡導文明上路、綠色出行來緩解擁堵,新政起的也許是反效果。

附錄:問卷說明

問卷分三部分,

  • 第一部分針對專車司機的身份認同提問,如“您是否認為專車、快車司機與出租司機有差別?”等。選項設定為“有差別”、“無差別”。
  • 第二部分針對《辦法》具體條文提問,例如“如果要求專車、快車必須變更車輛性質,您的態度是?”、“如果要求專車、快車必須使用出租計價器,您的態度是?”等。選項設定為“贊同,會遵守”、“無此必要,但會遵守”、“反對,果真如此就不開專車、快車了”。
  • 第三部分針對專車司機的接單習慣提問,例如“您通常在什麼情況下接單?”等。選項設定為“回家,順路接單”、“辦事途中,順路接單”、“閒暇出遊、順路接單”、“會專門在上路巡遊接單”(多選)。

我們委託第三方機構,通過網上專業平臺向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地的專車司機手機端三次推送問卷。我們對三次推送後回收上來的問卷分別進行統計比對,結果顯示,三批答卷在各問題上答案分佈的比例一致,無顯著區別。也就是說,司機對於這些問題的看法是比較穩定的,統計結果能夠反映他們對與相關問題的真實想法。

回收有效樣本859,在95%置信區間下,抽樣誤差在3.3%,符合一般要求。考慮到本次調研針對的是專車、快車司機這一特定群體,樣本量足夠支援調研結果。

http://www.sic.gov.cn/News/250/54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