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很多人覺得某些犯罪於錢無關,但是根據數字公民聯盟(DCA)的新研究所述,盜版者竟每年可通過散播惡意軟體而獲利7000萬美元。這項題為“數字誘餌”(Digital Bait)的研究指出,不少盜版者會在毫無戒心的使用者裝置上安裝而已軟體。指揮這項研究的RiskIQ亦表示,在800個用於分發盜版電視節目和電影的樣本站點中,有1/3都包含了惡意軟體。
45%的惡意軟體可以經由“路過式下載”(drive-by-download)而進入使用者裝置,這意味著使用者甚至不會注意到已發生的安裝過程。
DCA執行理事Tom Galvin在一篇宣告中稱,惡意軟體安裝後,會盜取銀行和信用卡資訊、查詢和分享隱私資訊、鎖定計算機並勒索、甚至完全控制受害者的計算機。
這是一個可怕且有利可圖的行業,但你我可以簡單地通過遠離惡意網站來避免。研究中一個有趣的說法是,盜版網站的風險比合法網站高出28倍。
自 cnb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