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勝任開發開源軟體

唐尤華發表於2012-04-16

事實上,我並非不能勝任——幾年中我已經開發了很多開源軟體。然而,在某種意義上,這又是事實:只有全職開發開源軟體的程式設計師中的佼佼者才能得到報酬,而我不是。Linus Torvalds(Linux之父)是其中之一,還有Guido van Rossum(Python程式語言創始人)。儘管Guido van Rossum只在開源軟體上花了部分時間,沒有將全部時間用在Python開發上。

考慮一下現實。Python已經成為了非常流行的程式語言,被很多公司和個人採用,並從中獲益匪淺。但語言發明者甚至沒有將全部時間投入其中。這只是其中一例——也許Guido很享受在Phython之外的時間為Google工作這樣的生活方式——但是我認為這從總體上代表了開源軟體的現狀。

就我而言:我寫了很多小段的開原始碼並得到了大家的認可。一些人甚至在Hecl的基礎上開發了商用產品。但我還是不能夠勝任全職開發開源軟體——我不是那種睿智且知名的程式設計師,他們在開發免費產品的同時有人為其支付薪水。然而,我是一名優秀的私有軟體開發者,在尋找需要為我支付報酬的專案上我從未遇到太多的麻煩。為什麼會是這樣呢?因為私有軟體專案能夠很快讓資金回籠。如果人們喜歡這個軟體併為其買單,公司可以用這些收入為開發者支付報酬。而儘管上百萬人使用開源軟體並從中得到價值,但開源軟體的開發者不能從中得到現金回報,他或她不能以此購買食物或支付房租,

所以,我能夠很好地程式設計並貢獻更多開原始碼,但我還是要為私有軟體編寫程式碼,因為這能夠支付賬單。很明顯,我會盡可能在這個過程中使用開源軟體,並儘可能地回饋開源社群,但是“祕製調味料(商業祕密)”仍然是需要保守的。只是這雙手不能創造更多的開源軟體了。

我知道我不是一個人,換句話說——很多人在開源世界之外為私有軟體專案工作,但是很少有人能夠從全職開源工作中得到報酬。

所以,當我聽到人們將版權作為開源軟體的反例時,我感到有些怒不可遏。軟體版權的保護和執行是一個複雜的爭論,我不打算在這裡展開討論。這裡我要指出的是“事情並不只是看到的那樣”。當然,開源軟體的確存在。但是,需要多少資金才能支援開源軟體正常運轉呢?有多少開源軟體因為沒有必要的時間而一直只是開發者腦中的設想呢?最近幾年,儘管有大幅改進,人們還是經常批評“Linux桌面系統”。恩,如果有更多人能夠從“枯燥的勞動”中得到報酬,比如可用性測試,那麼Linux的進步又將如何呢?Ubuntu和Redhat已經開始為一些做類似工作的人支付報酬,但在微軟和蘋果公司又有多少人在從事這樣的工作呢?

這並不是否認開源軟體“行不通”或者其他的胡說八道。開源當然運作的很好,當然只有在以程式碼而不是金錢為貨幣時,開源才能真正的發揚光大。開發者能夠給與開源專案很多回饋,比如程式碼、bug報告、建議、文件等等,這讓他們參與的專案變得更好。然而,開源在規模較小、快速變化以及以客戶為中心的產品上表現得並不盡如人意。我猜,99%的iPhone使用者很少關心他們使用的應用程式原始碼,而恰恰相反,絕大部分的Emacs使用者至少寫過幾行Elisp程式碼。

在任何情況下,問題不在於打敗開源軟體,然而另一種反對“智慧財產權”的觀點是開源軟體本身已經“證明”了“軟體生產過程都是一樣的”。是的,可能它們是一樣的,但是隻對使用者較少的情況下成立。畢竟,我們中的大多數都不能勝任開發開源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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