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設計師可以兼任專案經理嗎?

外刊IT評論發表於2014-10-21

人們的有些嘗試從來沒有成功過:接到一個小專案,專案小,完全不需要一個全職的專案經理。於是就決定讓一個程式設計師兼任專案經理。畢竟,還能有誰比程式設計師更清楚應該寫出一個什麼樣的程式?

的確,很多程式設計師能做好專案經理的職位。好的程式設計師和好的專案經理的之間沒有本質的衝突。這兩個職位都是面向細節和麵向結果的。但是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做好這兩個工作。

為了理解這種不相容性,必須認識程式設計師和專案經理工作任務的型別。

開發軟體需要進入一種沉浸狀態,為了更加有效率,程式設計師必須完全進入程式碼世界,來專注於操作算式和變數,預見到變化和隨機事件,測試一些構想和跟隨著一些複雜思路。在這種工作模式下,需要長時間不間斷的專注。當程式設計師被打斷,可能會丟失剛才是思維軌跡。被打斷後,能在15分鐘內找回思路已經很幸運的了,而很有可能到第二天也找不回剛才的思維點。

換句話說,軟體開發的任務切換成本相當高。

而專案經理需要完全不同的思維基準和工作模式。與程式設計師的夢境模式相比,專案經理需要熟悉和快速地將事實、感情和外部環境屬性聯絡起來。專案經理不僅僅是建立一個抽象的專案計劃、跟蹤專案進度,還需要建立專案理論架構。 他們的工作主要是協調多個成員的活動,理解專案成員們的工作進展,遇到了哪些困難,需要哪些資源,成員間的工作進展如何影響其他人的進度。也可以說,專案經理的工作幾乎是間歇式的。他們需要隨時處理危機,防止問題出現,並與客戶群體溝通。

明顯沒有辦法使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工作模式融合。如果問某人能否同時兼任專案經理和開發工程師,他可能會說他優先履行程式設計師職務,再來做專案經理的任務,但是他應該根本沒空去管理專案和與客戶溝通,這樣的專案肯定缺乏領導力;或者回答者會說他優先履行專案經理的職責,再去做程式設計師的工作,這樣,開發任務要麼被延期要麼不會被很好地完成。

如果要改善專案產出效率,一定要將‘一人兼任專案經理和開發工程師的想法’拋在一邊,選擇一個開發工程師兼任經理會損害專案產出效率,而且這個兼任的工程師來說很殘酷,因為你在要求這個人做不可能的任務。

相關文章